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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高階會計師考試衝刺模擬試題(三)

高階會計師 閱讀(3.26W)

模擬試題一:

2015年高階會計師考試衝刺模擬試題(三)

苯乙烯是一種用途廣泛的基礎化工原料,將苯乙烯與丁二烯、丙烯腈共聚,其共聚物可用於生產ABS工程塑料;將苯乙烯與丁二烯共聚可以生成乳膠(SBL)和合成橡膠(SBR);將苯乙烯與丙烯腈共聚為AS樹脂;此外,苯乙烯還被廣泛用於製藥、塗料、紡織等工業。2×11年6月1日,甲化工企業(下稱甲公司)與某外商簽訂了銷售合同,合同約定甲公司應於2×11年10月1日將A化工產品銷售給該外商。經計算生產該批A化工產品需要苯乙烯4000噸作為原材料,簽訂合同時苯乙烯的現貨價格為8550元/噸。

甲公司為規避苯乙烯價格波動帶來的風險,經董事會批准,在期貨市場買入了9月份交割的4000噸苯乙烯期貨,並將其指定為A化工產品生產所需的苯乙烯的套期。當天苯乙烯期貨合約的價格為8600元/噸。苯乙烯期貨合約的標的資產與甲公司生產A化工產品所需要的苯乙烯材料在數量、品質和產地方面相同。

2×11年9月10日,苯乙烯的現貨價格上漲到10800元/噸,價格上漲了2250元,期貨合約的交割價格為10850元/噸。當日,甲公司購入了4000噸苯乙烯材料,同時將期貨合約賣出平倉。

甲公司對上述期貨合約進行了如下會計處理:

(1)將該套期劃分為現金流量套期。

(2)將該套期工具利得中屬於有效套期的部分,直接計入了當期損益。

(3)將該套期工具利得中屬於無效套期的部分,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

(4)在A化工產品出售時,將套期期間計入資本公積的利得金額,轉入了當期損益。

要求:

1.指出上述套期保值業務中的套期工具和被套期專案。

2.分析、判斷該套期是否符合運用套期保值會計的條件。

3.分析、判斷甲公司對上述業務的會計處理是否正確,並說明理由。

 模擬試題二:

中熙公司2×11年發生並處理了以下金融資產轉移業務:(1)2×11年3月1日,中熙公司因資金短缺,將持有的錦秋公司的股票出售給招商證券,同時與招商證券簽訂看跌期權合約,合約規定的行權價格為1 100萬元。從合約條款判斷該看跌期權是一項重大的價內期權(假定不考慮期權費)。3月1日該股票的'賬面價值為600萬元,持有期間無公允價值變動,出售價格800萬元,7月1日看跌期權合約到期,當時的市價為950萬元,招商證券行使了看跌期權。

中熙公司處理如下:①3月1日終止確認了該金融資產;②3月1日終止確認時確認了處置損益200萬元;③7月1日重新確認金融資產1 100萬元。

(2)2×11年4月1日,中熙公司將持有吉東公司的股票(被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出售給國泰君安證券公司,同時與國泰君安證券公司簽訂合同約定於2×11年12月31日按當日收盤價格回購吉東公司股票。4月1日,該股票的賬面價值為700萬元,原來已確認資本公積(利得)100萬元,出售價格800萬元,12月31日,原持有的吉東公司股票的收盤價為820萬元。中熙公司處理如下:①4月1日終止確認了可供出售金融資產;②4月1日終止確認時確認了處置損益100萬元;③12月31日重新確認可供出售金融資產820萬元。

(3)2×11年5月1日,中熙公司將一張商業匯票向中國銀行貼現,該商業匯票是銷售商品給薊門公司形成的,到期日為2×11年9月1日,面值300萬元,中國銀行扣除貼現利息12萬元,中熙公司獲得貼現款288萬元,中熙公司無法判斷薊門公司到期時能否將款項支付給中國銀行,合同規定中熙公司負有連帶還款責任,中熙公司處理如下:①未終止確認應收票據;考試用書②將收到的貼現款288萬元確認為短期借款;③貼現利息12萬元確認為短期借款——利息調整。

(4)2×11年6月1日,中熙公司將應收雪原公司賬款120萬元出售給天涯公司。該應收賬款已計提壞賬準備20萬元。出售借款70萬元已收到存入銀行。合同規定,天涯公司無法從雪原公司收回賬款時不能向中熙公司追償。中熙公司處理如下:①終止確認了該應收賬款;②確認處置應收賬款損失50萬元。

要求:分析判斷中熙公司上述處理是否正確?若是不正確,說明理由,並對不正確之處指出正確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