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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駐馬店市直學校招聘工作人員方案

教師資格 閱讀(2.12W)

2016河南駐馬店市直學校招聘教師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115人,報名時間為:2016年8月12日8:00至8月14日18:00。下面是本站小編分享的一些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河南駐馬店市直學校招聘工作人員方案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52號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2005〕6號令)、《河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豫人社〔2015〕55號)及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印發的《駐馬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駐組發〔2006〕2號),結合用人單位實際及工作需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體育局決定面向社會為市直學校公開招聘教師等工作人員115名。為做好此項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落實黨的方針政策,堅持德才兼備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採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方法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二、招聘計劃和崗位

2016年駐馬店市市直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115名,其中:駐馬店農業學校(河南省汝南園林學校)5名、駐馬店市第二高階中學3名、駐馬店市第三高階中學6名、駐馬店市第一初級中學4名、駐馬店市第二初級中學14名、駐馬店市第十一初級中學3名、駐馬店市第十二初級中學3名、駐馬店市第十八初級中學5名、駐馬店市第二十初級中學10名、駐馬店市體育中學7名、駐馬店實驗國小23名、駐馬店第二實驗國小21名、駐馬店市第十國小2名、駐馬店市第三十二國小9名。招聘計劃詳見《2016年駐馬店市市直學校公開招聘教師等工作人員崗位表》。

三、招聘的資格條件

(一)具備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條件,同時具備崗位要求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具有崗位要求的職業資格,報考教師崗位的教師資格須達到要求且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

6、符合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30週歲以下為1986年1月1日以後出生,其它年齡依次類推);

7、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8、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5年內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行為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4、在全日制院校就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報考;

5、市教育體育局直屬單位在編在崗人員;

6、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四、釋出招聘資訊

駐馬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azmd.lss.gov.cn)、駐馬店人才資訊網(http://www.zmdrc.net)、駐馬店市教育體育局網(http://www.zmdedu.net)為本次招聘釋出資訊專用網站,請考生隨時關注。

五、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招聘採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一)網上報名

1、填寫並提交報名資訊,上傳照片

報考者於2016年8月12日8:00至8月14日18:00期間登入駐馬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azmd.lss.gov.cn)或駐馬店人才資訊網(http://www.zmdrc.net),進入“網上報名”系統,按要求提交個人報名資訊並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要求:①單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證件照;②電子版;③格式JPG;④檔案大小100KB以下;⑤照片大小寬約114畫素,高約156畫素;⑥必須能反映本人特徵,否則將無法通過審查)。報名資料提交被接受後,將自動生成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者查詢報考資格稽核結果、網上繳費、下載列印准考證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必須妥善保管。

提交報名申請時技術諮詢電話: 0396-2817649(駐馬店市人事考試中心)。

2、報考資格稽核

按照“誰稽核、誰負責”的原則,用人單位在報考者提交報名申請的1日內對報考者的報名申請和照片進行網上初審,並提出初審意見。報名申請被接受的人員,可於提交報名申請1日後登入原報名網站,檢視是否通過報考資格稽核。通過報考資格稽核的人員,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報考資料不全或電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報考者應及時補充或更換並按要求再次提交審查。

3、網上繳費

通過報考資格稽核的人員,於2016年8月13日8:00至8月15日18:00期間通過原報名網站“網上報名”系統,按照提示步驟繳納考務費(報考者須準備銀行卡,開通網上銀行功能並存上足夠繳費的金額)。根據省財政、物價部門批准的收費標準,報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繳納考務費,本次招聘考試一科,共計30元。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繳費完成後,考生須自行用A4紙列印《駐馬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式2份,以備面試資格確認時使用。

4、網上列印准考證

網上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於2016年8月18日8:00至8月20日24:00期間登入原報名網站,進入“網上報名”系統自行列印准考證(A4紙)。

請考生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繳費、列印報名表和准考證。因錯過時間,系統關閉相關功能造成的後果由考生自負。

