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是一種西日耳曼語支,最早被中世紀的英國使用,並因其廣闊的殖民地而成為世界使用面積最廣的語言。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職稱英語免考規定,希望能幫到大家!
職稱英語免考規定1
職稱英語免考全國規定:十類可免考或放寬外語成績要求的人員
1、具有國家認定的相應留學經歷的;
2、申報副高階職稱時職稱外語考試成績達到要求,申報正高階職稱需再次參加同一級別考試的;
3、出版過外文專著、譯著或以其他方式證明具備較高外語水平,並經一定程式確認的;
4、經稽核確認,能力業績突出、在本行業本地區作出重要貢獻的;
5、在鄉鎮以下基層單位(經省級政府人事部門批准,可放寬至縣級以下基層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
6、在地市以下單位,長期在野外從事農業、林業、水利、採礦、測繪、勘探、鐵路施工、公路施工等專業技術工作的;
7、年齡較大並長期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
8、從事具有中國特色、民族傳統的臨床中醫藥、民族醫藥、工藝美術、古籍整理、歷史時期考古等專業技術工作的;
9、取得外語專業大專以上學歷並從事本專業工作,申報職稱有第二外語要求的;
10、申報各系列初級職稱的。
外語是專業技術人員學習國外先進知識和技術,開展對外學術技術交流的重要工具。隨著科教興國和人才強國戰略的深入實施,我國專業技術人才隊伍規模不斷擴大,行業分佈更為廣泛,整體素質不斷增強,外語能力也得到明顯提高,但逐步提高專業技術人員外語水平仍是一項長期任務。按照嚴格要求、實事求是、區別對待、逐步提高的原則,在總結各地區各部門職稱外語考試工作的基礎上,現就完善職稱外語考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堅持嚴格要求,不斷加強專業技術人員外語能力建設
在科技飛速發展和經濟全球化的新形勢下,國際交流日益頻繁,我國與世界的聯絡更加密切,外語越來越成為專業技術人員能力建設的重要方面。在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中,要按照各專業技術職務試行條例的規定,繼續堅持對職稱外語的嚴格要求,引導廣大專業技術人員不斷提高外語能力,更好地學習國外先進知識和技術,加強對外學術交流。
人事部將會同有關部門不斷改革完善外語測試辦法,改進測試方式,為專業技術人員提供更加科學、客觀、便捷的外語應用能力評價服務,為用人單位合理使用人才服務。
二、堅持從實際出發,區別對待,防止職稱外語考試“一刀切”和形式主義
(一)對經證明具有較高外語能力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不參加職稱外語考試。
1、具有國家認定的相應留學經歷的;
2、申報副高階職稱時職稱外語考試成績達到要求,申報正高階職稱需再次參加同一級別考試的;
3、出版過外語專著、譯著或以其他方式證明具備較高外語水平,並經一定程式確認的。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專業技術人員,可放寬外語成績要求或不參加職稱外語考試。
1、經稽核確認,能力業績突出、在本行業本地區作出重要貢獻的;
2、在鄉鎮以下基層單位(經省級政府人事部門批准,可放寬至縣級以下基層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
3、在地市以下單位,長期在野外從事農業、林業、水利、採礦、測繪、勘探、鐵路施工、公路施工等專業技術工作的;
4、年齡較大並長期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不參加職稱外語考試。
1、從事具有中國特色、民族傳統的臨床中醫藥、民族醫藥、工藝美術、古籍整理、歷史時期考古等專業技術工作的;
2、取得外語專業大專以上學歷並從事本專業工作,申報職稱有二外語要求的;
3、申報各系列初級職稱的。
三、分級確定全國職稱外語考試成績使用辦法
根據當年全國職稱外語考試命題和考試情況,人事部確定各語種、級別、類別的全國通用標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廳(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和中央管理的企業人事部門結合全國通用標準,按照管理許可權確定本地區、本部門職稱外語考試成績使用辦法和有效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廳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和中央管理的企業人事部門應按照本通知精神,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配套政策,於2007年4月30日前報人事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備案,並認真做好全國職稱外語考試工作。
職稱英語免考規定2
1、獲博士、碩士學位的人員,分別申報副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2、取得外語專業大專以上學歷並從事本專業工作,申報職稱有第二外語要求的;取得外語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從事非本專業工作,申報(考試)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3、女年滿50週歲,男年滿55週歲以上人員,申報中、高階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4、從事工藝美術、文物博物專業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中、高階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5、縣鄉兩級農業(包括種植業、農機、畜牧、農墾、水產)機構從事農業技術以及農業技術推廣的人員,申報中、高階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6、由非專業技術崗位到能參評專業技術崗位,首次申報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7、博士後研究人員、省以上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新世紀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一、二層次人選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8、軍隊轉業幹部,首次在我省申報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9、出國留學一年以上的歸國人員,首次申報中、高階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10、轉評人員,轉評前已通過職稱外語考試的。
11、申報副高階職稱時職稱外語考試成績達到國家通用標準的人員,申報正高階職稱需要再次參加同一級別考試的。
12、出版過外文專著、譯著經省、市專業主管部門稽核認定,具備較高外語水平的。
13、申報各系列初級職稱的。
職稱英語免考規定3
下列專業技術人員可不參加職稱外語考試:
