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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滄州市新華區中小幼教師招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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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引進高層次高素質的教師人才,不斷調整和改善我區教師隊伍結構,堅定落實 “人才強區”工程,促進我區教育事業蓬勃發展,擬為我區部分中國小、幼兒園面向社會公開招聘80名中國小及幼兒園教師。現就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2017年滄州市新華區中小幼教師招考通知

  一、招聘原則與目的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施“陽光操作”,進一步擴大選人視野,拓寬用人渠道,全面落實“人才強區”工程,促進區域義務教育事業可持續健康發展。

  二、招聘專業、物件及人數

本次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具有教師資格證的應往屆普通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80名。招聘學科及人數:

(一)中學教師5名(語文1名、數學1名、英語2名、美術1名);

(二)區直國小教師34名(語文8名【男女各半】、數學4名、體育6名【男女各半】、美術4名、音樂2名、科學10名【男女各半】);

(三)鄉屬國小教師36名(語文8名【男女各半】、數學6名【男女各半】、體育3名、美術5名、科學6名【男女各半】、音樂3名、英語5名);

(四)區屬幼兒園教師5名。

(擬招聘崗位、專業及人數詳見附表一)。

  三、招聘人員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遵紀守法,誠實守信,未受過紀律處分;

2、熱愛教育事業,作風紮實,吃苦耐勞,服從組織分配;

3、身體健康,心理素質良好,能夠適應崗位工作的需要。

4、所報考的崗位與具備的教師資格專業對口、級別相適應。

5、年齡在30週歲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後出生),研究生學歷人員年齡在35週歲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後出生)。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新華區所有在崗教師;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四、招聘程式

1、釋出招聘公告。通過區政府網站()、滄州晚報、滄州日報及相關媒體釋出招聘公告。公告日期為:2017年7月17日-23日(週一至週日)。

2、報名。7月24日- 26日(週一至週三)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進行公開招聘報名。報考人員需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就業報到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影印件、小二寸同版免冠彩照8張、報名表(可在網站下載或到報名地點領取)和考務費100元,到新華區人力資源市場交流大廳報名(交通南大道36號,市內乘9路公交車恆泰地產站下車新華區人力資源市場院內)。本方案內招聘崗位,每名考生限報一個,不得兼報和重複報名。

3、筆試。各招聘崗位參考人數與招聘計劃比例達3:1以上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招聘崗位以報名人數3:1的'比例重新核定招聘計劃數並繼續招聘程式。報名人員於8月2日(週三)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到報名地點領取准考證, 8月3日(週四)以閉卷形式進行筆試(具體考試地點以准考證為準)。筆試時間為上午9:00-11:00,中國小教師筆試內容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教學相關知識,幼兒園教師筆試內容為幼兒教育學、幼兒教育心理學及幼兒保教知識等,滿分均為100分。

4、面試人員確定及面試。分報考崗位按招聘計劃和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列,按照中學1:3、區直鄉屬國小及幼兒園1:2的比例,分別確定每個招聘崗位入圍面試人員,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並列者一併納入面試範圍。筆試成績及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將在新華區政府網站公佈。面試採取分專業說課的方式,由招聘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成績採用百分制。面試時間和地點登陸新華區政府網站查詢。面試成績於面試結束後在考點張貼公佈,也可登入新華區政府網站查詢。

5、體檢人員確定及體檢。根據考生綜合成績確定入圍體檢人員。考生綜合考試成績計算公式為: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綜合考試成績保留2位小數。將考生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列,分招聘崗位按招聘計劃和考生綜合成績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比例內末位考生綜合成績並列者,筆試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環節,筆試成績同時並列者加試筆試。體檢由招聘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及專案參照《河北省申請教師資格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進行,費用由體檢考生自付。體檢合格考生確定為政審物件。

6、政審和資格複審。招聘領導小組根據擬招聘人員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證明材料進行政審。由招聘工作實施部門對體檢合格考生進行資格複審,稽核應聘人員的畢業證、就業報到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等報名條件所需證件及個人檔案等相關資料原件的真實、有效性。

經過政審程式後,對因不符合招聘條件、未完成體檢、政審程式或體檢不合格、政審不合格考生被取消招聘資格及未按時間報到等而造成招聘崗位出現空缺的,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的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末位考生出現綜合成績並列者,以筆試成績高者獲得遞補資格。遞補僅限一輪次。

政審及資格複審合格人員即為擬招聘人員,進入公示環節。

7、公示。將擬招聘人員名單在新華區政府網站進行公示。

8、聘用。由招聘領導小組彙總擬招聘人員基本情況,經區政府研究同意後辦理上崗相關手續。所聘人員參照同崗教師落實相關工資待遇,按現行有關政策規定參加各項社會保險,不入事業編制。

9、管理。受聘人員實行聘用制,編外合同管理。新華區教文體局負責所聘人員的日常管理和使用,受聘人員由區教文體局根據工作需要分配到各中國小校及幼兒園,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協議,首次協議期限為3年,協議期滿,根據工作需要及雙方協商可以繼續簽定。應聘教師任職不滿3年,不得無故解除聘用協議。應聘鄉屬國小教師3年內不得調往鄉屬國小之外的其他單位。

10、招聘資格免除規定。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完成筆試、證件稽核、面試、體檢、政審、報到等招聘過程任何必經程式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資格稽核貫穿招聘工作及考生應聘後的全過程,在任何環節、任何時間,發現考生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情況(如弄虛作假等),均取消招聘資格。

五、本公告由新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諮詢電話: 0317—5209330、3011332(新華區人社局)

0317—3513326(新華區教文體局)

  附表:點選下載

1、新華區2017年中國小及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崗位一覽表

2、新華區2017年中國小及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報考資格審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