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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週工作例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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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每週工作例會制度

第一條 為使公司各部門工作有條不紊地按計劃執行,提高各部門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及時部署、安排、調整、檢查內部工作,推進公司企業管理的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例會的原則

部門例會是處理本部門事務的會議組織形式,會議要有主題、有準備。總體目的是交流信息、彙報工作、統一思想、加強工作配合、找出完成工作任務的最佳方案。

第二章 例會的內容

第三條 會前各部門負責人要做好準備,梳理、檢查、總結本部門每位員工本週工作計劃完成情況,未完成的要提前架構好工作方案

第四條 例會內容包括

1、學習和傳達公司的有關會議精神及工作要求;

2、總結部室本週工作;

3、安排部室下週工作;

4、本週工作重點、難點、信息交流以及工作過程中需 要協調解決的問題;

5、彙集本部門職工反映的問題、建議,及時上報公司。

第五條 各部門例會一般在每週星期五或星期六召開。

第三章 例會要求

第六條 部門例會由部門負責人主持召集,例會參會人員為本部門全體人員,邀請公司分管領導參加。

第七條 每次例會要有專人記錄,記錄在公司統一發放的會議記錄本上,會後各部門負責人根據例會決議進行工作落實、核查。

第八條 各部門參會人員沒有特殊情況不得缺席,不得遲到、早退。

第九條 公司所屬各基層單位要結合實際,建立和推行工作例會制度。

第十條 各工程項目部要深化、細化、豐富例會制度,推進工程建設有序開展,確保按質按期完成工程建設任務。

第十一條 公司經理辦公室每半月對各部門會議記錄進行抽檢,發現問題及時向經理、分管經理報告。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二條 本制度由公司經理辦公室制定並負責解釋、修訂。

每週工作例會制度 [篇2]

一、目的

1、 實現有效管理,促進公司上下的溝通與合作。

2、 提高公司各部門執行工作效率,追蹤各部門工作進度。

3、 集思廣益,提出改進性及開展性的工作方案。

4、 協調各部門的工作方法、工作進度及人員的調配。

二、會議分類

1、周例會

(1)會議時間:時間為每週一(8:30)、週五(16:00)。

(2)會議主持人:公司總經理,總經理若因公出差無法主持時,則由總經理指定人員代行主持。

(3)會議參加人:各部門經理。

(4)列席人員:視需要可讓其他有關人員出席。

(5)會議內容:

① 各部門經理分別向總經理提交上週工作總結及下週工作計劃。

② 各部門負責人對上週工作計劃落實情況進行彙報,未完成計劃任務的詳細説明原因,對完成有困難的工作集體協商,並尋找具體解決辦法。總經理根據部門提報計劃,安排、佈置本週工作任務,明確各項工作的具體承辦人、完成時間及指導部門間相互配合。

③ 對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時跟蹤改進,對工作中的失誤找出原因並及時改正、總結。

(6)會議記錄人:行政人事經理。

2、部門溝通協調會

(1)會議時間:時間由各部門自行安排。

(2)會議主持人:部門經理主持。

(3)會議參加人:各部門成員。

(4)會議內容:

① 落實部門成員每週工作計劃與上週總結,督促工作按時完成,並佈置下步工作任務。 ② 部門工作有進展難度時,向相關配合部門提出協助請求,並集體討論解決,使各項活動按照預期目標有序進行。

③ 對涉及部門配合、支持,對項目進度有一定影響的問題集體探討,集思廣益,尋求解決問題的方法。不能達成共識時,由總經理裁決。

④ 追蹤並改進日常管理工作。

(5)會議記錄人:部門經理或指定人員

周工作計劃的實行,可以增強各部門工作計劃性。各部門經理要在每週五例會詳實的彙報本週工作總結,周密地編制好下週的“周工作計劃”,並於後一週週一例會公佈。

三、參會人員須遵守以下規定:

1、應準時到會,並在《會議簽到表》上籤到,做好本人的會議紀錄;

2、會議發言應言簡意賅,緊扣議題;

3、遵循會議主持人對議程控制的要求;

4、屬工作部署性質的會議,原則上不在會上進行討論性發言;

5、遵守會議紀律,與會期間應將手機調到振動或將手機呼叫轉移至部門另一未與會人處,原則上不允許接聽電話,如須接聽,請離開會場;

6、參會人員不允許遲到、早退、缺席,如有特殊事情應提前向會議主持者請假,無正當理由遲到、早退每次處10元的罰款,無正當理由缺席每次處以20元的罰款;

7、公司級會議的與會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不得將會議內容、討論的有關情況向外泄露。

8、會議議決事項,應嚴格保密,除按規定履行職責需要外,與會人員不得外傳會議討論和議決情況。

9、凡泄露公司會議機密,輕度影響者扣罰50-100元,造成重大損失者扣罰500元直至辭退。

四、附則

1、本管理制度解釋權歸屬××貿易有限公司,由公司總經理指定人員負責修訂、解釋和監督實施,公司有權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並另行通知。

