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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福建建築學校招聘工作人員方案

事業單位招考 閱讀(9.65K)

福建建築學校招聘報名時間為2017年6月21日至7月 5 日。為方便大家瞭解福建建築學校今年招聘報名相關詳細訊息,小編為大家提供福建建築學校招聘公告全文如下:

2017年福建建築學校招聘工作人員方案

  2017年福建建築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方案

福建建築學校系教育廳直屬的國家級重點中職學校,首批國家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示範建設學校,省示範性現代職業院校建設工程培育專案校,屬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因學校事業發展需要,擬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內工作人員20名。其中專業教師13名,專業實訓教師4名,管理人員3名。根據《福建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暫行辦法》的規定,制定具體方案如下: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體健康,符合我省現行的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方法;

3.年齡要求:35週歲及以下(1981年6月21日及以後出生);

4.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名者應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認證書等各項資格認定截止時間為2017年7月31日)。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崗位程式碼

招聘崗位

招聘人數

專業

學歷/學位

其它要求

備註

01

電子商務專業教師

1

電子商務、市場營銷、物流管理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本科及以上學歷(所學專業或碩士及以上學位所學專業與崗位要求的專業相符均可)

按學校規定坐班

02

汽車理論教師

1

車輛工程、汽車服務工程、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汽車運用與維修、交通運輸規劃與管理、交通運輸、交通工程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按學校規定坐班

03

土木工程專業教師

3

市政工程、結構工程、橋樑與隧道工程、土木工程、建築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工程造價管理、建築與土木工程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按學校規定坐班

04

建築裝飾專業教師

1

藝術設計學、藝術學、設計藝術學、藝術設計、環境設計、室內設計技術、裝飾藝術設計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按學校規定坐班

05

建築裝置專業教師

1

市政工程、結構工程、橋樑與隧道工程、土木工程、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建築電氣與智慧化、建築電氣工程技術、機械製造工藝教育、建築工程教育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按學校規定坐班

06

會計專業教師

2

會計(學)、審計學、財務管理、會計與審計、企業會計與稅務、財務會計(教育)、會計(財務)電算化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按學校規定坐班

07

語文專業教師

1

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漢語言文字學、漢語言文學、漢語言、中國語言文學(化)、中文應用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按學校規定坐班

08

計算機專業教師

2

計算機軟體與理論、計算機應用技術、電腦科學與技術、軟體工程、網路工程、計算機網路技術與工程、網路技術與資訊處理、計算機系統維護、計算機電子工程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按學校規定坐班

09

電梯專業教師

1

建築電氣工程技術、建築電氣與智慧化、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按學校規定坐班

10

電子商務專業實訓指導教師

1

電子商務、市場營銷、物流管理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具有相關專業非教師系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或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

按學校規定坐班

11

汽車實訓指導教師

1

汽車服務工程、車輛工程、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汽車運用與維修、機械製造工藝教育、汽車維修工程教育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按學校規定坐班

12

建築實訓教師

2

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價管理、建築與土木工程、建築設計及其理論、機械製造工藝教育、建築工程教育、建築材料工程教育、藝術設計學、藝術設計、環境設計、裝飾藝術設計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按學校規定坐班

13

辦公室科員

1

漢語言文學、漢語言、中國語言文學、思想政治教育、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按學校規定坐班

14

學生科學生管理員

1

專業不限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具有一年及以上學生管理工作經歷

按學校規定坐班

15

學生科宿舍管理員

1

專業不限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具有一年及以上學生管理工作經歷

按學校規定坐班

  三、資訊釋出

此招聘資訊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入口網站()、福建省教育廳網站()以及福建建築學校網站()公開發布。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7年6月21日至7月 5 日。

2.報名方式: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請於報名截止之日前將電子版材料(請勿壓縮)傳送至郵箱,郵件主題為“崗位程式碼+姓名”,並將報名紙質材料寄至福建建築學校人事科,逾期不予受理。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電子版報名材料:

《福建建築學校應聘報名登記表》

紙質報名材料:

(1)本人簽名的.《福建建築學校應聘報名登記表》(貼近期1寸免冠彩照);

(2)身份證影印件;

(3)學歷、學位影印件,2017屆畢業生暫時無法提供學歷、學位影印件的,應書面保證學歷學位真實性;取得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影印件;

(4)已參加工作的報考者,需提交現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或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證明),若暫時無法提供的,經福建建築學校人事科同意後最遲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或工作經歷證明覆印件;

(6)報名費繳費憑證(註明姓名,報考崗位)。

3.考務費收費標準:根據閩人價費〔2007〕196號檔案,收取報名費每人80元。考生可繳至以下賬戶:

戶 名:福建建築學校

賬 號:35001886300050000214

開戶銀行:建行福州城南南江濱支行

報考人員所留聯絡方式應準確無誤並確保招聘期間通暢。

4.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要求報名,並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資訊不實,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和考試時間、地點將公佈在福建建築學校網站,不再另行通知,請注意及時查詢相關資訊。

  五、考試

實際應聘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達到3:1(含3:1)方可開考,不達3:1的,按閩人發[2006]年11號檔案規定執行。筆試、面試(或試講)、綜合成績總分均為100分。

1.序號01-12崗位考試採取筆試、試講相結合的辦法;序號13-15崗位考試採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

2.序號(01-12崗位)筆試主要測試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等;序號13-15崗位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或試講)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或試講)人選(比例不足按實有人數確定)。

3.序號13-15崗位面試採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序號01-12崗位試講內容為片段教學。面試(或試講)合格線為70分。

4.進入面試(或試講)考生的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佔40%、面試成績佔60%的比例摺合計算。若綜合成績並列的,則以面試(或試講)成績分高者為擬聘人選。若面試(或試講)成績仍並列的,則加試一場面試(或試講),綜合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為準。

5.面試(或試講)前將對進入面試(或試講)人選進行資格複審。進入面試(或試講)人員應在資格複審時提交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若暫時無法提供的,經福建建築學校人事科同意後最遲延至考核前提交;其中2017屆畢業生與崗位要求相符的相關證件、證明原件,經福建建築學校人事科同意後最遲延至公示前提交。

6.資格審查、筆試、面試(或試講)、考核體檢等具體事項和時間安排以及所有報名參考人員成績、進入面試(或試講)人選名單等請關注福建建築學校網站(網址:),不通過其他方式另行通知,考生未按時參加筆試、面試(或試講)、考核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六、考核和體檢

1.面試結束後,將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及專案參照我省現行的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執行。

2.參加體檢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准考證根據安排,到指定醫院集中體檢。未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考核、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核、體檢合格,且符合崗位各項條件要求的擬聘人選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入口網站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

一般情況下自報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擬聘人選將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

  八、聘用

擬聘人選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核准手續,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的人員應在單位規定的時間內到單位報到上班,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九、聯絡方式

學校地址:福州市倉山區洪山橋中店43號

學校郵編:350002

聯絡電話:0591-83749627 徐老師

E-mail:

  十、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廳和我校共同組織實施。福建省教育廳紀檢監察部門和人事處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91—87853491(駐省教育廳紀檢組), 0591-87091330(省教育廳機關紀委),0591-87091212(省教育廳人事處),0591—63331307(福建建築學校)。

福建建築學校

2017年6月21日

附件:福建建築學校應聘報名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