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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16年造價工程師准考證列印通知

造價工程師 閱讀(2.68W)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有關部委檔案精神,為做好2016年度造價工程師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吉林省2016年造價工程師准考證列印通知

  一、報名時間及辦法

為方便考生,簡化報名流程,倡導誠信報名,本次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網上交費、網上列印准考證、考後網上資格稽核,考前不再進行網上或現場資格稽核,考生按照報名檔案要求的報考條件,承諾符合報考條件並在網上籤訂《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後即可報考,報考條件詳見附件1。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16年8月13日—22日。

考生登入中國人事考試網快速通道“網上報名”欄目,進行報名。報名時須注意下列事項:

1.註冊及照片處理。考生按系統提示註冊,註冊時上傳近期6個月內正面免冠證件數碼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控制在100K以內),“照片稽核處理工具”可在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照片處理工具點選下載】。

2.選擇考區。考生按單位屬地原則報名,以單位法人證或營業執照上的登記機關公章為準,單位法人證或營業執照上的登記機關公章是哪個市(州),考生就選擇相應市(州)考區報名。

營業執照登記機關為長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所屬分局的企業考生、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登記管理機關為長春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的事業單位考生,報名考區請選擇“長春市考區”。

營業執照登記機關為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企業考生、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登記管理機關為吉林省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的事業單位考生,報名考區請選擇“省中直考區”。中央直屬單位及省直管縣(市)及仍按原渠道報名。

3.選擇考試。考生應對照考試報名檔案,按需求選擇考試類別、級別、專業、科目。

4.填報資訊。填報資訊由考生本人負責,考生應如實、準確填報考試資訊。考生錯報姓名、身份證號、考試類別、級別、專業、科目等考試相關資訊。其中工作單位名稱必須與考生所在單位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上登記的名稱一致。

5.列印報名表。考生確認報考資訊準確無誤後,可在網上自行列印《資格考試報名表》(簡稱報名表),報名表供考生核對報考資訊之用。

6.資訊修改。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報名資訊確認”和“繳費”,在未確認繳費前考生可以自行修改報名資訊,考生一旦繳費,將不能對所填報考資訊進行任何修改。

(二)網上繳費時間:2016年8月13日—22日。

報名資訊確認無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網上繳費,收費標準見附件2。繳費成功後,請點選“報名完成”,檢視“繳費狀態”確定繳費成功。網上繳費後概不退費。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列印准考證

考前一週內,考生登入中國人事考試網,在“列印准考證欄目”用A4紙在網上自行列印准考證。考生須持本人准考證、正式有效身份證(軍官證、護照)參加考試。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類別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及內容

備註

10月15日

上午09:00—11:30

建設工程造價管理

下午14:00—17:00

建設工程計價

前3科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務必注意:

1、答題前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

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考生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字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草稿紙統一配發,考後收回。

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和教材相關說明見附件3。

10月16日

上午09:00—11:30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

(土木建築工程、安裝工程)

下午14:00—18:00

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三、考後網上資格稽核及證書領取

(一)成績查詢及考後網上資格稽核所需材料

考試成績將於考試結束後2個月左右時間,在中國人事考試網釋出。考後網上稽核對預合格考生進行,國家考試成績公佈後,吉林省人事考試網釋出後審公告和預合格考生名單。考後網上稽核所需材料及證書領取相關訊息在吉林省人事考試網和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官方微信公眾平臺釋出,官方微信公眾號為jlsrskszx。

(二)網上資格稽核有關規定

1、預合格人員按規定要求和時限進行網上提交材料,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後複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檔案的要求,凡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進行網上提交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全部考試科目成績,不予核發證書。

2、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考試資格,在准考證列印環節核實的,取消報考資格,不得參加考試。在考後網上稽核環節核實的,取消考試成績,不予核發證書。在證書發放環節核實的,取消考試成績,由證書籤發機關宣佈證書無效,收回證書,2年內不得參加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對其中涉及職業准入資格的人員,3年內不得參加該項資格考試。有關情況通報到考生所在單位,考試相關費用一律不退。

3、單位法人或授權的人事部門負責人要嚴格審查本單位考生的學歷學位、專業工作年限、專業技術資格等有關報考資訊,確認考生符合報考條件後,再在有關證明材料上簽名、加蓋法人章和公章,單位法人或授權的人事部門負責人在報名表上簽名或加蓋法人章和公章,即視為其同意報考並證明該考生相關資訊真實準確,承擔相應的責任。考生所在單位對考生資格審查不嚴,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的,依據有關規定追究單位相關責任。

4、偽造單位印章、法人章的,將移交公安部門處理。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二款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四、考試相關政策及事項

(一)凡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符合報考條件且身體健康能夠適應考試者均可報考。凡不符合報考條件,以及在人事考試中替考、通訊工具作弊等嚴重違紀違規在停考期內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否則後果自負。

(二)實行違紀通報制度,凡違紀違規考生一律通報到本人所在單位並給予嚴肅處理;凡嚴重違紀違規考生,2年內不得再次參加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三)根據人社部令第12號和《關於規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號),國家閱卷時將對所有考生試卷進行雷同試卷檢測鑑定,無論抄襲、被抄襲、通訊工具作弊等產生的雷同試卷或試卷程式碼異常,一律取消考試成績。考生在嚴格遵守考試紀律的同時,要樹立自我保護意識,防止被他人抄襲。嚴禁將手機等通訊工具及違禁物品資料帶入考場座位,一經發現,不論使用與否,一律按違紀處理。

  五、工作要求

(一)認真做好各環節的考試服務工作。要加強考試宣傳,為考生提供優質的考試服務,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強化措施,明確責任,統一部署,對大規模、有組織、高科技作弊予以嚴厲打擊,嚴格考試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確保考試安全。

(二)各市(州)人事考試機構要高度重視考後網上資格審查工作,嚴格審查報考資格,實行雙審制和資格審查責任制,做到誰審查、誰負責,明確任務、目標、責任人和相關要求。

(三)嚴格程式,規範操作,加強網上資格稽核使用者許可權及密碼管理,確保網上資格稽核工作有序順利實施。

(四)各市(州)人事考試機構要嚴肅工作紀律,嚴格工作程式, 進一步貫徹落實《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定》,提大學聯考試工作人員的責任意識、安全意識和保密意識,明確工作人員職責,明確各環節責任人,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對責任事故絕不姑息。在考試實施以及資格審查過程中發現考試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六、聯絡方式

市(州)人事考試機構在考試報名過程中如遇問題請與省人事考試中心聯絡,聯絡人及電話:

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副主任

楊鑫0431­—85611106

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報名科科長

陳佰江0431­—89995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