2、本管理制度如有未盡事宜,依公司有關規定辦理,同一規定另行修訂時,以修訂後為準。

3、本管理制度經總經理核准,自頒佈之日起實施,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

××貿易有限公司

2015年03月19日

每週工作例會制度 [篇3]

為了進一步提升部門執行力,促進部門內部各工作環節的積極落實、有機銜接和協調運轉,提高工作效率,最大範圍進行上下溝通、共同學習,特制定本制度。

一、會議時間:每週一上午八點三十分。

二、會議地點:部門會議室。

三、參會人員:企管審計部全體人員。

四、會議內容:

1、由部門內部各工作小組的組長總結、彙報前一週的工作完成情況,內容包括原定計劃的執行情況,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等。會議將對工作的執行情況及追蹤結果進行確認;

2、制定本週的工作計劃與安排。計劃中須將工作任務細化到天,責任到人;

3、由主持會議的主持人對近期集團公司的會議精神進行傳達,組織員工進行學習;

4、對部門內臨時性需要進行討論的提案進行分析與總結;

5、需要進行討論的其它事項;

6、在每月月末的會議中,由四個工作小組的組長對下屬組員一個月的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總結,完成對下屬員工月度的績效考評工作,並對員工的考核成績進行排名;

五、其它規定:

1、為了鍛鍊部門幹部的工作能力,工作例會的主持工作由四位工作小組的組長輪流擔任,如遇當值主持人由於特殊原因不能主持的,需提前通知其它組長,由其它組組長進行主持;

2、主持人擬定會議議程,整個會議時間控制在60分鐘以內,各小組總結與工作安排時間控制在10分鐘以內,會議過程中不得引發專題討論;

3、所有應參會人員無特殊原因不得缺席、遲到、早退,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週會的.人員需提前請假並移交相關工作會議內容。到會人員均需在會議紀要上簽名確認。有特殊情況要向部長請假。

4、所有參會人員在會議過程中禁止交頭接耳,必須將手機設置在無聲或振動的狀態下;

5、當有與工作相關的電話打入時,須向主持人示意,得到同意後方可離開會場接聽電話,接聽時間一般不超過2分鐘;

6、會議結束之後辦個工作日內,由主持人總結之後以紙質檔案的形式完成部門工作會議紀要,由全體參會人員簽字,之後送部長審閲,審閲通過後,各工作組將本組的工作計劃寫到辦公室白板上以提醒員工及時完成工作,會議紀要由專人存檔備查。

7、會議記錄須包含:會議時間(起止時間格式為年/月/日/時/分)、地點、議題、主持人、參會人員、會議內容、商議結果等。

企管審計部

2012年5月30日

每週工作例會制度 [篇4]

為了便於局各部門作好各自的工作,提高辦事效率及效果,決定建立局工作周例會制度,具體要求如下:

一、目的

1、實現有效管理,促進公司各部門各崗位之間的溝通與合作。

2、提高公司各部門執行工作效率,追蹤各部門工作進度。

3、總結經驗,查找不足。解決各工作環節出現的問題,明確責任,並提出糾正與預防措施。

4、劃分責任目標,協調各部門的工作方法、工作進度及人員的調配。

二、周例會的實施

1、會議時間:每週一上午9:00開會,如遇特殊情況需要延期

召開時,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2、會議地點:局長辦公室。

3、會議主持與記錄:例會由局辦公室負責召集,局長主持,辦公室進行會議記錄。

4、參加人員:局各部門負責人。由於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例會的,應提前向辦公室請假。參會人員須帶筆記本,並認真作好與本職工作相關的工作安排記錄。

5、會議要求:

1

(1)參會人員必須準時報到,不得缺席、遲到和早退,會議記錄人員登記到會情況。

(2)會議時長控制在1小時以內,與會人員應提前做好會議準備,表述要簡單扼要,控制發言時間。

(3)與會人員應準備好本週工作總結和下週工作計劃。

(4)對於會議上形成決策的事項,要當場形成工作計劃並指定責任人和完成任務的具體時間。

(5)與會人員必須攜帶本子和筆,記錄會議要點,與自己工作相關的要詳細記錄,以便明確和落實。

(6)所有參加例會的人員應將手機設置在無聲或振動狀態下。

三、會議內容

1、各部門負責人對上週工作進行總結。並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並拿出自己的解決方案。

3、簡述下週工作內容和工作計劃。

4、提出工作中存在的難題,並積極發表自己的意見。

5、各與會人員對各部門提出的問題進行集體討論解決。

6、局長對上週工作進行評價,安排、佈置本週工作任務,明確各項工作的具體承辦人、完成時間及指導部門間相互配合。

7、與會人員需承諾完成新任務的時間表。

8、對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時跟蹤改進,對工作中的失誤找出原因並及時改正、總結。

三、其他

1、周例會每個人的連續發言時間不超過10分鐘,因諮詢和研究問題延誤不算。

2、例會應本着簡短務實,解決實際問題為原則。

3、會議結束後,公室負責根據會議記錄形成會議記要,或其他文件。

本制度由局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公佈之日起實行。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