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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吉林省審計師考試准考證列印通知

審計師 閱讀(1.63W)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有關部委檔案精神,為做好2016年度全國審計、統計專業技術資格、通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房地產估價師、註冊測繪師、註冊裝置監理師和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2016年吉林省審計師考試准考證列印通知

  一、報名時間及辦法

為方便考生,簡化報名流程,倡導誠信報名,本次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網上交費、網上列印准考證、考後網上資格稽核,考前不再進行網上或現場資格稽核,考生按照報名檔案要求的報考條件,承諾符合報考條件並在網上籤訂《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後即可報考,報考資格稽核待考試成績釋出後,對各科目總分達到試卷滿分60%的預合格人員進行稽核。請考生認真閱讀、準確理解相關報考規定,確保本人所填資訊真實有效且符合報考條件,報考條件詳見附件1,報考條件要求的學歷或學位是指教育部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教高〔2012〕9號)中所設定的有關學科門類專業。通過網上資格稽核的考生在領取合格證書時,須出具畢業證書等有關證明材料原件。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16年7月3日—7月13日。

1、審計、統計、通訊和房地產估價師考試網上報名流程:

考生須使用標準的IE6或IE8瀏覽器,登入吉林省人事考試網( )便捷通道“網上報名”欄目,點選 “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網上報名”,進行報名。報名時須注意下列事項:

(1)選擇考區。考生按屬地原則報名,以單位法人證或營業執照上的登記機關公章為準,省直管縣(市)仍按原渠道報名。

(2)選擇考試。考生應對照考試報名檔案,按要求選擇考試類別、級別、專業、科目。

(3)填報資訊。填報資訊由考生本人負責,考生應如實、準確填報考試資訊。考生錯報姓名、身份證號、考試類別、級別、專業、科目等考試相關資訊,責任自負。

(4)上傳照片。考生須上傳近期6個月內正面免冠證件數碼彩色照片。上傳前,必須使用網上報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處理工具”將照片處理成寬120×高160畫素,以保證格式的正確。

(5)報名表。考生確認報考資訊準確無誤後,可在網上自行列印《資格考試報名表》(簡稱報名表),報名表供考生核對報考資訊之用。

(6)資訊修改。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繳費,在未確認繳費前考生可以自行修改報名資訊,考生一旦繳費,將不能對所填報考資訊進行任何修改。

2、註冊測繪師、註冊裝置監理師和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考試網上報名流程:

考生登入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 )快速通道“網上報名”欄目,進行報名。報名時須注意下列事項:

1.註冊及照片處理。考生按系統提示註冊,註冊時上傳近期6個月內正面免冠證件數碼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控制在100K以內),“照片稽核處理工具”可在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

2.選擇考區。考生按屬地原則報名,以單位法人證或營業執照上的登記機關公章為準,省直管縣(市)仍按原渠道報名。

3.選擇考試。考生應對照考試報名檔案,按要求選擇考試類別、級別、專業、科目。

4.填報資訊。填報資訊由考生本人負責,考生應如實、準確填報考試資訊。考生錯報姓名、身份證號、考試類別、級別、專業、科目等考試相關資訊,責任自負。

5.列印報名表。考生確認報考資訊準確無誤後,可在網上自行列印報名表,報名表供考生核對報考資訊之用。

6.資訊修改。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報名資訊確認”和“繳費”,在未確認繳費前考生可以自行修改報名資訊,考生一旦繳費,將不能對所填報考資訊進行任何修改。

(二)網上繳費時間: 2016年7月3日—7月13日。

報名資訊確認無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網上繳費,收費標準見附件2。繳費成功後,請點選“報名完成”,檢視“繳費狀態”確定繳費成功。網上繳費後概不退費。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列印准考證

  考前一週內,報考通訊、審計、統計和房地產估價師考試的考生登入吉林省人事考試網,報考註冊測繪師、註冊裝置監理師和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考試的考生登入中國人事考試網,在“列印准考證欄目”用A4紙在網上自行列印准考證。考生須持本人准考證、正式有效身份證(軍官證、護照)參加考試。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類別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及內容

備註

10月16日

高階:

上午09:00-12:00

經濟理論與巨集觀經濟政策

下午14:00- 17:00

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

高階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採用網路閱卷。中、初級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字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客觀題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不再另發草稿紙;主觀題草稿紙統一配發,考後收回。

中、初級:

上午09:00-11:30

審計專業相關知識

下午14:00- 16:30

審計理論與實務

10月16日

高階:

上午09:00-12:00

高階統計實務與案例分析(開卷)

高階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採用網路閱卷。考試採取開卷筆答方式,考生可攜帶與考試相關的文具用品和參考書籍、資料。

中、初級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採取閉卷筆答方式。

考生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字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客觀題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不再另發草稿紙;主觀題草稿紙統一配發,考後收回。

中、初級:

上午09:00-11:30

統計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中級)

統計學和統計法基礎知識(初級)

下午14:00-16:30

統計工作實務(中級)

統計專業知識和實務(初級)

