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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造價工程師考試案例分析模擬試題及答案

造價工程師 閱讀(1.47W)

  案例分析題一

2017年造價工程師考試案例分析模擬試題及答案

某政府投資專案,主要分為建築工程,安裝工程和裝修工程三部分,專案投資為5000萬元,其中,估價為80萬元的裝置由招標人採購。

招標檔案中,招標人對投標有關時限的規定如下:

表3.1 各聯合體的組成表

聯合體編號


聯合體組成

a, l

b, c

g, k

e, h

g, n

f, j, p

e, l

(1)投標截止時間為自招標檔案停止出售之日起第十五日上午9時整:

(2)接受投標檔案的最早時間為投標截止時間前72小時:

(3)若投標人要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檔案,須在投標截止時間24小時前提出:

(4)投標有效期從發售投標檔案之日開始計算,共90天。

並規定,建築工程應由具有一級以上資質的企業承包,安裝工程和裝修工程應由 具有二級以上資質的企業承包,招標人鼓勵投標人組成聯合體投標。

在參加投標的企業中,a,b,c,d,e,f為建築公司,g,h,j,k為安裝公司,l,n,p為裝修公司,除了k公司為二級企業外,其餘均為一級企業,上述企業分別組成聯合體投標,各聯合體具體組成見表3.1。

在上述聯合體中,某聯合體協議中約定:若中標,由牽頭人與招標人簽訂合同,人後將該聯合體協議送交債表人:聯合體所有與業主的聯絡工作一級內部協調工作均由牽頭人負責;各成員單位按投入比例分享利潤並向招標人承擔責任,且需向牽頭人支付各自所承擔合同額部分1%的管理費。

問題:

1、 該專案估價為80萬元的裝置採購是否可以不招標?說明理由。

2、 分別指出招標人對投標有關時限的規定是否正確,說明理由。

3、 按聯合體的編號,判別各聯合體的投標是否有效?若無效,說明原因。

4、 指出上述聯合體協議內容中的錯誤之處,說明理由或寫出正確的做法。

答:

1、不可以不招標。根據《工程建設專案招標範圍和規模標準規定》規定,重要裝置、材料等貨物的採購,單項合同估算價雖然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下,但專案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必須進行招標。該專案裝置採購估價為80萬元但專案總投資額在5000萬元,所以必須進行招標。

2、第(1)條不正確。招投標法規定:投標截止日期是從招標檔案開始發售之日起20天以上;

第(2)條不正確。招投標法規定:招標人接受投標檔案為投標截止日期之前的任何時間;

第(3)條不正確。招投標法規定:投標人要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檔案,須在投標截止日期之前提出均可以。

第(4)條不正確。招投標法規定:投標有效期應該從投標截止日期之日開始計算,不得少於30天。不是從發售投標檔案之日開始計算。

3、xxxx編號為ⅲ的投標聯合體投標無效。因為招投標法規定: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而k公司為二級企業,故聯合體編號ⅲ的資質為二級,不符合招標檔案規定的要求,為無效投標。

xxxx編號為ⅳ和ⅶ的投標聯合體投標無效。因為e單位參加了兩個投標聯合體,《工程建設專案施工招標投標辦法》規定:聯合體各方簽訂共同投標協議後,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專案中投標。

xxxx其他編號的投標聯合體投標有效。因為招投標法規定: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承擔招標專案的相應能力;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招標檔案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定的,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規定的相應資格條件。

4、上述聯合體協議內錯誤之處是:

xxxx先簽合同後交聯合體協議書是錯誤的。招投標法規定:應該在投標時遞交聯合體協議書,否則是廢標。

xxxx牽頭人與招標人簽定合同是錯誤的。招投標法規定: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

xxxx聯合體所有與業主方的聯絡工作以及內部協調工作,在沒有遞交授權書下,均由牽頭人負責是錯誤的。《工程建設專案施工招標投標辦法》規定:聯合體各方必須指定牽頭人,授權其代表所有聯合體成員負責投標和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協調工作,並應當向招標人提交由所有聯合體成員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書。

xxxx各成員單位按投入比例分享利潤並向招標人承擔責任是錯誤的。招投標法規定: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專案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案例分析題二

某工程採用公開招標方式,招標人3月1日在指定媒體上釋出了招標公告,3月6日至3月12日發售了招標檔案,共有A、B、C、D四家投標人購買了招標檔案。

在招標檔案規定的投標截止日(4月5日)前,四家投標人都遞交了投標檔案。開標時投標人D因其投標檔案的簽署人沒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託書而被招標管理機構宣佈為無效投標。

該工程評標委員會於4月15日經評標確定投標人A為中標人,並於4月26日向中標人和其他投標人分別發出中標通知書和中標結果通知,同時通知了招標人。

在施工過程中,該工程的關鍵線路上發生了以下幾種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誤:

(1)由於發包人原因,設計變更後新增一項工程於7月28日至8月7日施工(新增工程款為160萬元);另一分項工程的圖紙延誤導致承包人於8月27日至9月12日停工。

(2)由於承包人原因,原計劃於8月5日晨到場的施工機械直到8月26日晨才到場。

(3)由於天氣原因,連續多日高溫造成供電緊張,該工程所在地區於8月3日至8月5日停電,另外,該地區於8月24日晨至8月28日晚下了特大暴雨。

在發生上述工期延誤事件後,承包人A按合同規定的程式向發包人提出了索賠要求。經雙方協商一致,除特大暴雨造成的工期延誤之外,對其他應予補償的工期延誤事件,既補償直接費又補償間接費,間接費補償按合同工期每天平均分攤的間接費計算。

問題:

1.指出該工程在招標過程中的不妥之處,並說明理由。

2.該工程的實際工期延誤為多少天?應予批准的上期延長時間為多少天?分別說明每個工期延誤事件應批准的延長時間及其原因。

3.圖紙延誤應予補償的間接費為多少?

試題答案:(20分)

問題1

招標管理機構宣佈無效不妥,應由招標人宣佈,評表委員會確定中標人併發出中標通知書和中標結果通知不妥,應由招標發出。

問題2

該工程得實際工期延誤為47天 應批准得工期延長為32天。其中,新增工程屬於業主應承擔得責任,應批准延長工期11天(7月28日至8月7日);

圖紙延誤屬於業主應承擔得責任,應批准延長工期15天(8月29日至9月12日);

停電屬於業主應承擔得責任應批准延長工期3天

施工機械延誤屬於承包商的責任不予批准延長工期

特大暴雨造成的工期延誤屬於業主應承擔的風險範圍,但8月24~25日屬於承包商機械未到場延誤在先,不予賠償 應批准工期延長3天(8月26至8月28日)

問題3

所以,合同價中每天的間接費為:708.98/300=2.36(萬元/天)

圖紙延誤應補償的間接費為:15×2.36=35.40(萬元)

問題4

解:計劃的單方人工費為:50÷(8×1.5)=4.17(元/㎡)

實際的單方人工費為:(50+10)÷{7×(1-10%)×1.5}=6.35(元/㎡)

則,單方人工費的增加額為:6.35-4.17=2.1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