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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師的定位和薪酬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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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導語:國家安全生產事故多發。在此多事之秋,如何穩定現有的安全管理、技術人員隊伍,就成了知識經濟時代安全生產工作的首要問題。國家實行註冊安全工程師制度,就是為了解決這個問題——給生產經營單位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生產管理、技術人員。以下是一位安全工程師的經驗分享。

本人以前在中國石化系統9年從業經歷,一直從事裝置管理工作(後在車間做兼職安全員),到04年11月專職從事公司的HSE工作後,瞭解到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後,就在2005年報考並一次性通過了註冊安全工程師考試。2006年離開原單位,到一家大型的民營化工企業從事安全工作。通過對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安全工作的差異性感觸頗深!對民營企業,特別是化工企業,不缺技術,缺管理!因為技術可以花錢買到的,而管理是靠全員參與,共同努力的!所以本人很想為民營企業的安全工作能做點什麼!一方面是工作需要,一方面也是讓農民工兄弟們在流汗的時候,不要在流血!這段時間稍微有些空閒,所以才有了對註冊安全工程師的更高期待,才有了這幾篇感想!

安全工程師的定位和薪酬問題

  一、關於定位問題

有網友擔心註冊安全師分類太細難以管理,實際現在的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已經分類了,但只佔安全技術中的10%(如礦山、危化、建築施工、交通、電力等),其它90%為通用技術。我建議的分類實際是註冊執業時的分類,如你從事培訓工作,可以註冊為培訓類,從事安全技術的,註冊為技術類,從事評價的,註冊為評價類等等。

據瞭解,目前深圳實行的註冊安全主任制度,其實就是把安全從業人員定性為管理型幹部,據說剛推行時他們做了大量的調研,是定為管理型幹部,還是技術型幹部(註冊安全工程師)?調研後認為,中國最缺的是管理型安全人才。從目前註冊安全工程師的四門考試內容也可以看出,實際也是按管理型人才考的,法律法規(管理基礎知識)、安全管理(管理知識)、安全技術(通用技術90%,專業技術10%)、事故案例(法律法規、管理和技術的綜合運用,也是管理能力的體現)。只不過名字叫工程師而已。

  二、薪酬問題

現在註冊安全師可以在企業註冊,也可以在中介機構。註冊在企業,註冊安全師薪酬由公司提供,規範的企業,會為註冊安全工程師提供一個好的平臺,但也不排除一些企業會制約註冊安全工程師能力的發揮。註冊安全工程師事務所設立後,企業可以和事務所簽訂協議,事務所提出安全方面的技術支撐。註冊安全工程師薪酬由事務所提供。實現運動員和教練員的分離。這樣,註冊安全工程師的薪酬和社會地位一定會有一個大的提升。就像當初律師從司法系統獨立出來一樣!用市場的手段來調節!

  三、政府角色的轉換問題

目前其實政府安監部門既是運動員,又是教練,還是裁判。

企業應該是運動員。一些政府安監官員去企業現場安全檢查,喜歡好心幫企業提出具體的隱患。如這裡安全距離不夠,那裡物品堆放混亂等事務性的問題。如果政府連這些都要親自去幫企業發現,你們能發現的'完嗎?萬一哪一天,剛走出事了,責任怎麼追究?中介機構是教練。政府安監幹部到企業一線瞭解安全生產情況是必須的,但不應帶有行政色彩的讓企業必須用這種方法或那種方法做,把企業摸索出的許多好的做法給扼殺了。政府完全可以通過中介機構來系統的考評企業的一些做法是否符合法規要求來實現對企業的引導。中介可以指導企業如何開展安全工作,可以定期進行業務諮詢和培訓,通過定期審計的方式檢測企業合規性。

政府是裁判員。企業的安全工作好壞,可以由中介機構系統審計後出具報告。政府對企業的違規或中介的違規可以依據法律法規進行裁決。

目前深圳大部制的改革,其實一定程度上也在走這條路。政府成立執法局,由過去的多頭執法(安監、質監、衛生等),改為現在的統一執法裁決。若干年後,政府部門或許不需要單獨設立安監部門了(類似以前的勞動部統一管理一樣)。因為我們看發達國家,也沒有專門的安監部門呀!日常的安全責任分解到各個主管部門去就行了。政府執法部門做好裁判的工作就ok了,最終體現出安全工作全員參與的特點。

對註冊安全工程師的想法就寫到此,我相信註冊安全工程師一定會有一個好的出路的,要相信政府的智慧和能力。只是需要時間來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