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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17年高中學業水平考細則公佈(全文)

高中會考 閱讀(1.21W)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近日公佈了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意見。其中,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科目和時間如何安排,跟yjbys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上海2017年高中學業水平考細則公佈(全文)

  一、考試

2017年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科目全部開考。開考科目由市教育部門組織統一命題、統一評卷,市和區縣招生考試機構負責考試的組織和實施工作。

合格性考試科目時間安排: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

合格性考試科目

1月7日(星期六)

9:00—10:30

語文

13:30-15:00

數學

1月8日(星期日)

9:00—10:30

外語

13:00起開考

外語聽說測試

4月8日(星期六)

9:00—10:00

物理

13:30—14:30

化學

15:30—16:30

思想政治

4月9日(星期日)

9:00—10:00

歷史

13:30—14:30

地理

15:30—16:30

生命科學

5月13日(星期六)

8:00起開考

物理、化學、生命科學

技能操作測試

6月28日(星期三)

9:00—10:00

物理

13:30—14:30

化學

15:30—16:30

思想政治

6月29日(星期四)

9:00—10:00

歷史

13:30—14:30

地理

15:30—16:30

生命科學

6月30日(星期五)

8:00起開考

資訊科技

等級性考試科目和時間安排: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

等級性考試科目

5月6日(星期六)

9:00—10:00

物理

13:30—14:30

化學

15:30—16:30

思想政治

5月7日(星期日)

9:00—10:00

歷史

13:30—14:30

地理

15:30—16:30

生命科學

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合格性考試均採用書面筆試方式,時間均為90分鐘,其中,外語科目筆試不含聽力,另設聽說測試(採用人機對話方式),時間為30分鐘。

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6門科目合格性和等級性考試以書面筆試形式進行,資訊科技科目考試為上機考試,考試時間均為60分鐘。其中,物理、化學和生命科學3門科目合格性考試另設技能操作測試,時間均為15分鐘。

各科目考試滿分為100分。其中外語書面筆試滿分為80分,聽說測試滿分為20分。

合格性考試成績分合格、不合格兩類。由市統一組織的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9門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線以卷面成績的標準分值劃定。資訊科技科目合格性考試和物理、化學、生命科學3門科目技能操作測試按測評標準評定成績是否合格。

等級性考試成績以等級呈現,按獲得該次考試有效成績的考生(即缺考或未得分的考生除外)總數的相應比例劃分等級,位次由高到低分為A+、A、B+、B、B-、C+、C、C-、D+、D、E共五等11級,分別約佔5%,10%,10%,10%,10%,10%,10%,10%,10%,10%,5%。

  二、考務管理

(一)報名與報考

2017年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報考工作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中等學校招生辦公室具體負責。

1.報名

首次參加考試的本市普通高中在籍學生通過其學籍所在學校集體報名,學生基本資訊由本市普通高中學籍管理系統提供。

首次參加考試的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學生和社會考生通過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的方式辦理報名手續。

已參加過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的學生直接進行報考。

每位學生完成報名後,取得報名號,報名號是學生在考試中唯一的身份識別號碼,遵循“一人一號,多次使用,動態管理”的原則。

2.報考

學生完成報名後進行相應科目的報考,完成報考後,學生需對報考資訊核對並簽字確認,方能參加該科目的考試。

(1)合格性考試報考

普通高中在籍學生均須參加各科目合格性考試。學生在休學期間不得參加相應科目的報考。具有本市普通高中學籍的外籍學生可自願參加。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學生和社會人員(年滿18週歲,或者國中畢業(結業))可自願報名參加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6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

合格性考試合格的學生不得再報考該科目的合格性考試。

高中在籍學生可報考的合格性考試科目如下表所示:

所在年級

可報考科目

高一

地理、生命科學和資訊科技

(其中,地理和生命科學至少選擇1門報考)

高二

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資訊科技

高三

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資訊科技

高三年級語文、數學、外語合格性考試,學生可通過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春季大學聯考或秋季大學聯考的語文、數學、外語考試獲得成績,替代相應科目的合格性考試成績(以合格/不合格呈現,合格分數線以大學聯考試卷中基礎型課程內容卷面成績的標準分值劃定)。

本市在籍學生中留級、復學(需為辦理正式休學手續後復學,下同)或因其他原因未參加過相應年級科目合格性考試的學生,均須按目前所在年級報考相應科目的合格性考試。

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6門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不合格的高中在籍學生,可在獲得成績後2年內(休學學生的休學期不計算在內)選擇參加4月份或6月份的該科目合格性考試作為補考,補考僅限一次。其他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不合格的學生由所在高中學校組織補考。

(2)等級性考試報考

合格性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方可報考相應科目的等級性考試。考生可根據高校招生要求和自身興趣特長,在6門等級性考試科目中自主選擇3門參加考試。參加過本市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往屆生若已取得該科目的合格成績,可直接報考該科目的等級性考試。考生首次參加秋季大學聯考時,其選定的等級性考試不得超出3門科目,且均只能參加一次考試,報考後不可更換考試科目。2016年地理等級性考試缺考的.考生,可再報考2017年地理科目的等級性考試,不可更換科目。

等級性考試成績兩年有效。高中在籍學生因休學、留級等原因導致高中修習年限延長,其高中在讀期間取得的等級性考試成績有效期可延長至學生畢業當年。

(3)外省市轉學進入本市就讀學生報考工作

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轉發<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於外省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轉入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滬教委基〔2015〕39號)規定,由外省市轉學進入本市普通高中就讀的學生(須學籍轉入本市,下同),若已參加過外省市省級(或直轄市、自治區,下同)教育考試機構統一組織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可持省級教育考試機構出具的成績證明,申請本市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相應科目的考試成績認定。

成績認定僅限於本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科目,其中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不予認定。物理、化學、生命科學、思想政治、地理、歷史6門科目等級性考試成績不予認定。

考生申請認定的外省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經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認定後,不可再參加其已認定科目的合格性考試。

學生也可報考本市相應科目的合格性考試,其在外省市參加的相應科目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或會考)的成績不再予以認定。

(二)考試組織

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由市教育部門組織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網上評卷,確保考試公平公正。監考教師由區縣招生考試機構按照“本校教師迴避監考本校學生”的原則進行安排。

筆試科目和外語聽說測試按照全市規定的時間和考務要求,統一在標準化考點內進行。資訊科技科目考試由各區縣招生考試機構負責本轄區內考點設定、考場編排,資訊科技科目考試由市統一評卷。

物理、化學、生命科學3門科目技能操作測試由市教育部門統一命題、統一制定評分標準,高中學校在統一時間組織實施,採用現場評分的方式進行。區縣招考機構選聘兩名測試監察員到各考點,負責監督指導考試管理和測評標準的執行情況。

(三)試卷保管

根據教育部、國家保密局《關於教育工作中國家祕密及其密級具體範圍的規定》(教密〔2001〕第2號)第三條第5款,“國家教育省級統一考試在啟用之前的試題(包括副題)、參考答案和評分標準”均屬於機密級事項。試卷根據保密規定印刷,試卷的領取和儲存由市、區縣有關部門及學校按規定做好保密管理工作。

(四)評卷安排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行全市統一網上評卷。評卷(分)工作要嚴格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的要求,切實做到安全保密、規範管理、統一標準、嚴守紀律。

  三、成績處理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應根據對教育質量監測和成績報告的有關要求,依照科學規範的程式進行資料統計和處理。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在規定時間內將考生成績單統一發放到各區縣,由各區縣招生考試機構發放到學校及考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