  三、考後網上資格稽核

(一)網上資格稽核考生需準備的材料

1、報考條件要求的學歷或學位證書掃描件,在海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報告的掃描件。

2、預合格考生需準備由單位法人出具的《專業工作年限證明》掃描件,應屆畢業生報考通訊、審計、統計初級資格的預合格考生需準備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掃描件,以上證明樣式詳見《資格稽核公告》。公告將於考試成績釋出一週後公佈,詳情請關注吉林省人事考試網(網址: )或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官方微信公眾平臺,官方微訊號為:jlsrskszx。

3、社會在職考生需準備帶有18位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的單位《法人證書》掃描件或《營業執照》掃描件。

4、相關專業資格證書掃描件。

(二)網上資格稽核有關規定

1、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的60%作為暫定合格標準,在資格稽核公告中將公佈預合格人員名單。預合格人員按規定要求和時限進行網上提交材料,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後複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檔案的要求,凡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進行網上提交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全部考試科目成績,不予核發證書。通訊、審計、統計、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成績將於考試結束後2個月左右時間,在國家有關部委網站或吉林省人事考試網公佈,註冊測繪師、註冊裝置監理師和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考試成績將於考試結束後2個月左右時間,在中國人事考試網釋出。

2、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考試資格,在准考證列印環節核實的,取消報考資格,不得參加考試。在考後網上稽核環節核實的,取消考試成績,不予核發證書。在證書發放環節核實的,取消考試成績,由證書籤發機關宣佈證書無效,收回證書,2年內不得參加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對其中涉及職業准入資格的人員,3年內不得參加該項資格考試。有關情況通報到考生所在單位,考試相關費用一律不退。

3、單位法人或授權的人事部門負責人要嚴格審查本單位考生的學歷、專業工作年限、專業資格等有關報考資訊,確認考生符合報考條件後,再在有關證明材料上簽名、加蓋法人章和公章,單位法人或授權的人事部門負責人在報名表上簽名或加蓋法人章和公章,即視為其同意報考並證明該考生相關資訊真實準確,承擔相應的責任。考生所在單位對考生資格審查不嚴,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的,依據有關規定追究單位相關責任。

4、偽造單位印章、法人章的`,將移交公安部門處理。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二款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四、考試相關政策及事項

(一)凡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符合報考條件且身體健康能夠適應考試者均可報考。凡不符合報考條件,以及在人事考試中替考、通訊工具作弊等嚴重違紀違規在停考期內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否則後果自負。

(二)實行違紀通報制度,凡違紀違規考生一律通報到本人所在單位並給予嚴肅處理;凡嚴重違紀違規考生,2年內不得再次參加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三)根據人社部令第12號和《關於規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號),國家閱卷時將對所有考生試卷進行雷同試卷檢測鑑定,無論抄襲、被抄襲、通訊工具作弊等產生的雷同試卷或試卷程式碼異常,一律取消考試成績。考生在嚴格遵守考試紀律的同時,要樹立自我保護意識,防止被他人抄襲。嚴禁將手機等通訊工具及違禁物品資料帶入考場座位,一經發現,不論使用與否,一律按違紀處理。

  五、證書領取

國家下發證書後,省人事考試網釋出證書領取通知。考試合格人員證書領取辦法為:考生持本人身份證原件、資格稽核網上上傳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專業工作年限證明》或《應屆畢業生證明》原件領取證書,其中證明材料原件由考試機構留存,有關證書原件審後退回。在長春考區(駐長中省直單位)報名的,證書領取地點為省人事考試中心3樓報名大廳,代領證書的須憑代領人及合格證書持有人的身份證原件及上述有關材料領取,證書領取時間請關注吉林省人事考試網服務指南“證書領取通知”欄目相關訊息。在各市(州)考區報名的,按當地人事考試機構通知的時間、地點領取。

  六、工作要求

(一)認真做好各環節的考試服務工作。要加強考試宣傳,為考生提供優質的考試服務,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強化措施,明確責任,統一部署,對大規模、有組織、高科技作弊予以嚴厲打擊,嚴格考試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確保考試安全。

(二)各市(州)人事考試機構要高度重視考後網上資格審查工作,嚴格審查報考資格,實行雙審制和資格審查責任制,做到誰審查、誰負責,明確任務、目標、責任人和相關要求。

(三)嚴格程式,規範操作,加強網上資格稽核使用者許可權及密碼管理,確保網上資格稽核工作有序順利實施。

(四)各市(州)人事考試機構要嚴肅工作紀律,嚴格工作程式, 進一步貫徹落實《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定》,提大學聯考試工作人員的責任意識、安全意識和保密意識,明確工作人員職責,明確各環節責任人,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對責任事故絕不姑息。在考試實施以及資格審查過程中發現考試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七、聯絡方式

市(州)人事考試機構在考試報名過程中如遇問題請與省人事考試中心聯絡,聯絡人及電話:

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副主任

楊鑫0431­—85611106

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報名科科長

陳佰江0431­—89995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