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術術科統考要求測試考生的藝術修養、審美能力、觀察能力、造型能力、表現能力和技法的運用能力。下面一起來和小編看看廣東省美術考試的內容和評分標準有哪些吧!
素描考試,考查考生的造型基礎和對形體、結構、體積、空間、質感等方面的理解、認識和表現能力。
色彩考試,考查考生對色彩的感受能力、認識能力和色彩技法表現能力。
速寫考試,考查考生在較短的.時間內,完成對人物動態、人物動態組合以及人物與場景的整體表現,同時注重考生對人物的比例、結構、動態的準確把握以及畫面的構圖和處理。
考試成績計算辦法
考生美術術科統考的總分為素描、色彩、速寫三科得分之和。素描、色彩、速寫均按滿分100分進行評分。美術術科統考的滿分為300分。
各科目考試內容、形式和評分標準
(一)素描考試
1、 考試內容與形式
考試內容:靜物、人物頭像、人物帶手半身像
考試形式:
①寫生;
②表現由考場提供的圖片或相關資料所規定的內容;
③默寫文字材料所描述的內容。
2、考試用具和材料要求
①素描紙(考場提供);
②鉛筆、炭筆均可(考生自帶);
③畫板或畫夾(考生自帶),要求不大於4開並且乾淨(無任何圖案、圖形等痕跡);
④相關繪畫用具(考生自帶);
⑤試卷完成後不允許在畫面上噴灑任何固定液體。
3、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為3小時。
4、評分標準及佔分比例
符合試題規定及要求;造型準確,有較強的表現和塑造能力(包括比例、結構透視關係、特徵、空間關係等);正確理解物件結構及體面關係,並能完整地表現;畫面調子對比明快,素描關係正確,表現生動,形體刻畫深入,畫面整體效果好。其中:構圖佔15%;結構與比例 佔30%;細節深入與區域性刻畫佔30%;表現手段與技法佔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