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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必背考點:應納稅額的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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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納稅所得額是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應納稅所得額為企業每一個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徵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餘額。應納稅所得額的正確計算直接關係到國家財政收入和企業的稅收負擔,並且同成本、費用核算關係密切。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於應納稅額的計算的知識,歡迎閱讀。

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必背考點: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1.直接法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徵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前年度虧損

  2.間接法(建議)

應納稅所得額=年度利潤總額+納稅調整增加額-納稅調整減少額

☆應納稅所得額的調增與調減

專案會計準則稅法納稅調整舉例
收入、利得×國債利息收入
×產品對外捐贈
費用、損失×稅收滯納金
×無形資產研發

  (二)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減免稅額-抵免稅額

【提示】此公式是把國內和國外所得混在一起計算,考試中建議大家分開計算。

應納稅額=國內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減免稅額+國外所得補繳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