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為實施有效管理,促進各部門之間工作的相互溝通、協調、配合,提高各部門的執行力、工作計劃性及工作效率、共享各部門的工作進度、相關工作信息資源,特制定本規定。
二、參會人員
1、公司各部門主管級別以上人員參加周工作會議,原則上不能缺席;
2、由行政人力資源部指定專員作為週會主持人,負責周例會的組織、召開及會議紀要的記錄工作;
3、各參會人員需要做出當期工作彙報,負責會上確定各項工作指標;
三、會議時間、地點
1、時間:固定在每週一上午9:30準時召開,會議時間規定在30分鐘至1小時內;
2、地點:公司會議室;
四、會議內容
明確各部門經理對會議中的內容:
1、本週工作的總結。包括:本週重點工作的完成情況及進度説明;本週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提出具體的改進措施、解決辦法或需要配置的資源;其他本週常規或臨時性工作的進度説明;
2、下週工作安排。包括:本週未完的工作轉入下週的完成時限;下週工作的具體安排;需要其他部門配合的事項,需要協助其他部門的工作等;
3、對涉及部門間的配合、支持進行協調一致;集體討論尋求解決問題的方法,並達成共識,不能達成共識的由總經理裁決。
五、會議程序
1、會議準備:各參會人員需對本週部門工作的進展、完成情況瞭解清楚;並制定出下週的工作計劃;
2、會中發言:週會發言順序為:依次按部門彙報,其他部門聽取,在有工作銜接的部分上配合部門進行發言;最後公司領導發言;
3、會後落實:會上確定的工作事項需要落實到實際工作中,部門經理跟進當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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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進度,並在下週例會上做出彙報;
六、會議注意事項
1、特殊情況無法參會者,需該部門經理提前指定熟悉本部門事務的人員代替參會,代替人員應能清楚地表述出當週部門的工作和下週的工作安排;
2、《週會紀要》由行政人力資源部指定專人在次工作日下班前整理出來,發送到各參會人員的郵箱中;
3、各部門例會由各部門經理主持召開,參照本制度實施。
七、會議紀律
1、參會人員應自帶本、筆,至少提前2-5分鐘到達會議室,不得遲到、早退、中途離場;
2、參會人員要提前把工作安排好,會議期間應將手機關機或調到振動,原則上不允許接聽電話;
3、參會人員會上發言需圍繞問題的主題簡明扼要,不得偏題;
4、會議期間需集體討論時,要積極發言、態度端正、依事論事,避免爭吵。
八、考核
1、會議時間遲到者,需站立10分鐘後方可入坐;
2、早退、中途離開時,經濟罰款10—50元;無故缺席者,罰款50—100元;
3、會議期間手機發出響聲,首次罰款10元;二次20元;
4、未按指定時間佈置工作、形成下發紀要,每次罰款10—20元;
5、所有罰款納入公司的福利管理中。
每週例會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辦公例會的有效管理,提高辦公例會的工作效率,及時準確地掌握工作情況,更好的研究和部署各項工作,加強內部溝通,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辦公室負責辦公例會的召集、主持與管理工作,並負責撰寫會議記錄。
第二章 例會內容
第三條 例會時間:每週六16:30召開周例會
第四條 例會地點:三樓會議室
第五條 例會議程:回顧、檢查、總結本週的工作;安排下週工作任務;交流相關工作問題;改進完善管理制度
第六條 會議紀要:辦公室根據例會的內容,編寫《會議紀要》,要標明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參加及缺席人員的情況及會議議題,簡明扼要反映會議內容,在會後一個工作日內整理完畢,報給經理
第二章 例會紀律
第七條 與會人員準時到會,不得無故遲到或無故不參加會議;會議期間若需臨時離場,必須向會議主持人請假,經批准後方可離會
第八條 與會人員應做好準備工作,提高例會效率
第九條 會議期間不準吸煙或私自交談,與會人員手機應調為振動或關機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