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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大學2016年自主招生簡章(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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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大學公佈了自主招生簡章,測試分為初試和複試兩部分,初試時間為6月10日左右,初試採用筆試形式,考試科目為數學與邏輯、物理探究、閱讀與表達。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分享的是清華大學2016年自主招生簡章全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清華大學2016年自主招生簡章(全文)

  清華大學2016年自主招生簡章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規範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的要求,我校將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圍繞“綜合評價、多元擇優、因材施招、促進公平”的人才選拔理念,開展2016年自主招生工作。

  一、機構與原則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清華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自主招生認定及錄取工作按照綜合評價、公平公正、寧缺毋濫的原則擇優確定認定、錄取名單,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

  二、招收物件及申請條件

具有各類特長及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申請學生應至少具備以下特質之一,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型別1:研究創作類)在科技發明、研究實踐、文學創作、創意創新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學生;

2.(型別2:突出才能類)在語言、邏輯、智力、記憶、國學等方面具有特殊天賦或才能的學生;

3.(型別3:學科奧賽類)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資訊學等學科具有學科特長,且在學科奧林匹克競賽中表現突出的學生。

  三、招生專業

2016年我校自主招生錄取人數不超過教育部核准的自主招生計劃;各招生專業及對應的初試測試科目如下:

招生專業類包含專業測試科目
理科類建築學(含城鄉規劃)

數學與邏輯

物理探究

建築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
土木工程
水利水電工程
環境工程
環境工程(全球環境國際班)
機械工程
機械工程(實驗班)
測控技術與儀器
能源與動力工程
車輛工程
工業工程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電子資訊類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自動化
軟體工程
電腦科學實驗班
航空航天類(含錢學森力學班)
工程物理
工程物理(能源實驗班)
化學工程與工業生物工程
高分子材料與工程
材料科學與工程
數學與應用數學
物理學
數理基礎科學
化學
化學生物學(化生基礎科學班)
生物科學
醫學實驗班
藥學
生物醫學工程
臨床醫學
經濟與金融(國際班)
工商管理類(會計學)
工商管理類(資訊管理與資訊系統)
社會科學實驗班
法學
法學(國際班)
新聞學(新聞與傳播)
文科類經濟與金融(國際班)

數學與邏輯

閱讀與表達

工商管理類(會計學)
人文科學實驗班
人文科學實驗班(經學)
人文科學實驗班(出土文獻)
英語
英語(世界文學與文化實驗班)
社會科學實驗班
法學
法學(國際班)
新聞學(新聞與傳播)

注:

1、“人文科學實驗班(經學)”專業申請條件:

1)熱愛中國文化,品行端正,以學習與研究儒家經典為終身職志;

2)受過較系統的蒙學教育,能背誦《三字經》、《百家姓》、《千字文》、《笠翁對韻》、《龍文鞭影》;

3)有較好的經學基礎,能背誦“四書”(《大學》、《中庸》、《論語》、《孟子》),以及《周易》、《詩經》中的一種;

4)有初步的文字學基礎,學習過《說文解字》,能用篆書默寫540部首,能簡單講解“六書”。

2、“人文科學實驗班(出土文獻)”專業申請條件:

1)熱愛中國歷史文化,願意從事甲骨、金文、簡帛等出土文獻的整理、研究和保護事業;

2)熟悉中國古代文史典籍,閱讀過《史記》、《左傳》,及其他先秦文獻;

3)對古文字有濃厚興趣,閱讀過《說文解字》,瞭解小篆及甲骨文、金文、簡帛等;

  四、報名方式

請登入“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進入“網上報名”,註冊並登入後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填寫申請表,並經簽字確認後掃描或拍照上傳。

1.報考型別及志願填報要求

a.學生需根據自己的申請條件做出“報考型別”的選擇(即上文“招收物件及申請條件”中的3個型別);每位考生只能申請1個型別。

b.學生可不受自身文理分科限制進行專業類申請,每人最多允許填報與本人特長相關的2個專業。

2.申請表填寫要求

請按照以下要求網上填寫並提交申請材料,未按要求填寫並提交者視為無效申請。

a.申請表中的“成績資訊”需由中學稽核蓋章以證明成績真實。

b.申請表中的“綜合資訊”需逐項填寫,並上傳證明材料的掃描件或照片。

在“綜合資訊”-“高中期間參與的社會活動”一欄可填寫:高中階段參與的科學研究、創新實踐、文學創作情況;高中階段參與的志願服務、社團活動、學校或班團學生工作等情況。

