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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高階會計師考試《會計實務》模擬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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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高階會計師考試《會計實務》模擬試題

  案例分析題

甲公司為一家從事礦產品的生產和銷售的大型國有控股礦業公司,隨著近幾年國內外市場的不斷拓展,甲公司不僅需要通過投資和套期保值來規避風險,還需要對員工實施股權激勵以保證高管和業務骨幹留在企業繼續保持高速增長。2013年相關投資、套保和激勵相關事項如下:

資料一:

(1)2013年1月2日,甲購入乙公司於當日發行且可上市交易的債券100萬張,支付價款9 500萬元,另支付手續費90.12萬元。該債券期限為5年,每張面值為100元,票面年利率為6%,實際年利率7%,於每年12月31日支付當年度利息,到期償還本金。甲公司有充裕的現金,管理層擬持有該債券至到期。12月31日,甲公司收到2012年度利息600萬元。根據乙公司公開披露的資訊分析,甲公司估計所持有乙公司債券的本金能夠收回,但是未來年度每年能夠自乙公司取得利息收入僅為400萬元。

(2)2013年3月2日甲公司從二級市場按照面值購入丙公司債券,支付價款1 000萬元,剩餘期限3年,甲公司將其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2013年9月1日甲公司認為債券期限過長,出於提高流動性考慮,甲公司將該批債券的60%出售,取得570萬元款項存入銀行,當日,該批債券攤餘成本為1 000萬元。

(3)2013年11月1日,甲公司將持有的上述丙公司債券出售給丁公司,取得價款500萬元已於當日收存銀行;同時,甲公司與丁公司簽訂協議,約定2014年2月1日按524萬元的價格回購該債券,假定截至2013年11月1日該債券的公允價值一直未發生變動。當日,甲公司終止確認了該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並將收到的價款500萬元與其賬面價值400萬元之間的差額100萬元計入了當期損益(投資收益)。

資料二:

針對近年來礦產品的國際市場價格波動比較大,甲公司總經理和財務負責人組織人員進行討論、學習套期保值業務相關知識,下面為摘錄的部分發言記錄:

財務經理張某:公司簽訂遠期銷售合同(確定承諾),如果擔心未來產品價格上漲導致合同發生損失,那麼應該在期貨市場上做賣出套期保值。

會計師劉某:對於公司簽訂的遠期銷售合同(確定承諾),公司應考慮採用現金流量套期會計進行處理,這樣不會對淨利潤產生影響。

會計師鄭某:對於境外銷售業務所產生的應收款項相關的外匯風險,可以考慮與銀行等金融機構簽訂遠期外匯合同來進行規避。

會計師關某:公司持有的庫存礦產品如果擔心價格下降,可以在期貨市場上做賣出套期保值來進行風險規避。

資料三:

2013年1月1日,為激勵並獎勵高管人員,甲公司與其管理層成員簽署股份支付協議,規定甲公司為其200名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及業務骨幹每人授予100份現金股票增值權,這些人員從2013年1月1日起必須在該公司連續服務3年,即可按當時的股價增長幅度獲得現金,該增值權應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行使完畢。甲公司估計,該增值權在負債結算之前的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以及結算日的公允價值和可行權後的每份增值權現金支出額如下表所示:

年份 公允價值 支付現金

2013年 12

2014年 15

2015年 18 18

2016年 21 21

2017年 23

2013年有20名被授予期權人員離開甲公司,甲公司估計2014年和2015年還將有15名被授予期權人員離開;2014年又有10名被授予期權人員離開公司,甲公司估計2015年還將有8名被授予期權人員離開;2015年又有10名被授予期權人員離開,假定2015年有80人行使股票增值權取得了現金,2016年有50人行使股票增值權取得了現金,2017年有30人行使股票增值權取得了現金。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回答下列問題。

1.(1)根據資料一(1),判斷取得債券時應劃分的金融資產類別並說明理由;判斷2013年12月31日對乙公司債券是否應當計提減值準備並說明理由和計算過程。

(2)根據資料一(2),判斷2013年9月1日出售60%丙公司債券後是否應對該類金融資產重分類並說明理由;

(3)根據資料一(3),判斷甲公司的會計處理是否正確,並說明理由,若是處理不正確,說明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2.根據資料二,逐項判斷甲公司關於套期保值發言記錄中的條款是否有不當之處,如果存在不當之處,指出該不當之處,並簡要說明理由。

3.(1)根據資料三,簡要說明現金股票增值權的適用範圍並說明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可行權日前和可行權日後記入“損益類”科目有何不同。

(2)根據資料三,計算2015年和2016年計入損益的金額。

1.(1)甲公司取得乙公司債券應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

理由:因為其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確定、管理層有意願和能力持有至到期。

甲公司持有的`乙公司債券2013年12月31日應當計提減值準備。

理由:甲公司持有的乙公司債券的賬面價值高於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所以應計提減值準備。

計算過程:

2013年12月31日乙公司債券計提減值準備前賬面價值=9 590.12+9 590.12×7%-600=9 661.43(萬元);

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400/1.07+400/1.072+400/1.073+400/1.074+10 000/1.074

=8 983.84(萬元);

計提減值準備金額=9661.43-8983.84=677.59(萬元)。

(2)2013年11月1日出售60%丙公司債券後應將剩餘持有至到期投資全部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理由:甲公司將持有至到期投資在到期前處置且比例較大,且不存在企業無法控制等特殊原因,表明甲公司違背了將投資持有至到期的最初意圖,甲公司在處置後應立即將其剩餘的持有至到期投資(即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資扣除已處置部分)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3)甲公司出售丙公司債券的會計處理不正確。

理由:根據金融資產轉移會計準則的規定,企業將金融資產出售,同時與買入方簽訂協議,在約定期限結束時按固定價格(售價加合理回報)將該金融資產(或實質相同金融資產)回購的,不應當終止確認所出售的金融資產。

正確的會計處理:出售丙公司債券不應終止確認該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將收到的價款500萬元確認為一項金融負債,並在回購期內確認24萬元的利息費用。

2.(1)財務經理張某發言存在不當之處。

不當之處:應該在期貨市場上做賣出套期保值。

理由:期貨市場上賣出期貨合約,期貨價格上漲後買入平倉將會發生損失,同時現貨市場上以合同價格履行合同也會發生損失,不能實現風險抵消。

(2)會計師劉某發言存在不當之處。

不當之處1:對於公司簽訂的遠期銷售合同(確定承諾),公司應考慮採用現金流量套期會計進行處理。

理由:對於尚未履行的合同(尚未確認的確定承諾)相關的價格風險應按照公允價值套期進行處理。

不當之處2:不會對淨利潤產生影響。

理由:現金流量套期中有效套期部分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無效套期部分計入當期損益,會對淨利潤產生影響。

(3)會計師鄭某發言無不當之處。

(4)會計師關某發言無不當之處。

3.(1)現金股票增值權的適用範圍:適用於現金流充裕且發展穩定的公司;可行權日前記入“管理費用”等科目,可行權日後記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

(2)2015年12月31日應付職工薪酬餘額=(200-20-10-10-80)×100×18=144 000(元)。

2015年計入損益的金額=144 000+80×100×18-(200-20-10-8)×100×15×2/3=126 000(元)

2016年計入損益的金=(200-20-10-10-80-50)×100×21+50×100×21-144 000=24 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