(一)具有較高外語能力的專業技術人員
1、出國留學或在國外連續工作時間在1年以上的(須出具國家留學人員服務機構或駐外使領館的有效證明)。
2、出版過外文專著、譯著,且個人承擔的工作量不少於20萬字符的(必要時可組織專家進行測試)。
3、獲得外語專業大專以上學歷並從事本專業工作,申報職稱有第二外語要求的(申報時提交畢業證書原件和教育行政部門出具學歷鑑定證明供稽核,後者隨申報材料上報)。
4、獲得外語專業大專以上學歷,現從事非外語專業工作的(要求同上)。
5、取得中國國際人才交流協會組織的BFT級考試筆試成績合格證書的,其中,通過BFT(A)級可申報高階專業技術資格,通過BFT(I)級可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資格。
6、具備博士學位申報高階專業技術資格,或具備碩士學位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
(二)取得下列業績、申報高階專業技術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
1、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的(以獲獎證書、證明材料為準,下同)。
2、獲得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專案優秀成果獎的。
3、獲得省級科學技術獎二等獎以上的。
4、獲得省級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二等獎以上的。
5、獲得省級科學技術獎三等獎(排名前3名),或地級以上市科學技術獎一等獎的(排名前3名)。
6、獲得省級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三等獎(排名前3名),或地級以上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一等獎(排名前3名)的。
7、國家傑出專業技術人才稱號獲得者、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國家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第一二層次入選者、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省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獲得者。
(三)取得下列業績、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
1、獲得地級以上市科學技術獎三等獎以上的(以獲獎證書、證明材料為準,下同)。
2、獲得地級以上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三等獎以上的。
3、取得已授權發明專利(不含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的。
(四)從事下列專業技術工作且取得相應業績成果的專業技術人員
1、衛生系列中從事中醫、中藥、民族醫藥工作的。
2、出版系列中從事古籍編纂研究、古漢語、古典文學、古代史、地方史志的編輯整理工作的。
3、從事藝術、工藝美術、廣播電視播音、圖書資料、群眾文化、文物博物、檔案工作的。
(五)在下列地區、行業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1、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所屬企事業單位工作的。
2、在縣(不含市轄區)屬企事業單位從事工程類、農業類(不含農業科研)專業技術工作的。
3、在地級市及以下所屬企事業單位工作、長期在野外從事農業、林業、水利、採礦、測繪、地質勘探、水產、鐵路施工、公路施工的(申報高階資格的在野外時間不少於8年、申報中級資格的不少於4年;每年在野外時間不少於6個月)。
(六)年齡較大的專業技術人員
1、1960年(含)以前出生的。
2、1977年恢復大學聯考統考前進入大中專院校學習且畢業的`。
(七)其他專業技術人員
1、申報各系列初級專業技術資格或聘任初級專業技術職務的。
2、轉換系列評審,申報評審與轉換崗位前同檔次專業技術資格的。
3、1997年以後,參加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取得合格成績,現申報高一級別專業技術資格仍需參加該級別外語考試的。
職稱英語免考規定4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評定專業技術職稱可免予外語考試:
(一)任現職以來經組織批准出國(有二外要求的應到使用二外的國家)留學、進修1年以上;
(二)取得碩士學位晉升中級職稱;取得博士學位晉升副高階職稱(含無正副之分的高階職稱);
(三)在非涉外崗位工作,申報專業技術職稱時距國家法定退(離)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含符合國家和省政府有特殊規定的人員);
(四)參加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取得資深翻譯資格;參加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取得一級口譯、筆譯翻譯資格,晉升副高階及以下職稱;參加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
考試取得二級口譯、筆譯翻譯資格,晉升中級及以下職稱;參加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取得三級口譯、筆譯翻譯資格,評定初級職稱的人員;
(五)參加國家組織的英語六級考試並取得合格證書,或英語六級考試成績達到430分及以上申報中級職稱;參加國家組織的英語四級考試並取得合格證書,或英語四級考試成績達到430分及以上評定初級職稱的人員;
(六)符合我省直接認定專業技術職稱有關規定的海外留學回國人員;
(七)在外語考試期間執行援外工作任務的人員。
下列專業技術人員評定專業技術職稱,外語暫不作要求:
(一)從事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教學、翻譯、出版、播音工作的人員;
(二)在少數民族地區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
(三)在縣(區)的鄉、鎮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
(四)邊遠山區縣的下列人員:
1、從事農業、畜牧、獸醫、農機、水利、水產工作的人員;
2、中等師範學校、教師進修學校的教師;
3、從事體育教練、群眾文化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
(五)獲得全國以上比賽獎牌的教練員;
(六)從事野外勘查、施工和在礦山、井下工作的工程技術人員評定中、初級職稱;
(七)在建築施工企業從事房屋建築工程、建築安裝工程、建築經濟管理、園林綠化工程等專業技術工作的工程技術人員,評定中、初級職稱;
(八)鄉鎮企業中的專業技術人員(從事電子、製藥、生物工程技術工作的除外)晉升中、初級職稱。
對上述外語暫不作要求的人員,如調入有外語要求的地區(單位),或確認有外語要求的專業技術職稱,必須補考相應等級的外語,其考試成績須符合我省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