在“綜合資訊”-“高中期間的獲獎記錄”一欄可填寫:高中階段獲得的省級(含)以上學科競賽獎勵情況;高中階段獲得的校級(含)以上個人榮譽情況;本人所具備的文藝、體育特長情況。

“綜合資訊”詳細填寫說明請參考附件。

證明材料過多無法上傳完整時(如出版的專著、發表的論文、科技發明的`說明等),可上傳證明材料的首頁,並將“補充證明材料”郵寄至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

材料寄送要求:

1)寄送材料應包括:簽字蓋章後的申請表(可用影印件),“補充證明材料”對應的“綜合資訊”中的專案目錄,“補充證明材料”(可用影印件);

2)儘量使用A4紙幅面,首頁為申請表,不加封面,簡易裝訂;

3)請使用快遞方式郵寄材料,並需在報名截止前確保材料寄達;

4)材料接收後不予退回。

材料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清華園1號,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100084

c.申請表中的“志願資訊”務必慎重填寫,我校將依據學生填寫的志願資訊認定專業(專業類),並在大學聯考後根據學生被認定的專業(專業類)進行錄取。

d.申請表中的“專業申請理由”需針對申請的每個專業志願分別填寫。“專業申請理由”是專業認定的重要參考。學生填寫的專業志願應與本人的興趣特長、科研創作等密切相關。

e.可由瞭解學生研究成果的專家為申請學生撰寫推薦信,推薦信總數不超過2封,需按報名系統內要求完成填寫並上傳。

  五、選拔程式

1.初評:我校將組織專家組進行初評。學科專家組將根據學生的高中期間綜合表現,對學生的學科特長、學術研究、創新潛質等方面進行評審。

初評結果分為:優秀、通過、不通過三檔。其中“優秀”的學生可免於參加初試直接進入複試,“通過”的學生可參加初試,“不通過”的學生不能進入之後的考核評價環節。初評結果將在報名系統內公佈並在我校本科招生網、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初評結果生效。

2.初試:初評“通過”的學生需參加我校組織的初試。初試採用筆試形式,考試科目為:數學與邏輯、物理探究、閱讀與表達,學生依據填報的專業類參加考試。初試結果將在報名系統內公佈。

3.複試:我校將根據學生初試成績分省、分科類確定初試通過名單。複試內容包括專業測試、體質測試,均在清華大學校內進行。複試結果將在報名系統內公佈。

4.認定確認及公示:自主招生認定結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後在報名系統內公佈,並在我校本科招生網、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公示。公示無異議可參與大學聯考錄取。

  六、認定辦法及優惠政策

我校將根據學生的複試成績擇優認定自主招生候選人,具體方法如下:

1.初評“優秀”的學生和初試通過的學生,將根據其複試成績(滿分30分)的總分不分省不分科類進行排序並確定自主招生降分錄取優惠及認定專業類(專業)。

2.對於可以獲得自主認定優惠的學生,體質測試成績優秀者,將給予額外的5分降分。

3.獲得認定的學生在各省自主招生批次填報的專業志願需與被認定的專業(專業類)保持一致。

4.自主招生認定的優惠分值一般為20/30/40/50/60分,部分特別優秀的學生可獲得降至一本線的錄取優惠(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本省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並可被邀請參與以下某些後續特殊培養環節:(1)制定有針對性的培養方案,促進學生更好更快成長;(2)優先推薦參加清華大學創新人才培養計劃;(3)優先推薦赴海外知名大學交換學習;(4)為學生配備專業導師;(5)優先推薦參加科技創新團隊等。自主招生認定的優惠分值在大學聯考錄取時參照的是我校本科一批在各省的模擬投檔線。高校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份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5.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認定結果不再寄送書面協議,報名系統內公佈的認定結果及說明將是自主招生錄取的最終依據,請考生務必仔細閱讀。

  七、日程安排

2016年3月10日-3月31日,自主招生報名。

2016年4月30日,公佈初評結果並在我校本科招生網、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公示,學生可在報名系統內查詢結果,並確認是否參加我校的後續測試。

2016年6月10日左右,初試(具體測試時間以報名系統內公佈為準)。

2016年6月16日、17日,複試。

2016年6月22日,公佈自主招生認定結果,並在我校本科招生網、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公示,學生可在報名系統內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