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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資格證《中學綜合素質》歷年考試真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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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了近幾年教師資格證考試的真題,希望對大家的複習有一定的幫助!

教師資格證《中學綜合素質》歷年考試真題

1. 教師與學生之間的教育法律關係屬於( )的法律關係

A.隸屬型

B.平權型

C.調整性

D.保護性

參考答案:B【解析】平權型的教育法律關係是兩個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教育關係主體之間產生的教育法律關係,通常視為教育民事法律關係。教師與學生之間屬於平權型的教育法律關係。

2.教育政策和法規的基本功能是( )

A.保障功能

B.規範功能

C.管理功能

D.激勵功能

參考答案:A【解析】教育政策、法規的功能包括保障功能、規範功能、制約功能、管理功能、激勵功能。其中,保障功能是教育政策、法規的基本功能。

3.在教育法律關係中,學生是教育法律關係的'( )

A.主體

B.被監護人

C.公民

D.未成年人

參考答案:A【解析】教育法律關係的主體是指教育法律關係的參加者,也就是在具體的教育法律關係中享有權利並承擔義務的人和組織。我國教育法律關係的主體可分為三類:公民(自然人)、機構和組織(法人)、國家。教育法律關係中最重要的法律主體是學生與教師。

4. 依照法律規定應承擔的民事法律責任,是一種以( )為主要內容的責任

A.人身自由

B.人格尊嚴

C.人身安全

D.財產

參考答案:D【解析】教育法的民事法律責任是教育法律關係主體違反教育法律、法規,破壞了平等主體之間正常的財產關係或人身關係,依照法律規定應承擔的民事法律責任,是一種以財產為主要內容的責任。

5.法律責任人人必須承擔,任何違法者不得逃避或拒不承擔。這體現了( )

A.責任的法律規定性

B.責任的國家強制性

C.責任的專權追究性

D.歸責的特定性

參考答案:B【解析】法律責任具有普遍的約束力,是維護社會正常秩序的有力手段,人人必須承擔,任何違法者不得逃避或拒不承擔。這是責任的國家強制性的表現。

6.學校之間簽訂的協作合同,經過協商後修改某些法定義務或履行期限及條件等。這屬於( )

A.教育法律關係主體的變更

B.教育法律關係客體的變更

C.教育法律關係內容的變更

D.教育法律關係沒有變更

參考答案:C【解析】教育法律關係的變更,是指法律關係構成要素的變更,即主體、客體、內容的變更。內容的變更是指權利、義務的變更。

7.在通過其他途徑都不能獲得滿意的救濟時,可以通過( )渠道獲得充分的補救

A.校內調解

B.教育仲裁

C.訴訟救濟

D.行政救濟

參考答案:C【解析】訴訟救濟,也叫司法救濟,是指相對人就特定的侵權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尋求法律救濟的途徑。這一渠道使相對人在通過其他途徑都不能獲得滿意的救濟時,可以得到充分的補救。

8. 根據我國教育法規體系的橫向結構,下列選項中屬於基礎教育法的是( )

A.《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B.《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

C.《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D.《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

參考答案:A【解析】根據我國教育法規體系的橫向結構,A項是基礎教育法;B項是高等教育法;C項是教育基本法;D項是職業教育法。

9. 下列選項中,不屬於教育法律關係的構成要素的是( )

A.主體

B.客體

C.內容

D.形式

參考答案:D【解析】教育法律關係的構成要素有主體、客體和內容,三者相互制約、缺一不可,其中任何一個要素的改變,都會導致原有法律關係的變更。

10. 學生、教師、學校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通過一定的手段或途徑,請求政府實行強制性手段。這種方法或途徑被稱為( )

A.教育法律救濟

B.教育援助

C.教育保護

D.教育申訴

參考答案:A【解析】教育法律救濟是指教育法律關係主體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並造成損害時,獲得恢復和補救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