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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碩士考試心理學必知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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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心理學:是研究人的心理現象發生、發展規律的科學。

教育碩士考試心理學必知重點

2.心理現象:是心理過程和修改心理特徵的統一體。

 3.心理過程:是指人的心理活動發生、發展的過程,具體而主,是指在客觀事物的作用下,在一定時間內大腦反映客觀現實的過程。(2002年名詞解釋)

 4.認識過程:是人通過感覺、知覺、記憶、思維、想象等形式反映客觀事物的特性、聯絡或關係的過程。(2003年名詞解釋)

5.構造主義心理學:產生於19世紀70年代,創始人為馮特。馮物認為心理學是研究意識(經驗)的科學。他把意識為感覺、意象和感情三個基本元素,認為所有複雜的心理活動都是由這些基本元素構成的。(2004年選擇題)

6.機能主義心理學:產生於19世紀末,創始人是美國心理學家詹姆士。機能主義者強調意識的作用和功能,認為意思的作用就是使有機體適應環境

7.格式塔心理學:1912年產生於德國,創始人是惠特海默、考夫卡和苛勒。強調心理作為一個整體、一種組織的意義。該學派認為整體不能還原為各個部分、各種元素的`總和;部分相加不等於整體;整體先於部分而存在,並且制約著部分的性質和意義。

8.認知心理學:又稱資訊加工心理學。認知心理學把人的心理活動看作是資訊處理系統,由感官蒐集的資訊,經分析、貯存、轉換並加以利用。這些活動叫做資訊加工過程。

9.心理學研究的客觀性原則:即實事求是的原則,客觀地研究人的心理和行為應該具備下列條件:所研究的心理或行為應該是可以觀察的、可以測量的。

 10.心理學研究的發展性原則:是將人的心理活動看成是一個變化的過程,在發展中研究個體在不同年齡階段上心理的發生和發展。

11.心理學研究的教育性原則:在進行心理研究時,研究的選題、使用的方法和程式不應損壞被試的身心發展,而應該符合教育的原則,特別是當被試是兒童時,更應注意這個問題。

12.心理學研究的系統性原則:對心理現象的研究必須在各個因素的前後聯絡、相互作用的關係中去分析認識。

13.實驗法:按照研究目的有計劃地嚴格控制或創設條件去主動引起或改變被試的心理活動,從而進行分析研究的方法。

 14.測驗法:通過標準化測驗來研究個體心理或行為差異的一種方法。

15.調查法:是指同時向一個總體的有代表性的樣本問一些同樣的問題。

16.個案研究法:對單一研究物件的某個或某些方面進行廣泛深人研究的方法,也稱個案法。

 17.觀察法:有目的、有計劃地觀察在一定條件下言行的變化,作出詳盡的記錄,然後進行分析處理,從而判斷其心理活動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