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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16年審計師考試准考證列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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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審計署、人事部《關於修訂印發〈審計專業初、中級資格考試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的通知》(審人發[2003]4號)、人事部、審計署《關於〈印發高階審計師資格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發〔2002〕58號)、審計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於2016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及評價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審考辦字[2016]1號)及我省有關檔案精神,現將我省2016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及評價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湖北省2016年審計師考試准考證列印通知

  一、報考條件

審計專業初級資格和中級(審計師)資格實行全國統一考試製度,高階審計師資格實行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評價辦法。

(一)參加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從事審計、財經工作。

2、參加初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第1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

3、參加中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第1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二)參加高階審計師資格評價考試人員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博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審計工作滿2年;

2、獲得碩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審計工作滿4年;

3、大學本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審計工作滿5年;

4、大學專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審計工作滿6年;

5、對雖不具備上述條件規定的學歷、任職資格或從事審計工作年限,但具備下列條件中的兩條,可破格申報高階審計師資格考試:

(1)在國家公開發行的刊物上發表2篇,或在省級刊物上發表3篇以上具有較高學術水平和實用價值的論文,或有正式出版的審計理論專著、譯著(主要執筆人),或編著審計理論技術管理書籍2部以上,其中本人應承擔撰寫任務5萬字以上;

(2)主持或承擔的大中型審計專案(主審人),有一項獲得省(廳)以上優秀審計專案獎,有三項獲市級優秀審計專案獎;

(3)在審計工作方面業績突出,作出了突出貢獻,獲得市(廳)級政府和省級主管部門的表彰獎勵。

上述條件中“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是指會計師、經濟師、統計師、工程師等;從事審計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當年年底。

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

根據鄂職改辦[2011]8號檔案規定,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中,從事審計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可申報審計專業高階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評審通過取得的資格只作為本人專業技術水平、業務能力的標誌,不與本人工資福利社保等待遇掛鉤。

  二、報名程式及報名辦法

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全省統一實行網上報名。所有報考人員須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陸湖北人事考試網(網址:www.hbrsks.gov.cn),填寫報考資訊,上傳1寸近期電子彩色登記照(jpg格式,照片大小在20Kb以內,五官輪廓清晰,佔滿圖片框),並下載列印資格考試報名表,經有人事檔案管理許可權的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人事檔案代理機構)稽核同意(蓋章)後,報考初、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持報名表、二代身份證、學歷或學位證書、單位出具的從事審計工作年限證明等原件;報考高階審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持報名表、二代身份證、學歷或學位證書、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資格證書及單位出具的從事審計工作年限證明(破格人員須攜相關證明材料)等原件辦理現場資格審查手續。對提供虛假資訊者,一經查實,考前取消考試資格,考後成績合格的取消成績、收回資格證書,情節嚴重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省直單位報考初、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經省審計廳人事處(武漢市武昌區水果湖天鵝路3號省審計廳辦公樓1001室,聯絡人:毛開傑,聯絡電話:87252517)進行現場資格審查,並在網上做資格審查確認標記後,通過“湖北人事考試網”在規定的`時間進行網上繳費確認。

市州以下報考初、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經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審計和人社(職改)部門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蓋章)後,到當地人事考試院(中心)現場確認後,通過“湖北人事考試網”在規定的時間進行網上繳費確認。

報考高階審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經省審計廳人事處現場資格審查(蓋章)後,省直考生,持蓋章後的《報名表》及有關證明材料到省人事考試院(武昌區東湖西路特1號,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綜合服務大樓二樓服務大廳)複核後,通過“湖北人事考試網”在規定的時間進行網上繳費確認;市州以下考生,持蓋章後的《報名表》及有關證明材料到當地人事考試院(中心)複核後,通過“湖北人事考試網”在規定的時間進行網上繳費確認。

未在規定時間交納考試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國務院各部門所屬單位和中央管理企業的在鄂報考人員,按屬地管理原則進行報名。

  三、考務工作安排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16年5月16日9:00—5月29日16:00。

(二)現場資格審查時間

2016年5月16日9:00—5月30日16:00(雙休日除外)。

(三)繳費確認時間

2016年5月16日9:00—5月31日16:00。

  (四)網上下載准考證時間

  2016年10月10日9:00—10月16日14:00

  准考證列印網址:(湖北人事考試網)

(五)考試時間:2016年10月16日

上午:09:00~11:30 審計專業相關知識(初、中級)

09:00~12:00 經濟理論與巨集觀經濟政策(高階)

下午:14:00~16:30 審計理論與實務(初、中級)

14:00~17:00 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高階)

應試人員必須同時持准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原件方可參加考試。

  四、考試成績及資訊管理

參加初、中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可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專業技術中級或初級資格證書。參加高階審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由全國審計考辦頒發高階審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範圍內3年有效。

考 試 類 別

級 別

專 業

科 目

83.審計

0.初級資格

04.審計

1. 審計專業相關知識

2. 審計理論與實務

1.審計師(中級)

1. 審計專業相關知識

2. 審計理論與實務

2.高階審計師

1.經濟理論與巨集觀經濟政策

2.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

考試資訊採集使用《人事考試管理資訊系統(PTMIS)》進行管理。考試類別、級別、專業及科目程式碼為:

在網上報名時,考生務必按要求準確、完整填寫個人資訊和上傳照片,如有誤,請在報名期間憑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到選擇的報名點,填寫《資訊更正申請表》按程式更正。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資訊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45號)規定,逾期不再受理更正。

  五、考區設定

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只設省直考區。

  六、考試收費標準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鄂價費[2015]139號)規定,初級、中級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每人每科62元,高階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每人每科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