(二)報考人員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報考者不得報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第二十七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三)本次招聘資格審查貫穿於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報名人員提交的資訊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四)報名人數(以繳費人數確定)與擬招聘人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崗位,須相應核減擬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緊缺急需專業崗位,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商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可適當降低比例。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考生,可改報同專業其他崗位,不改報者退還報名費。

六、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麵試。

(一)筆試

筆試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體育局組織實施,採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委託專門考試機構或高等院校承擔命題和閱卷工作。

根據招聘崗位特點,按照統一規範和“幹什麼、考什麼”的原則,筆試科目:教師崗位筆試內容為教育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材教法、教師職業道德等;其他崗位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

參加考試時,應試者須持本人准考證、有效身份證方可進入考場。考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以准考證為準。

筆試成績滿分100分。

(二)面試

會計、醫療保健崗位,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其他崗位,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筆試有缺考、作弊或成績為零分的,不得進入面試。

面試前進行面試資格確認。進入面試人員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准考證、畢業證和學位證、未就業人員的就業報到證或就業協議書、崗位要求的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影印件各一式2份,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影印件各一式2份,網上列印的《駐馬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式2份,在職人員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到駐馬店市人力資源服務大廳(健康路西段476號)進行面試資格確認。

面試資格確認時間在駐馬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駐馬店人才資訊網()公佈。

經面試資格確認合格者,核發面試通知單;面試資格確認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逾期不進行面試資格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

面試資格確認時,如出現面試資格確認不合格、自動放棄等因素造成職位空缺的,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實際參加面試的人數達不到規定的面試比例的,應組織現有人員面試。

普通專業教師崗位面試,按所報崗位及學科,採取在現行教材中隨機抽課的方式講一節與申報專業、層次相一致的微型課,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體音美舞蹈等特殊專業教師崗位面試,採取講微型課加專業才能展示的方式,講微型課、專業才能展示成績滿分均為100分。

會計、醫療保健崗位,採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三)考試總成績

1、普通專業教師崗位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2、體音美舞蹈等特殊專業教師崗位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х40%+講課成績х30%+才能展示成績х30%。

3、會計、醫療保健崗位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及考試總成績均按四捨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七、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出現末位考試總成績相同情況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出現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職位空缺的,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主要檢查被檢人員的身體健康狀況能否適應招聘崗位要求。體檢專案和標準按教師資格認定的體檢要求,參照原人事部、原衛生部《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與歷次修訂內容,及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於印發<河南省公務員錄用體檢組織工作流程(試行)>的通知》(豫人社辦〔2013〕88號)的要求進行。

八、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等額確定考察物件。考察階段如出現自動放棄造成職位空缺的,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一次性遞補體檢、考察。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職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具體考察工作按照《駐馬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駐組發〔2006〕2號)制定考察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

九、公示和辦理聘用手續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並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滿無異議後,按照規定程式辦理聘用手續。

新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後,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有關手續,到用人單位報到。對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新聘用人員實行合同管理,用人單位與新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進行綜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許可權和有關規定辦理正式聘用手續;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新聘用人員試用期間及試用期滿後的工資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十、紀律要求

通過考試公開招聘人員,是貫徹落實《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要認真貫徹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政策規定,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各負其責,嚴格條件、嚴格標準、嚴格程式,確保公開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要認真按照本方案的規定組織實施,工作中遇到問題及時報告,不得隨意擴大報考範圍,不得擅自改變考試聘用程式、條件和標準。要切實增加工作透明度,堅持招聘政策、招聘計劃、資格條件、考試成績、聘用結果公開,對於報名和資格審查、體檢、考察等環節的情況,也要採用適當的形式進行公示,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要嚴格實行迴避制度,聘用單位負責人和招聘工作人員,凡與報考者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第二十七條所列親屬關係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實行公務迴避;報考者凡與用人單位負責人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第二十七條所列親屬關係的,應實行任職迴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