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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江北區招生入學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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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北區教委公佈了《江北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政策》。以下是關於江北區招生入學政策分析,希望可以幫助大家!

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江北區招生入學政策

日前,江北區教委公佈了《江北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政策》。根據政策,江北區戶籍學生入讀公辦國小需滿足“三對口”要求;江北區戶籍國小畢業生按照“對口和劃片、統籌安排”方式,升入本區公辦國中繼續完成九年義務教育。全區公辦國小和國中從2017年6月20日起開始報名稽核並招生。

公辦國小入學,需滿足“三對口”要求

根據規定,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滿6週歲兒童,應當依法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特殊教育學校和條件不具備的農村地區學生,兒童入學年齡可放寬到7週歲。

全區公辦國小招收符合以下情況的適齡兒童:戶籍在學校招生範圍,適齡兒童與父(或母)或法定監護人戶籍一致、戶籍登記地與適齡兒童、父(或母)或法定監護人實際居住地一致,居住地與父(或母)或法定監護人房屋產權一致,戶主、房產是父(或母)或法定監護人。

屬下列情況之一者,如戶籍和實際居住地一致,視為符合“三對口”:適齡兒童因父母無自購房,戶籍長期掛靠祖父母(外祖父母),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範圍常住的,戶主或房產是祖父母(外祖父母);適齡兒童父母雙亡、戶籍在學校招生範圍、與其他法定監護人在一起且實際居住、戶主和房產是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在學校招生範圍且長期實際居住,但不符合以上“三對口”的適齡兒童,全區公辦國小在保障“三對口”入學基礎上予以招收,額滿為止。

國中入學,實行對口和劃片相結合

江北區戶籍國小畢業生按照“對口和劃片、統籌安排”方式,升入本區公辦國中繼續完成九年義務教育。具體分三種情況:

——江北區戶籍、本區國小畢業生按照“三對口”或“劃片”學校對口升入國中。

——江北區戶籍、非本區國小畢業生,在原就讀學校參加國小畢業考試,國小畢業後需回本區就讀國中的,由家長在7-8月向區教委提交本區入學申請和有效、合法證明(戶口、房產證、社群居住證明等其他印證材料)的原件、影印件,區教委根據就先就近原則和學位空餘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按照教育部和市教委要求,2015年秋季學期起,全區公辦國中停止招收推優生、保送生和特長生,今年繼續實施該政策。

非江北區戶籍學生入學,需同時滿足三個條件

為盡力滿足非江北區戶籍入學需求,我區指定學校在學位空餘情況下,招收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必要條件)的非江北區戶籍流動人口隨遷子女,額滿為止。

三個必須同時滿足的條件為:1.適齡兒童、少年本人及父(或母)戶籍是非江北區戶籍;2.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或母)是離開戶籍地在江北區合法從業或務工人員;3.適齡兒童、少年與父(或母)隨遷江北區並實際在江北區暫時居住。

除上述情況之外,還有其他5種入學情況

——跨區縣就讀的國小畢業生,原則上在就讀學校參加國小畢業考試。國小畢業後可根據實際情況回戶籍所在地就讀國中,也可按照相關政策在畢業學校所在地申請就讀國中。

——現役軍人、華僑、烈士、港澳臺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專家、政府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其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按照相關規定,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入學。

——城市建設中拆遷戶子女、配住廉租房、公租房的本市戶籍人員子女申請接受義務教育的,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入學。

——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收招生範圍內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本區戶籍適齡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無法到校接受義務教育的重度殘疾兒童、少年,依法實施緩、免學,學校力所能及實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門服務。

——民辦學校根據有關政策實行自主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