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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雙橋區義務教育招生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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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雙橋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方案已經確定,招生工作將嚴格執行免試、就近、劃片的招生政策,禁止擇校、跨區域招生,同時恢復牛圈子溝國小和高廟國小招生。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雙橋區義務教育招生工作安排,希望各位家長認真閱讀!

2017年雙橋區義務教育招生工作安排

全區國小可招收2011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未入學的適齡兒童。但鑑於今年生源過多,部分城區學校已無法容納2016年學區範圍內適齡兒童入學,為此做出一系列調整。

恢復牛圈子溝中心校所屬牛圈子溝國小和水泉溝中心校所屬高廟國小招生;適當調整部分學校的學區劃分;頭牌樓國小、山莊國小、南營子國小、竹林寺國小、石洞子溝國小、實驗國小、魁星園國小等七所國小隻招收城區學校招生範圍內戶籍適齡兒童和進城務工(含經商)人員學區內有房的適齡兒童入學。

頭牌樓國小、山莊國小、南營子國小、竹林寺國小等四所國小學區內無房的進城務工(含經商)人員的適齡兒童可分別選擇到普寧國小、匯水灣國小和會龍山國小入學;頭牌樓國小學區內無房的進城務工(含經商)人員的適齡兒童還可分別選擇到高廟國小和水泉溝國小入學;石洞子溝國小學區內無房的進城務工(含經商)人員的適齡兒童到翠橋學校國小部入學;實驗國小、魁星園國小等兩所國小學區內無房的進城務工(含經商)人員的適齡兒童可分別選擇到十六中國小部和橋東國小入學。

此外,北京師範大學承德附屬學校國小部,在招收片區內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後,空餘學位面向雙橋等縣區,參照《教育部6週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由學校自主招生。

學校對錄取的'新生必須採用隨機混編方式進行分班,教育、紀檢監察部門將隨機抽查。各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分“快慢班”、“重點班”、“特色班”、“分層次班”等,不得設立“實驗班”。

與此同時,國中招生原則上將實行“整體對口入學”的免試招生辦法(即初中學校按對應國小劃分學區),堅持“學區”九年一貫制管理。鑑於民族中學和師院附中對應“學區”國小畢業生數超出學位上限,已無法容納。為此,對民族中學和師院附中“學區”國小畢業生,一是按居住地做部分就近入學調整;二是對不具備長期居住條件(租房)的進城務工人員(含經商)子女做相對就近入學調整。(具體規定按2017年《雙橋區小升中分配方案》執行)。

統一按分配方案分配國小畢業生,實行“一刀切”。對學校自行招收的新生,學籍管理部門在平臺上一律不予稽核。

學校對錄取的新生必須採用隨機混編的方式進行分班,各校不得以文化課考試的方式選拔新生或分“快慢班”、“重點班”、“特色班”、“分層次班”等,不得設立“實驗班”。

北京師範大學承德附屬學校國中部,在招收片區內國小畢業生後,空餘學位,由學校制定自主招生辦法,將面向雙橋區等生源集中、就學困難的區域招收部分特長生,並提供住宿。

承德市第二中學(河北承德外國語學校)國中部,計劃招生4個班,總計200人,其中雙橋區、高新區招收100人,其它縣區招收100人。招生辦法採取學生自願報名,學校組織英語測試,根據測試結果公開錄取。

  招收雙橋區戶籍的適齡兒童的情況

第一種情況為具有雙橋區城區學校招生範圍內戶籍的適齡兒童,此種情況分為三類:第一類是有房戶(房產證是適齡兒童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適齡兒童。家長必須提供:適齡兒童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的戶口本、房產證(對於新購房不能提供房產證的,須提供法定購房合同和購房發票、能證明已入住的物業費、水電費、取暖費等繳費憑證)、兒童的出生證明、兒童免疫接種證明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影印件。

第二類是無房戶隨父母租房居住的適齡兒童。家長必須提供:適齡兒童與父母(法定監護人)在一起的戶口本、兒童的出生證明、兒童免疫接種證明、租房協議、租住房房產證及房主身份證、2017年起三年以上的房屋出租完稅證明及發票、由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出具的無房證明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影印件。

第三類是政府拆遷區域的被拆遷戶中的適齡兒童。適齡兒童父母已回遷的,在回遷房所在學區入學;貨幣安置和尚未回遷安置的,需按實際居住地所在學區入學,有房戶,除第一類中所需提供的材料外,還需提供適齡兒童父母的拆遷協議的原件及影印件;租房居住的,在租住地所屬學區學校入學,除第二類中無房戶所需提供的材料外,還需提供適齡兒童父母的拆遷協議的原件及影印件。

第二種情況為進城務工(含經商)人員子女中的適齡兒童,此種情況分為兩類:第一類是進城務工人員子女中的適齡兒童。家長必須提供:戶口本、兒童的出生證明、兒童免疫接種證、父母雙方與用人單位(城區學校範圍內的)簽訂半年以上的正式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在社會保險管理部門(市或雙橋區)自2017年1月以來連續繳納的“三險”(即養老、醫療、失業)憑證、房產證(租房居住的須提供租房協議、租住房房產證及房主身份證、2017年起三年以上的房屋出租完稅證明及發票、由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出具的無房證明)、與住所一致的父母雙方居住證等材料的原件及影印件。

第二類是進城經商人員子女中的適齡兒童。家長必須提供:戶口本、兒童的出生證明、兒童免疫接種證、適齡兒童父母在雙橋區城區學校招生範圍內註冊半年以上的工商營業執照或市場監管部門出具的營業場地或攤位半年以上租賃合同(含租賃發票)以及2017年1月以來的連續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居住房產證(租房居住的須提供租房協議、租住房房產證及房主身份證、2017年起三年以上的房屋出租完稅證明及發票、由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出具的無房證明)、與住所一致的父母雙方居住證等材料的原件及影印件。

學校將分兩個批次(第一類、第二類)對入學兒童家長提供的材料進行稽核。經查驗相關材料後,對擬招收的學生名單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和市、區教育局檢查。公示期結束後,符合入學條件的兒童由學校發放入學通知。學校每天上報招生情況,如學校遇有超出學位上限情況,雙橋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對不具備長期居住條件(租房)的城區戶籍適齡兒童和進城務工(含經商)人員子女做相對就近入學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