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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內部審計準則對內部審計的職能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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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準則,是指審計人員在實施審計工作時所必須恪守的行為規範的專業指南,也是判斷審計工作質量的權威性準繩。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新內部審計準則對內部審計的職能定位的知識,歡迎閱讀。

新內部審計準則對內部審計的職能定位

  一、內部審計職能相關文獻綜述

根據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IIA)關於“內部審計”的定義,內部審計的主要職能定位表現在兩個方面,分別是確認和諮詢,其主要目標是控制企業經營風險、增加企業價值。Hermanson(2002)從組織結構方面對內部審計職能進行了分析,認為內部審計在企業管理部門中應當是相對獨立的,並且應當直接隸屬於董事會,這種組織結構能最大限度地保證內部審計的職能作用發揮。Singer(2009)認為現代內部審計在職能上已經脫離了單純的財務審計,應當作為一種風險管理服務對企業全面風險管理進行有效控制,成為企業中一個相對獨立的約束機制。我國學者胡繼榮(2009)同樣提出過此類觀點,認為內部審計應當全面參與到企業經營管理中,特別是隨著全面內部控制在企業中的應用,內部審計應當在職能方面進行相應調整,強化內部控制審計。

  二、新準則對內部審計職能轉變的影響

  (一)以風險管理為核心的指導思想

1999年,IIA通過大量的調查研究認為,應當轉變內部審計本質定位的認識,無論是以財務導向為基準,還是業務導向、管理導向為基準,都已經不能適應新的形勢。隨著企業市場競爭的日趨激烈,所面臨的各種經營風險不斷增加,內部審計必須與時俱進,以風險管理為核心成為內部審計發展的必然趨勢。我國內部審計起步較晚,內部審計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還停留在財務審計。新準則修訂了內部審計的定義新定義表述為“內部審計是一種獨立、客觀的確認和諮詢活動,它通過運用系統、規範的方法,審查和評價組織的業務活動、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的適當性和有效性,以促進組織完善治理、增加價值和實現目標”。這一定義已經同IIA的定義趨於一致,並且對內部控制審計方面的內容也進行了調整,突出了內部控制審計在風險管理方面的職能作用,標誌著我國內部審計正式步入了一個新的階段,風險管理成為內部審計的核心指導思想,內部審計也成為企業經營管理的一部分,而不再是單純的監督。

  (二)監督職能轉變為全面的經營管理監督

在我國內部審計發展的很長一段時間內,內部審計工作都表現在單純的財務監督方面,職能過於狹隘。在新準則中,內部審計的監督職能在範圍上進行了拓展,不再僅限於財務監督,而是對經營管理進行全面監督,進而促進價值增值。新準則將內部審計職能從之前的“監督和評價”轉變為“確認和諮詢”,不但拓展了內部審計的職能範圍,更為內部審計監督職能轉變指明瞭方向。監督的目的是價值增值,而要實現這一目標,內部審計應當全面參與經營管理,對經營管理全過程進行有效監督,這是內部審計參與風險管理的重要途徑。

  (三)側重於對內部控制有效性的確認

新準則中對於內部審計確認職能的規定,側重於對內部控制有效性的確認,這是新準則的重要特點之一。對內部控制有效性的確認主要表現在內部審計對於內部控制環境有效性、控制活動有效性以及對於組織資訊有效性等內部控制五要素的分別確認。從風險管理的角度來看,增強對內部控制有效性的確認也是內部審計實現風險管理目標的一個重要途徑,內部控制是風險管理的重要內容,內部控制是否有效直接影響著風險管理的效果。內部審計對於內部控制有效性的確認和評價,也是促進內部控制充分發揮其在風險管理中的作用的一種機制。

