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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昌樂縣會考及高中招生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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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普通高中藝體特長生的國中畢業生,須參加專業能力測試。考試成績用等級表達,作為藝體特長生報名和錄取的依據。不同類別的藝體特長生分別設定相應的文化課底線,今年文化課錄取標準下限為普通生錄取標準線下三十個等級組合,招滿為止。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於昌樂縣會考及高中招生政策解讀的知識,歡迎閱讀。

2017年昌樂縣會考及高中招生政策解讀

  昌樂縣會考及高中招生政策解讀

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分考試科目和考查科目兩類。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體育與健康、實驗操作技能、資訊科技等12科,考查科目包括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地方與學校課程等4科。

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等9科的學業水平考試,實行全市統一考試,全縣統一組織。考試時間為6月11日至14日。

考生可通過昌樂縣教育局網站“會考成績查詢”欄目或電話查詢成績。考生如對成績有異議,可在規定的時間內申請複核試卷

體育與健康考試擬定5月中旬完成,實驗操作技能考試於4月30日前完成。具體考試時間以國中學校通知為準。

資訊科技科目考試工作,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及地方與學校課程的考查及等級認定工作於4月20日前完成。

綜合素質評價,由國中學校根據規定組織實施,畢業評價結果經學生、家長確認、公示後,由國中學校於5月中旬報縣教育局稽核。

報考普通高中藝體特長生的國中畢業生,須參加專業能力測試。考試成績用等級表達,作為藝體特長生報名和錄取的依據。不同類別的藝體特長生分別設定相應的文化課底線,今年文化課錄取標準下限為普通生錄取標準線下三十個等級組合,招滿為止。

  關於招生計劃和招生範圍

今年我縣縣內招生計劃共3600人。及第中學(含博聞學校)、昌樂一中(含海航班)、昌樂二中(含美加實驗學校)招生範圍為全縣所有國中學校。昌樂一中、昌樂二中(含美加實驗學校)屬於經市、省批准的民辦學校,今年繼續面向濰坊市內其他縣(市、區)及濰坊市外招收部分民校生,不佔用我縣縣內招生計劃。

  關於報名辦法

2017年我縣國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報名物件為國中在籍學生。國中畢業生報名通過會考平臺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填報了高中志願的國中畢業生,在網路報名後須到學校現場確認。學生參加國中學業水平考試不收取報名考試費。

考生報名分為網路報名和現場確認兩部分,其中,4月25日至26日,每天8:00至22:00為網路報名時間。考生可在網路報名時間內登入濰坊教育資訊港會考平臺報名系統,進行學業水平考試報名及高中階段學校志願填報。在網路報名時間內,考生可隨時登入報名系統修改報名科目、志願學校等報名資訊;網路報名時間結束後系統將不允許再進行修改,考生方可列印報名相關資訊。同時,其他縣市報考昌樂一中、昌樂二中的考生,也通過濰坊教育資訊港會考平臺進行網路報名。

4月28日8:00至17:00為現場確認時間,考生須通過會考平臺報名系統打印出《2017年國中學業水平考試資訊確認表》(以下簡稱《報名資訊確認表》),到學校現場確認。現場確認時,須提供戶口簿、《報名資訊確認表》等材料,《報名資訊確認表》須由考生本人和監護人簽字。考生報名堅持自願原則。非考生本人到場的,不得為其確認。跨縣(市、區)重複報名的,取消其報名考試資格。

在五星級學校特色專案特長生方面,昌樂二中今年招收音樂類特長生20人以內,面向全縣招生。

屬於我縣戶籍,在濰坊其他縣(市、區)就讀,需報考我縣公辦普通高中的應屆國中畢業生,或因監護人務工、投資經商等原因申請在我縣參加學業水平考試及報考公辦普通高中的濰坊市以外學生,須於4月20日前到縣教育局基礎教育科稽核報名資格。通過稽核後,在網路報名時間內通過網路報名系統報名,並在現場確認時間內到學校現場確認。

屬於我縣戶籍,在濰坊其他縣(市、區)就讀,需報考我縣公辦普通高中的應屆國中畢業生,須持戶口簿、監護人房產證(須與戶口一致)以及國中學校或所在縣(市、區)學籍主管部門出具的學籍證明。

