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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西安民辦國中小升中招生入學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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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2017年西安民辦國中小升中招生入學通知已經公佈,實行網上報名,每名學生只能選報一所民辦學校。報名時間為4月17日—21日。具體內容請看如下資訊,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2017年西安民辦國中小升中招生入學通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陝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精神,按照省教育廳《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7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陝教基一辦〔2017〕10號)要求,結合實際,現將2017年西安民辦國中小升中招生入學通知公佈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依法治教、深化改革、加強管理、鞏固成果”的總體思路,以創新招生制度為抓手,以推進素質教育為目標,以服務民生為根本,以維護社會穩定為重點,著力完善招生入學政策,切實規範招生入學行為,不斷提高教育治理水平,大力促進教育公平,確保西安招生入學各項工作有序推進。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依法治教原則。

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國中招生改革工作,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堅持依法行政,依法辦學,依法執教,積極適應西安教育改革創新新常態。

(二)堅持區縣為主原則。

民辦學校國中招生制度改革堅持“市級統籌指導,區縣具體實施”的組織管理機制,由各區縣教育局負責管理並監督實施,按照統一規定的工作步驟、程式、環節和要求,規範有序開展招生工作。

(三)堅持計劃指導原則。

各區縣教育局要認真調研論證,依據學校現有校舍、師資、設施、裝置等辦學規模條件,按照部頒班額標準(國中每班不超過50人)核定轄區內民辦學校國中招生計劃,並報市教育行政部門核准。

(四)堅持公開透明原則。

民辦學校國中招生方案、招生計劃和錄取結果等均要主動向學生、家長和社會公佈,實行陽光招生,充分接受社會監督,確保結果公平公正。

  三、招生入學

2017年,我市民辦學校國中招生在深化改革、完善辦法的總體思路下,推進素質教育綜合評價改革探索。具體招生辦法堅持“以學生的成長過程性評價為主,結合學生髮展核心素養問卷,以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錄取新生。”

(一)招生物件。

西安市戶籍或具有西安市學籍的應屆國小畢業學生。

(二)報名時間。

2017年4月17日—21日。

(三)報名方式。

實行網上報名,每名學生只能選報一所民辦學校。

(四)學生髮展核心素養問卷日期和時間。

2017年5月28日上午9:30-10:30,時間為60分鐘。

(五)綜合素質評價總值及分項值設定。

綜合素質評價總值為300。其中過程性評價值為240,學生髮展核心素養問卷值為60。

(六)過程性評價。

依據《西安市國小生綜合素養髮展評價標準》,評閱《國小生素質教育報告單》記載情況,對報名學生國小階段成長過程進行評價認定。

(七)制定學生髮展核心素養問卷。

由各區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力量研製學生髮展核心素養問卷,供轄區內民辦學校統一使用。問卷內容要注重文化基礎、自主發展、社會參與的評定,包涵人文底蘊、科學精神、學會學習、健康生活、責任擔當、實踐創新六大素養,嚴禁出現“奧數”內容。

(八)招生及錄取。

報名人數達到招生計劃數120%以上的學校,應實施綜合素質評價招生。按學生評價總值由高到低排序;相同分值的,由各區縣教育局制定具體細則加以區分,嚴格按照經市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計劃錄取新生。

報名人數低於招生計劃數120%的學校,僅實施過程性評價程式。根據評價結果排序,嚴格按照經市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計劃人數錄取新生。

(九)參與民辦學校國中招生而未被錄取學生的'入學規定。

參加民辦學校國中招生未被錄取的學生,按照《西安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17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規定入學。

(十)招生及入學收費規定。

民辦學校國中招生工作不得向報名學生收取任何費用。各民辦學校要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批准的收費標準,不得擅自設立收費專案,提高收費標準,嚴禁跨學期收費。接受政府委託承擔義務教育任務的民辦學校,對相關學生按照公辦學校收費標準執行。

  四、工作要求

(一)細化工作實施方案。

各區縣教育局要結合實際研究和制定具體實施細則方案,明確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思想、實施原則、辦法、程式、步驟和相關規定,周密設計工作過程的各項環節,嚴密組織實施招生工作。要全面夯實工作責任,確保2017年招生入學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二)規範評價操作認定。

嚴格對《國小生素質教育報告單》的發放、管理及結果運用,科學研判過程性評價賦值。原則上,換算賦值範圍控制在1—10值量區間,做到評價標準統一、操作規範。對違規提供《國小生素質教育報告單》、在評價賦值時不科學公正的個人和學校要嚴肅追責。合理設定學生髮展核心素養問卷內容,要落實立德樹人目標,切實體現全面發展導向,涵蓋核心素養三大方面、六大素養。

(三)加強招生入學工作管理。

1.嚴格報名資格審查。除義務教育外地戶籍政策規定準入類學生(見市教發〔2017〕36號附件2)外,嚴禁招收西安市戶籍以外或不具有西安市學籍的學生。發現跨市域招生行為,將嚴肅問責相關區縣教育局和相關學校校長。

2.嚴密組織綜合素質評價。落實區縣主體責任,保證報名、評價、問卷和錄取等環節公正透明,確保民辦學校國中招生工作平穩有序。

3.強化招生計劃管理。各區縣、學校要嚴格執行經市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計劃,嚴禁超計劃招生。

4.加強學生學籍管理。各學校要嚴格按招生計劃為新生建立電子學籍檔案,並經區縣教育局比照審查報名庫和錄取庫、市教育局稽核後,統一入學籍庫。嚴禁違規招生建檔行為。

5.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借讀。本市內各學校不得接收借讀學生,對違規行為,將嚴查問責到人。學生沒有到校報到入學的,學校不得通過招生程式將其學籍註冊成正式在校生。

6.嚴格工作督查和問責。各區縣強化招生全過程的督促檢查,向社會公開監督舉報電話,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市教育局將進行專項督查,市教育局機關紀委全程監督,市紀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組依紀巡察。對發現的各種違規違紀行為將嚴肅問責處理並進行通報。

(四)強化招生安全管理。

高度重視招生安全工作。要關注社情民意動態,分析研判招生工作各方面各環節的安全隱患因素,制定詳細的安全預案,紮實做好轄區內安保預防和處置工作,安保預案要責任到人。各區縣教育局要與招生學校簽訂安全責任書,切實落實安全責任。安全工作務必要抓早、抓小、抓苗頭,出現問題要在第一時間報告和妥善處置,維護西安教育穩定大局。

(五)加大招生政策宣傳。

各區縣要通過報紙、電視、網路等多種形式,加強對民辦學校國中招生政策的解讀和宣傳,做到家喻戶曉、深入人心,讓社會了解,讓家長理解,讓各界支援,讓政府放心,努力營造民辦學校國中招生改革工作的良好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

  附件(點選下載):

1.西安市2017年民辦學校國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2.西安市2017年民辦學校招收國中新生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