  (四)對於內部審計諮詢服務的優化

從新準則對內部審計的定義來看,內部審計的諮詢職能也發生了轉變,拓展了諮詢職能的服務範圍,轉變了服務形式,從被動式轉變為主動式,不是在發現問題之後才提供諮詢服務,而是從價值增值的角度對企業發展中所面臨的一些問題和風險主動進行評估,並向管理層提供諮詢服務。事實上,對於內部審計諮詢服務的優化,已經使內部審計具有了風險管理的職能,內部審計提供諮詢服務的目的不是發現問題,而是通過提供建議解決問題,以不斷完善企業的風險管理系統,從而實現價值增值。從國外的發展經驗來看,內部審計諮詢服務將逐漸成為內部審計的核心業務。

  三、對內部審計職能影響因素的分析

  (一)組織結構特點

組織機構特點是影響內部審計職能的重要因素,如果組織的機構設定存在衝突,就會影響內部審計職能效用的發揮。一般而言,內部審計應當是垂直隸屬於董事會的審計委員會,不服務於其他層級的部門。

但在實際工作中,內部審計除了服務於董事會外,還往往服務於管理層,甚至財務部門。從董事會的構成來看,如果大股東持股比例過高,特別是在一些民營企業,雖然內部審計隸屬於董事會,但是董事會形同虛設,企業決策往往是大股東“一言堂”。這種不合理的.結構特點不利於內部審計發揮其職能作用,失去了其應有的客觀環境,易於受到管理層的影響。如果在內部審計過程中出現了不利於相關部門或者某個管理者的問題,那麼內部審計建議也就往往不會被採納,甚至會出現舞弊的問題。

  (二)內部審計部門獨立性

內部審計獨立性是影響內部審計職能發揮的重要因素,當前許多企業和單位的內部審計部門並不具備較好的獨立性。導致這一問題的首要因素是內部審計部門的地位不高,有的隸屬於財務部門,這就不利於內部審計發揮作用。由於內部審計部門地位較低,其他管理部門就不會主動配合內部審計工作,特別是對於業務部門而言,可能會認為內部審計限制了其業務拓展,從而消極應對。同時內部審計建議很難被執行,由於內部審計部門與其他部門之間沒有垂直管理關係,內部審計結果和建議需要董事會決策後進行執行,執行效果和執行方式則需要內部審計部門的監督。但內部審計部門很難對執行工作進行有效監督。

  (三)內部審計人員素質

在新準則中,對內部審計人員道德規範進行了調整,進一步明確了內部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和行為規範,內部審計人員素質對於內部審計職能發揮的影響也受到了更大的重視。從我國內部審計實務經驗來看,內部審計人員素質是影響審計結果的重要因素。我國內部審計準則對內部審計人員職業素質的要求從2003年以來不斷提高,但事實上,影響審計結果更大的因素往往並不是內部審計人員的專業素質,而是內部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水平。由於對內部審計人員道德素質很難進行控制,特別是受到管理層或者相關部門的壓力影響,甚至利益誘惑,在許多情況下,我國的內部審計還沒有真正發揮其職能作用。

  四、完善我國內部審計職能的建議

首先,要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應當進一步完善董事會制度和審計委員會制度,建立主要由獨立董事組成的審計委員會並完善內部審計部門服務審計委員會的機制,科學調整企業管理結構。為更好地發揮內部審計職能作用創造較好的制度環境和組織基礎。其次,要加強內部審計部門的獨立性,提高內部審計部門的地位,以此提高內部審計工作的效率和執行力。對於上市公司來說,為了保障內部審計部門的獨立性,還應當完善資訊披露機制。最後,要大力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的業務水平和職業道德水平,要加強對內部審計人員的培訓工作,著力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素質。同時,積極引進和培養高素質的內部審計人才,建立一支高素質的內部審計隊伍。

新準則的實施對於我國內部審計的發展有著重要的意義,內部審計也逐漸走向完善和成熟,新準則的實施也進一步促進了我國內部審計職能的轉變和發展。在這一影響下,要完善內部審計職能,應當著力解決當前內部審計職能定位方面存在的一些問題,客觀分析影響內部審計職能定位的因素,並且積極採取相應的措施促進內部審計在風險管理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使內部審計實現價值增值的核心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