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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試題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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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選擇題

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試題及答案

1.《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在2010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並自( B )起施行。

A.2009年10月1日

B.2010年10月1日

C.2010年5月1日

2.《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中規定,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檢測、監測和評價結果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存檔、報告和公佈的,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 B )的罰款。

A. 八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

B. 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

C. 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

3.《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規定的行政處罰,由( A )部門決定。

A.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B.人民政府

C.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

4.《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第十三條規定礦山、建設專案施工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運輸、儲存單位,應當設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並按照不低於從業人員( C )的比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最低不得少於一人。

A.千分之十 B. 千分之五 C.百分之一

5.《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批准的( A )進行施工,並對安全設施的工程質量負責。

A.設計檔案 B. 施工檔案 C.建議檔案

  二、填空題

1.《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中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生產經營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登記註冊,提供規範的中文安全標籤和安全技術說明書。

2.安全生產工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建立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群眾參與監督、社會廣泛支援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制。

3.《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中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專案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4.《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中規定當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當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採取有效措施,組織事故搶險,並按規定向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5.《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中規定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6.《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中規定特種作業人員應當依法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7.《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中規定生產經營單位與從業人員訂立勞動合同(含聘用合同)時,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危害及其後果、職業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從業人員,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或者欺騙。

8.《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中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對作業場所進行職業危害因素檢測、監測和職業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9.《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中規定礦山、建設專案施工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運輸、儲存單位,應當設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並按照不低於從業人員百分之一的比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最低不得少於一人。

10.《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中規定存在重大危險、危害因素的建設專案、重大公共設施建設專案,應當按照國家規定進行安全評價。

  三、判斷題

1.《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中規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被檢查單位可以不予配合,可以拒絕。(×)

2.《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安排專項資金治理重大事故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完成後,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向有關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專項檢查。(√)

3.《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中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本省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可以以貨幣或者其他物品替代應當按規定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

4.《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中規定生產、經營、運輸、儲存、使用危險物品或者處置廢棄危險物品的,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

5.《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中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將工傷認定處理結果定期抄送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四、問答題

1.《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對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規定有哪些責任?

答:①建立、健全並組織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②組織制定並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③保證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和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使用;④依法為本單位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繳納工傷保險費;⑤組織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⑥組織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⑦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組織事故搶險,配合生產安全事故調查,不得擅離職守;⑧向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報告安全生產情況,接受工會、從業人員、股東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⑨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責任。

2.《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對生產經營單位應制定哪些規章制度?

答:①安全生產責任;②安全生產例會;③安全生產獎懲;④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考核;⑤生產經營場所、裝置和設施的安全管理;⑥安全生產檢查;⑦重大危險源監控和事故隱患排查、報告、整改;⑧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⑨勞動防護用品管理;⑩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內容。

3.《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要求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履行哪些職責?

答:①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決策; ②參與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督促執行;③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制止和查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④發現事故隱患,督促有關業務部門和人員及時整改,並報告本單位負責人;⑤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推廣安全生產先進技術和經驗;⑥參與本單位生產工藝、技術、裝置的安全效能檢測及事故預防措施的制定;⑦參與本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專案安全設施的審查,督促發放、使用勞動防護用品;⑧參與組織本單位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的制定及演練;⑨按規定上報並協助調查和處理生產安全事故,對事故進行統計、分析,落實防範措施;⑩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工作。

4.《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對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內容有哪些規定?

答:預案應包括:①應急救援的指揮和協調機構;②有關部門或者機構在應急救援中的職責和分工;③應急救援隊伍及其人員、裝備;④應急救援預案啟動程式;⑤緊急處置、人員疏散、工程搶險、醫療急救、通訊與資訊保障、資訊釋出等應急救援保障措施方案;⑥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⑦經費保障;⑧其他有關事項。

5.《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的作用是什麼?

答: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

6. 《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規定,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場所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儲存設施、輸油和燃氣管道、高壓輸電線路,必須與哪些建築物保持國家規定的安全距離?

答:居民區(樓)、學校、幼兒園、集貿市場及其他公眾聚集的建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