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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的聲樂考試評判標準有哪些?

聲樂 閱讀(9.14K)

導語:學習聲樂的廣東朋友們,如果想知道廣東聲樂考試的評判標準,請仔細閱讀下文的'內容,或許能幫助到大家。

廣東省的聲樂考試評判標準有哪些?


  聲樂考試內容、形式和評分標準

  1.考試目的

通過測試考生所掌握的音樂基礎知識及其運用音樂基本理論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鑑定考生是否具備進入高等院校音樂專業學習所必備的音樂理論基礎。

  2.考試內容

(1)音律與記譜法(約佔30%%)

① 音與音高:音列、音級及其分組等。

② 音律:十二平均律、五度相生律、純律;半音、全音、等音等。

③ 音符與譜表:各種音符與休止符(含簡譜);譜表、譜號等。

④ 節奏節拍:各種節奏、節拍及其音值組合法。

⑤ 音樂術語和標記:常用的省略記號、演奏法記號、速度及力度標記、裝飾音和術語等。

⑥ 譯譜:五線譜與簡譜的互譯。

(2)音程與和絃(約佔25%%)

① 音程:原位及其轉位的單音程、複音程;自然音程、變化音程;協和音程、不協和音程;等音程。

② 和絃:原位及其轉位的三和絃、七和絃;等和絃。

(3)調式與調性(約佔45%%)

① 調式:自然、和聲、旋律三種大、小調式和中國民族五聲性調式。

② 調的關係:關係大小調、同宮系統各調、同主音調和等音調。

③ 調式中的音程及和絃:自然大、小調式;和聲大、小調式。

④ 調式變音與半音階:調式變音;調式半音階。

  3.考試形式與試卷結構

考試採用閉卷、筆試形式。試卷滿分100分,其中選擇題和非選擇題各約佔50%%。考試時間90分鐘。

  4. 考試要求

(1)中國歌劇選段及外國歌劇詠歎調不可移調演唱,否則將予以扣分處理。

(2)考生必須按照現場電腦抽中的考試曲目演唱,否則視為放棄考試。

(3)考生未按要求背譜演唱,將予以扣分處理。

(4)考試時一律採用由考場提供的鋼琴伴奏,考生須自備抽籤曲目的鋼琴伴奏五線譜。

  5.評分標準

聲樂考試滿分為100分。評分根據以下幾個方面:

(1)嗓音條件

要求音色明亮、圓潤、音質純淨,聲音有較大的可塑性,發聲器官無疾病,自然音域達到十二度左右。

(2)演唱方法

發聲方法基本正確,無不良發聲習慣,呼吸、聲音通暢,吐字清晰。

(3)音樂表現

能較準確地運用普通話或原文演唱中外歌曲,能較好地表現歌曲情感、音高、節奏準確,演唱較完整。

  注:考生應符合招生專業目錄規定的身高要求,並且五官端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