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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學2016年自主招生簡章公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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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浙江大學2016年自主招生簡章也揭開面紗,考生可在3月15日至31日進行網上報名。下面本站小編就為大家提供浙江大學2016年自主招生簡章全文,歡迎閱讀!

浙江大學2016年自主招生簡章公佈(全文)

  浙江大學2016年自主招生簡章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規範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和《關於做好2016年自主招生簡章修訂工作的通知》檔案精神,圍繞學校人才選拔理念,我校2016年繼續開展本科自主招生工作。浙江大學選拔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堅持標準,完善規程,擇優錄取。

  一、報名條件

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僅招收優秀理科高中畢業生,要求思想品德優秀、理想信念堅定、誠實守信、身心健康、學科特長突出、綜合素質優異,符合2016年大學聯考報名條件,且須獲得全國高中數學聯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中國化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青少年資訊學奧林匹克聯賽或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省級賽區一等獎及以上;具有特殊創新潛質(需提供重大創造、發明的作品及相關證明材料)的優秀理科學生亦可報名。

  二、招生計劃

按教育部相關檔案要求,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計劃不超過299人。

  三、招生專業

招生名稱

對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要求

理科試驗班類

獲得數學、物理、化學、資訊學競賽獎項之一或具有特殊創新潛質

社會科學試驗班

獲得數學競賽獎項

理科試驗班類(生命、環境與地學)

獲得數學、物理、化學、生物、資訊學競賽獎項之一或具有特殊創新潛質

工科試驗班(機械與能源)

獲得數學、物理競賽獎項之一

工科試驗班(材料與化工)

獲得數學、物理、化學競賽獎項之一或具有特殊創新潛質

工科試驗班(建築與土木)(不含建築學專業)

獲得數學、物理競賽獎項之一

工科試驗班(電氣與自動化)

獲得數學、物理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獎項之一

工科試驗班(航空航天與過程裝備)

獲得數學、物理競賽獎項之一或具有特殊創新潛質

工科試驗班(資訊)

獲得數學、物理、資訊學競賽獎項之一或具有特殊創新潛質

  四、報名程式

1.網上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須進入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

(),完成網上報名,報名型別選擇“普通自主”。請務必詳細閱讀考生報名須知,按照要求填寫、提交資訊,並列印申請表。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3月15日至3月31日。

2.申請材料遞交:

考生須在報名系統中上傳下述申請材料的掃描件,材料上傳完成後點選確認提交。

①《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申請表》一份(申請表須為網上報名成功後生成的帶條形碼的申請表),需由中學核實申請表內容並加蓋中學公章。

②《個人陳述》一份,必須由申請者本人親筆撰寫並手抄,否則視為無效,字數在1500字以內,主要闡述考生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社會實踐、報考浙江大學理由、對報考專業認識度和個人未來發展規劃等內容。

③高中階段學習成績原始記錄(成績冊)影印件,需由中學核實並加蓋公章。

④高中階段參加五項學科競賽獲獎證書影印件,需由中學核實並加蓋公章。

⑤重大創造、發明專利及相關證明材料或其他體現特殊創新潛質的成果及材料,另須說明由考生獨立完成的內容,包括完成時間、主題來源、背景等,並需由中學核實並加蓋公章。

同時考生須將上述紙質申請材料用標準A4紙,按順序裝訂(無需另制封面),以EMS方式寄送至浙江大學招生辦公室(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東1A-126室,郵編:310058,電話:0571-87951006。包裹封面上請註明“浙江大學2016年自主招生”字樣,申請材料恕不退還,請留好備份)。截止時間:2016年3月31日(以當地接受郵戳為準)。

  五、選拔流程

1.初審:我校成立專家評審組對合格的報名材料進行評審,同時對考生提供材料的真實性、作品或成果的貢獻度以及獨立完成情況進行嚴格甄別稽核。初審結果分為“優秀”、“通過”、“不通過”三檔,考生可通過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報名系統查詢。

2.綜合測試:

1)初審結果“優秀”的考生,我校組織相關專家對考生進行面試,經專家面試合格者擇優給予自主招生優惠政策。

2)初審結果“通過”的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綜合測試。綜合測試分筆試和麵試。筆試科目為閱讀與素養、數學與邏輯、物理探究,筆試滿分為200分;面試主要考察學生思想品德、誠實守信、專業素養、學科特長和綜合素質,面試滿分為100分。綜合測試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

具有特殊創新潛質考生須另行加試創新潛質專場面試,創新潛質專場面試成績將單獨劃線。

參加綜合測試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見報名系統公告)登入報名系統完成確認參加考試,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參加考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參加綜合測試的考生須按要求及時列印准考證,憑準考證、二代身份證參加綜合測試。

3)測試時間:2016年6月11日-12日。

4)測試地點: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具體時間和地點將在報名系統網站公告或簡訊另行通知。

  六、資格認定與錄取政策

1.資格認定: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寧缺毋濫的原則,經浙江大學招生工作小組集體決策,依據考生考核成績,擇優確定不超過自主生計劃200%的自主生資格考生名單,分別給予考生所在省浙江大學(國標程式碼:10335)模擬投檔線下20分、40分和本科一批控制線的'優惠分值,並在學校本科招生網及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上公示。其中獲得本科一批控制線的公示資格考生人數不超過我校自主招生計劃數的30%。

2.填報志願:按生源地省級招辦(考試院)的統一安排填報自主招生志願,並在該志願中填報“浙江大學”,且填報考生自主資格認定的專業大類(須與陽光平臺公示專業大類一致)。

3.我校認定的自主生,其大學聯考成績均不得低於所在省份理科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4.對於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資格的江蘇省考生,其高中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等級最低要求為1A1B。

5.錄取:根據入選資格考生自主招生志願、大學聯考成績總分、經公示的優惠分值、入選大類(專業)和學校模擬投檔線決定錄取與否。入選大類(專業)將與其學科特長(創新專案方向)相關。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七、工作時間表

1.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3月15日至31日。

2.紙質申請材料遞交截止日期:2016年3月31日前。

3.網上查詢初審結果時間:2016年4月底。

4.確認參加綜合測試及列印准考證時間:請見報名系統網站公告。

5.綜合測試時間:2016年6月11日-12日。具體時間和地點將在報名系統網站公告或簡訊另行通知。

  八、監督制約機制

1.學校招生工作小組領導學校本科自主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實施,學校自主招生方案、錄取原則、擬入選自主資格名單、優惠分值等均由招生工作小組集體決策。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嚴格監督,堅決杜絕暗箱操作、權力尋租的不良行為。

2.自主招生考核過程全程錄影,專家名單和麵試順序考前隨機確定。

3.考生初審結果、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和錄取名單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及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等網站公示,實行資訊公開,接受公眾監督。

4.中學應本著高度負責的態度進行稽核,申請者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若弄虛作假,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自主生資格;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的,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並上報有關教育主管部門,按相關檔案規定處理。

  九、如本簡章與教育部最新檔案有衝突,以教育部最新檔案為準。

  十、本招生簡章由浙江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一、聯絡方式

通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東1A-126浙江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310058

諮詢電話:0571-87951006

傳真號碼:0571-88981979

監督舉報電話:0571-88981497(紀檢部門)

電子信箱:

招生網址:

浙江大學主頁:

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