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企業會遇到哪些罰款呢?有又哪些可能會繳付的違約金、滯納金呢?下面小編帶大家一起學習一下。
企業遇到罰金、違約金、罰款、滯納金應對發生的業務進行詳細判斷,不能一律對待。具體可分為三類:
第一類是行政性罰款,不可稅前扣除,其大多依據的是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具有較強的法定性和強制性,如工商登記部門、稅務部門、公安部門對企業的罰款;
第二類是經營性罰款,可稅前扣除,主要是根據經濟合同或行業慣例,對企業在經營活動中的違約行為給予的懲罰,如違約金、銀行罰息、訴訟費等。罰款性質不同,稅前扣除規定也不同。
第三類是滯納金,稅前扣除原則:僅規定“稅收滯納金”的滯納金不可以稅前扣除,其他稅收滯納金按照以下原則:產生的滯納金“費用”可稅前扣除,則其滯納金可稅前扣除;產生的滯納金“費用”不可稅前扣除,則其滯納金不可稅前扣除。
1.因以前月份少申報稅款,向稅務機關繳納罰款及滯納金,屬於稅收行政性罰款和稅收滯納金,不可以稅前扣除;
2.公司因沒有按規定申報納稅,被主管稅務機關處罰款,屬於行政性罰款,不可以稅前扣除;
3.因違反有關規章制度,被工商部門處罰款,屬於稅收行政性罰款和稅收滯納金,不可以稅前扣除;
4.向工商銀行貸款,逾期歸還款項,被銀行加收罰息,屬於經營性罰款,可以稅前扣除;
5.單位的司機因交通違章被罰款,屬於行政性罰款,不可以稅前扣除;
6.因消防設施維護不到位,受到消防大隊罰款,屬於行政性罰款,不可以稅前扣除;
7.因住房問題發生給酒店住宿客戶賠款支出,屬於經營性罰款,可以稅前扣除,不需要取得發票,其中以與當事人雙方簽訂的賠款協議及付款單據為稅前扣除憑證;
8.與別的企業簽訂購貨合同,因未按照合同要求支付貨款,進而給供應商支付“違約金”,屬於經營性罰款,可以稅前扣除,屬於增值稅性質的價外費用,應取得了相關發票為稅前扣除憑證;
9.與別的企業簽訂購貨合同,因在合同執行前提前解除合同,要求支付的'“違約金”,屬於經營性罰款,可以稅前扣除,屬於不屬於增值稅性質的價外費用,其中以與當事人雙方簽訂的賠款協議、相關合同、法院文書以及付款單據為稅前扣除憑證;
10.辦理丟失增值稅發票掛失手續而產生的罰款,屬於行政性罰款,不可以稅前扣除;
11.企業違反《勞動合同法》支付給員工的解除經濟賠償,屬於經營性罰款,可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12.企業被有關部門處以的行政處罰罰款,不可以稅前扣除;
13.繳納社保滯納金,因僅規定“稅收滯納金”的滯納金不可以稅前扣除,所以社保滯納金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可以稅前扣除;
14.發生工會經費、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殘保金、河道費、文化事業建設費等滯納金,因僅規定“稅收滯納金”的滯納金不可以稅前扣除,所以上述滯納金均可以稅前扣除
15.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因平等主體之間經濟合同違約產生的滯納金均可以稅前扣除,屬於經營性罰款,例如,借款利息逾期償還而產生的滯納金違約金等可以扣除。
16.商業保險產生的滯納金,發生的商業保險支出可以稅前扣除,則其產生的滯納金可以按規定稅前扣除;如發生的商業保險支出不可以稅前扣除,則其產生的滯納金也不可按規定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