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是國家權力機關和行政機關制定的用以調整國家與納稅人之間在徵納稅方面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於稅法的知識,歡迎閱讀。
稅法
(一)稅法的概念
稅法,是國家權力機關和行政機關制定的用以調整國家與納稅人之間在徵納稅方面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二)稅法的分類
1.按照稅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將稅法分為稅收實體法和稅收程式法。
(1)稅收實體法——確定稅種立法
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2)稅收程式法——不針對某一具體稅種,而針對稅務管理程式。
例如《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進出口關稅條例》。
2.按照主權國家行使稅收管轄權的不同,可分為國內稅法、國際稅法和外國稅法。
(1)國內稅法是指一國在其稅收管轄權範圍內,調整國家與納稅人之間權利義務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2)國際稅法是指國家間形成的稅收制度,主要包括雙邊或多邊國家間的稅收協定、條約和國際慣例等。
(3)外國稅法是指外國各個國家制定的稅收制度。
3.按照稅法法律級次劃分,分為稅收法律、稅收行政法規、稅收規章和稅收規範性檔案。
(1)稅收法律(狹義的稅法)——××法
(2)稅收行政法規——××條例,××暫行條例
(3)稅收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由國務院財稅主管部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和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制定
效力排序: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檔案
納稅申報
納稅申報是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稅法規定的期限和內容向稅務機關提交有關納稅事項書面報告的法律行為。
【注意】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無論本期有無應納、應繳稅款,都必須按照稅法規定的期限如實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一)直接申報
即上門申報,是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直接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是傳統的申報方式。
(二)郵寄申報
以寄出地的郵政局郵戳日期為實際申報日期。
(三)資料電文申報(電子申報)
經稅務機關確定的電話語音、電子資料交換和網路傳輸等電子方式進行申報。
資料電文申報,其申報日期以稅務機關計算機網路系統“收到”該資料電文的時間為準。
納稅人採取電子方式辦理納稅申報的,應當按照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和要求儲存有關(紙質)資料,並定期書面報送主管稅務機關。
(四)其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