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二手車鑑定評估的企業,應向所在地市州商務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市州商務主管部門審查後,將審查意見及申請報省商務廳,由省商務廳決定是否給予二手車評估機構經營資格。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分享申請二手車鑑定評估機構指南,歡迎大家閱讀瀏覽。
辦件型別 承諾件
專案型別 行政許可
許可物件 法人和公民
許可依據:
1.《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專案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2.《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商務部、公安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稅務總局2005年第2號令)
3.《xx省人民政府令》(第xx號令xxx項)
4.《二手車鑑定評估技術規範》(商務部)
是否收費 否
收費標準 無
收費依據 無
許可數量 有限制,限制數量 符合設定規劃
法定期限 20個工作日
承諾期限 13個工作日
許可條件 設立的條件:
1、符合所在地城市發展及城市商業發展有關規定;
2、從事二手車鑑定評估經營活動的合法中介機構;
3、具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必要設施裝置;
4、具有3名以上二手車鑑定評估師,其中1名以上二手車高階鑑定評估師。包括《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實施之前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明書的舊機動車鑑定估價師;
5、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章程。
許可程式
(一)受理
省商務廳政務大廳按照審批的法定條件、標準,查驗申報材料是否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請事項是否屬於行政主體的職權範圍,審批申請是否在法律、法規的限期內提出,申請人是否具有申請資格,並根據《行政許可法》的有關規定作出處理;
1、申辦人應按要求提交規定的申報材料;
2、崗位責任人:政務大廳工作人員,電話:xxxxxxxx
3、崗位職責及許可權:
(1)申請事項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即時告知申請人不受理;
(2)申請事項依法不屬於本行政機關職權範圍的,應當即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並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
(3)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
(4)申報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在五日內通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特殊情況除外);
(5)申請事項屬於本行政機關職權範圍,申報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本行政機關要求提交補正申報材料的,應當受理行政許可申請;
(6)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許可申請,應當出具加蓋本行政機關行政許可專用章和註明日期的書面憑證。
時限:即時
(二)審查
1、初審
(1)承辦人按照審批條件及標準對申請人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合法性、真實性審查;
(2)簽署初審意見,交市場體系建設處分管副處長複審。
時限:3個工作日
2、複審
(1)分管副處長按照審批條件及標準,對申報材料和初審意見進行復審;
(2)對符合條件的',提出書面複審意見;對不符合條件的,簽署書面複審意見;並交處長進行稽核。
時限:3個工作日
3、稽核
(1)處長按照審批條件及標準,對申報材料和複審意見進行稽核;
(2)對符合條件的,簽署書面稽核意見;並交分管副廳長進行審批;
(3)對不符合條件的,簽署書面稽核意見;交承辦人退檔。
時限:3個工作日
(三)決定
分管副廳長按照審批條件及標準對申報材料和稽核意見進行審定。對符合審批條件及標準的,簽署同意的意見;對不符合審批條件及標準的,簽署不同意的意見及理由,申報材料交市場體系建設處退檔。
時限:3個工作日
(四)辦結告知
承辦人根據審批意見製作相關文書和證書交廳政務大廳,由廳政務大廳工作人員即時通知申請人。辦理工作結束後,將申報材料按有關要求存檔。
時限:1個工作日
監督部門及投訴電話 xx省商務廳紀檢組監察室 xxxxxxxx
視窗地點 xxxxxxxx
交通到達線路 xxxxxxx
工作時間 週一至週五(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業務諮詢電話 xxxxxxxx
聯絡人及聯絡電話 xxx xxxxxx
單位網址 xxxxxxxxxxxx
申報材料 申請設立提交下列材料:
1、所在地市州商務主管部門意見;
2、全體股東簽名的申請報告;
3、股東大會決議(應當載明擬設二手車鑑定評估機構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股東及出資額等內容),股東簽名;
4、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影印件;
5、設立二手車鑑定評估機構的章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內部管理(財務會計、內部審計)制度等;
6、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二手車鑑定評估規則和程式;
7、擬任法定代表人簡歷(由檔案所在單位或社群證明)及有效身份證件影印件,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無故意犯罪記錄證明;
8、經營場所不少於200平方米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有效證明檔案影印件(承租或者撥付使用期限在3年以上);
9、擬聘任3名以上二手車鑑定評估師,1名以上二手車高階鑑定評估師資質證明原件;
10、具有法定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原件,包括銀行詢證函覆印件、進賬單影印件等銀行出具的出資證明,每頁需加蓋會計師事務所公章;出具驗資證明日期距申請材料報至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的日期在3個月以內;
11 、相關的設施裝置:
(1)汽車舉重裝置;
(2)汽車發動車效能檢測裝置、車輛故障資訊讀取裝置、車輛密性零部件壓力測試裝置、車輛結構尺寸檢測工具或裝置;
(3)車輛外觀缺陷測量工具、漆面厚度檢測儀;
(4)照明工具、照相機、螺絲刀、板手等常用操作工具;
(5)電腦等辦公設施和鑑定評估軟體。
12、消防設施清單及縣級以上消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
13、涉及國有資本或上市公司投資的,均應出具國資管理部門或上市公司同意設立的相關檔案;
14、提供場地、設施裝置、消防器材等照片;
15、填報《二手車鑑定評估機構審批表》一式二份;
16、申請人將申報材料按順序用A4紙裝訂成冊,附目錄、編頁碼,原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