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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語法之名詞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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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詞可以分為專有名詞和普通名詞,專有名詞是某個(些)人,地方,機構等專有的'名稱,如Beijing,China等。普通名詞是一類人或東西或是一個抽象概念的名詞,如:book,sadness等。普通名詞又可分為下面四類:

英語語法之名詞解析

1)個體名詞:表示某類人或東西中的個體,如:gun。

2)集體名詞:表示若干個個體組成的集合體,如:family。

3)物質名詞:表示無法分為個體的實物,如:air。

4)抽象名詞:表示動作、狀態、品質、感情等抽象概念,如:work。

個體名詞和集體名詞可以用數目來計算,稱為可數名詞,物質名詞和抽象名詞一般無法用數目計算,稱為不可數名詞。

名詞複數的規則變化

情況 構成方法 讀音 例詞

一般情況 加 -s 清子音後讀/s/ map-maps

濁子音和母音後讀 /z/ bag-bags /car-cars

以s, sh, ch, x等結尾 加 -es 讀 /iz/ bus-buses/ watch-watches

以ce, se, ze,等結尾 加 -s 讀 /iz/ license-licenses

以子音字母+y結尾 變y 為i再加es 讀 /z/ baby---bab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