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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軟土地基施工處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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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土是指淤泥、淤泥質土以及天然強度低、壓縮性高、透水性小的一般粘性土。對高速公路路基定義為:標準貫擊數小於4,無側限抗壓強度小於50Kpa,含水量大於50%的粘性土和標準貫擊數小於10,含水量大於30%的砂性土統稱為軟土。根據《公路軟土地基路堤設計與施工技術規範》(JTJ017—96)規定:符合天然水含水量≥35%或液限、天然孔隙比≥1.0、十字板剪下強度<35Kpa等三項指標的稱軟土。公路軟土地基施工處理方法如下:

公路軟土地基施工處理方法

  ①排水固結法:

包括堆載預壓法、真空預壓法、降水預壓法、電滲排水法。它們的適用範圍:適用於處理厚度較大的飽和軟土和衝填土地基,但對於較厚的泥炭層要慎重對待。

  ②膠結法:包括如下方法:

a水泥攪拌樁:它的適用範圍為淤泥、淤泥質土、含水量較高地、地基承載力不大於120KPa的粘性土、粉土等軟土地基。

b高壓噴射注漿法:它的適用範圍為淤泥、淤泥質土、粘性土、黃土、砂土、人工填土和碎石土等地基。對於陷性黃土以及土中含有較多的大粒徑塊石、堅硬性粘性土、大量植物物根莖或過多有機質時,應根據現場試驗結果確定其適用程度。對地下水流速較大或湧水工程以及對水泥有嚴重侵蝕的地基,應慎用。尤其適用於軟弱地基的加固。

c送漿法:適用於處理淤泥、淤泥質土、粉土和含水量較高,且地基承載力標準值不大於120KPa的粘性土等地基。當用於處理泥炭土或地下水具有侵蝕性時,宜通過試驗以確定其使用程度。

d水泥土夯實樁法:適用於地下水位以上的素填土,淤泥質土和粉土等。

  ③加筋土法:包括如下方法:

a加筋土:適用範圍為人工填土、砂土的路堤、擋牆、橋臺等。

b土工積物:適用於砂土、粘性土和軟土的加固,或用於反濾、排水和隔離的材料

c樹根樁:適用於各類土。主要用於既有建築物的加固及穩定土坡、支擋結構物。

d錨固法:它能可靠錨固土層和岩層。對軟弱粘土宜通過重複高壓灌漿或採用多段擴體或端頭擴體以提高錨固段錨固力。對液限大於50%的粘性土,相對密度小於0.3的.鬆散砂土以及有機質含量較高的土層,均不得作為永久性錨固地層。

  ④置換法、擠密法及擠密置換法

a振衝置換法:它適用於不排水剪下強度20KPa≤CU≤50KPa的飽和軟粘土、飽和黃土和衝填土。對不排水剪下強度小於20KPa的地基、應慎重對待。能使天然地基承載力提高20%—60%左右。

b CFG樁法:對於淤泥、淤泥質土、雜填土、飽和及非飽和的粘性土、粉土。能使天然地基承載力提高70%以上。

c鋼渣樁法:適用於淤泥、淤泥質土、飽和及非飽和的粘性土、粉土。

d石灰樁法:適用於滲透係數適中的軟粘土、雜填土、膨脹土、紅粘土、溼陷性黃土。不適合地下水位以下的滲透係數較大的土層。當滲透係數較小時,軟土脫水加固效果不好的土層慎用。

e強夯置換法:適用於飽和軟粘土,一般適合於3—6m底淺層處理。

f砂樁法:適用於軟弱粘性土,但應慎用,且需要較長的時間,對不排水剪下強度小於15KPa的軟土應採用袋裝砂井樁。

g夯坑基礎法:適用於軟粘土非飽和的粘性土、夯填土、溼陷性黃土。

h強夯法:適用於碎石土、砂土、雜填土、素填土、溼陷性黃土和低飽和度的粉土與粘性土。對於高飽和度的粉土和粘性土,需經試驗論證後,方可使用,且應設定豎向排水通道。該法最大處理深度達40m。強夯的震動可能會對周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因此,使用時要求考慮周圍環境因素。

i振衝法:是一種不新增砂、石材料的振衝擠密法,一般宜用於0.75mm以上顆粒佔土體20%以上的砂土,而新增砂、石材料的振衝擠密法宜用於顆粒小於0.005mm的粘性含量不超過10%的粉土和砂土。

j擠密碎石樁法:適用於鬆散的非飽和粘性土、雜填土、溼陷性黃土、疏鬆的砂性土。對飽和軟粘土,應慎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