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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保留少數民族考生大學聯考加分政策

大學聯考 閱讀(3.13W)

國務院今日釋出《關於加快發展民族教育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明確到2020年,民族地區教育整體發展水平及主要指標接近或達到全國平均水平,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民族地區學前兩年、三年毛入園率分別達到80%、70%。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條件基本實現標準化,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5%,努力消除輟學現象,基本實現縣域內均衡發展。

2016保留少數民族考生大學聯考加分政策

  依法治教堅持教育宗教相分離

《決定》規定,堅持依法治教。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增強各民族師生法律意識。

堅持教育與宗教相分離。全面貫徹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和有關宗教法律法規,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不得在學校傳播宗教、發展教徒、設立宗教活動場所、開展宗教活動、建立宗教組織。

堅持不懈開展法治教育和公民意識教育,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引導各族學生牢固樹立維護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的法律意識。

試點開展馬克思主義宗教觀、黨的宗教工作方針政策和有關宗教法律法規教育,引導各族師生正確認識和看待宗教問題。

民族團結教育納入督導評估

《決定》要求建立民族團結教育常態化機制,將民族團結教育納入督導評估工作。

堅持不懈開展愛國主義教育和民族團結教育,引導各族學生牢固樹立“三個離不開”思想,不斷增強對偉大祖國、中華民族、中華文化、中國共產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認同。深入推進民族團結教育進學校、進課堂、進頭腦,在全國國小高年級、國中開設民族團結教育專題課,在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課程中強化民族團結教育內容,在普通高校、職業院校(含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下同)開設黨的民族理論與政策課程。

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指導編寫中學、國小各一冊民族團結教育教材,其中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納入免費教科書範圍,各地可結合實際編寫地方補充教材。

  專項資金向民族地區高校傾斜

《決定》強調,優化高等教育佈局和結構。

制定實施民族地區高校佈局規劃、民族院校和民族地區高校學科專業調整規劃。優先設定與實體經濟和產業發展相適應的高等職業學校。積極支援有條件的.民族地區設定工科類、應用型本科院校。

引導一批民族地區普通本科高校和民族院校嚮應用技術型高校轉型。以就業為導向,調整民族院校和民族地區高校學科專業結構,重點提高工、農、醫、管理等學科比例,支援辦好師範類專業,提升民族特色學科水平。碩士博士學位點設定、本專科研究生招生計劃、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基地、中央財政支援地方高校發展的專項資金等向符合規劃、辦學條件和質量有保障的民族院校和民族地區高校傾斜。辦好民族院校。

  保留少數民族考生大學聯考加分政策

《決定》要求改革考試招生制度。按照國家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統一要求,保留並進一步完善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少數民族考生大學聯考加分優惠政策,推進民族地區和內地西藏、新疆班畢業生大學聯考招生制度改革,逐步探索建立基於統一大學聯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公平、多元的錄取機制。完善高校民族班、民族預科班招生辦法,探索實施高校民族預科階段結業會考制度,不斷提高培養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