戶籍在濰坊市以外,因監護人在我縣務工、投資經商等原因申請在我縣參加學業水平考試及報考公辦普通高中的濰坊市以外國中就讀的應屆畢業生,須持戶口簿、就讀學校和縣(市、區)學籍主管部門出具的學籍證明、戶籍所在地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證明、相應的監護人在我縣工作證明(工商營業執照或一年以上的勞動用工合同)、居住證明(房產證或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賃合同)及居住證。

  關於考生志願設定

考生志願分四大類:“3+4”志願,普通高中志願,三二連讀與五年一貫制志願,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與技工學校志願。錄取時,按以上類別順序分別進行錄取。

我縣普通高中志願共設兩個,分別為第一志願、第二志願,並確定是否同意調劑。自由選擇報考志願是考生的`權利,嚴禁國中學校或教師等阻止、干預學生合法選擇志願學校或擅自代替學生報名。考生在填報志願時應特別慎重。

  關於普通高中招生錄取

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的基本依據是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等級。錄取的必備條件是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及地方與學校課程均為B等及以上等級,資訊科技為C等及以上等級;參加其它所有科目學業水平考試並獲得等級。有一科或一科以上科目缺考的(符合相應條件,准予體育與健康、實驗操作技能科目免考的除外),不具備普通高中錄取資格。

公辦普通高中採用綜合錄取、推薦錄取、特長錄取三種方式進行錄取,民辦普通高中主要採用綜合錄取的方式。

綜合錄取方式是最主要的錄取方式,依據是考生學業水平考試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等級。高中學校根據考生情況和學校自身需要,確定錄取辦法和錄取標準。綜合素質評價等級與語文、數學、英語三門學科成績等值對待,體育與健康考試成績與物理、化學兩門學科成績等值對待,實驗操作技能考試成績與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四門學科成績等值對待。

推薦錄取方式用於公辦普通高中錄取享有推薦錄取資格的學生。高中學校按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5%招收推薦生,國中學校按照不超過畢業生總數的5%確定推薦生名單。推薦錄取招生程式由學生個人申請、國中校長實名推薦、高中學校確定名單、公示備案等四個環節組成。

對有特殊才能的推薦生,主要根據面試或測試結果,並結合國中校長推薦信、學生標誌性成果擇優錄取;高中學校要針對每個特殊才能學生的特點科學制定個性化考核方案,避免考核方式單一化、簡單化;特別優秀的特殊才能推薦生,其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達到一定要求的,可以破格錄取,具體標準由高中學校根據學生實際情況確定。享受推薦錄取資格的人數不超過高中學校推薦生計劃數。今年各高中學校分別招收3—5個偏才怪才學生,具體招生要求、實施辦法詳見招生學校網站。

特長錄取方式針對報考藝體特長生的考生進行錄取,錄取的依據是考生的特長考試等級及學業水平考試等級、綜合素質評價等級。

繼續實行公辦普通高中指標生政策。各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的60%分配到服務區內各國中學校(即指標生)。為促進教育公平,繼續設定指標生錄取標準下限,下限為普通生錄取標準線下兩個等級組合。指標生應是國中一年級即到縣教育局規定的招生服務區內公辦國中學校就讀、或到民辦學校就讀,有正式學籍且一直在本校學習的學生;因家庭住址變化、戶口遷移、進城務工等因素而正常轉學的學生也應在畢業學校連續學習兩年以上,並有符合規定的學籍檔案。

  關於錄取結果的公佈

錄取工作結束後,考生可通過昌樂縣教育局網站或相關高中學校網站查詢錄取結果,並在規定時間內到錄取學校報到。

  關於特殊考生政策

特殊考生照顧錄取政策不變。由各國中學校組織符合條件的九年級學生申報,進行審查並在學校公示後,報縣教育局稽核,公示無異議後,執行相應照顧錄取政策。

有關諮詢方式

昌樂縣教育局

諮詢投訴電話:6239191、6239055

昌樂及第中學:

諮詢投訴電話:6277900、6277209

博聞學校:

諮詢投訴電話:6226286

昌樂一中:

諮詢投訴電話:6297296

昌樂二中:

諮詢投訴電話:6295778、6295779

美加實驗學校:

諮詢投訴電話:6850788、6850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