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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業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大學聯考 閱讀(1.99W)

導讀:合肥工業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已經公佈,學校2017年自主招生總計劃數300人,網上報名時間為3月18日08:00—4月2日23:30。具體內容請看如下資訊,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合肥工業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合肥工業大學是一所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和“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建設高校,是教育部、工業和資訊化部與安徽省共建高校。作為經教育部批准的具有自主招生資格高校之一,我校2017年繼續面向全國各省市開展自主招生工作,將結合自身辦學特色和專業培養需要,切實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人才。

  一、 領導機構

我校招生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校領導、紀委書記任副組長,各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組成。在招生領導小組領導下,招生辦公室具體實施選拔工作。

  二、 招生物件及條件

具有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熱愛祖國,誠實守信,品學兼優,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符合以下報名條件之一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1.高中階段參加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級賽區二等獎及以上獎勵獲得者(具體競賽名稱指:全國高中數學聯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省級賽區)、中國化學奧林匹克(初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全國青少年資訊學奧林匹克聯賽);高中階段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中全國二等獎及以上獲得者;高中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可持續發展能源、工程、環境專案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

2.理科學業表現特別突出,對我校自主招生某一專業具有濃厚的專業興趣,有志在相關領域發展,並具備顯著的相關學科特長和一定的創新潛質者。

  三、 招生專業、計劃

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總計劃數300。

2017年自主招生專業名稱及分專業計劃數

序號專業名稱計劃數
1測控技術與儀器20
2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30
3車輛工程20
4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20
5製藥工程20
6資源勘查工程10
7資訊管理與資訊系統20
8食品科學與工程20
9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20
10土木工程20
11數學與應用數學20
12應用物理學20
13計算機科學與技術20
14微電子科學與工程20
15生物技術20
合計300
注:1.自主招生計劃納入我校年度招生計劃總規模,不做分省計劃。 2.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2017年實行選考科目組,選報專業必須符合我校對錄取科目組的`要求,否則視為無效。

  四、報名程式

1.報名時間:3月18日08:00—4月2日23:30

2.報名網址:登入“陽光大學聯考特殊型別招生報名平臺”()註冊、填寫個人基本資訊,並填報我校志願。

3.材料要求:

(1)自主招生申請表。含基本資訊、中學資訊、成績資訊、志願資訊、綜合資訊等。申請表由系統生成列印後,考生親筆簽名,中學負責人簽字。

(2)證明考生具有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質的各類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

(3)高中階段成績證明。含五個學期期末成績及模擬成績(須註明單科滿分)、年級排名(按文理排名,如中學不提供排名者請出具證明)、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會考)成績影印件。

(4)個人陳述。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學科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選擇合肥工業大學的理由、進入大學後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不超過1000字。要求手寫並簽名。

(1)(2)(3)類材料均須加蓋中學公章。考生必須全部上傳申請材料至報名平臺。不需要郵寄紙質材料。上傳掃描件申請表編號必須與系統一致。所上傳的申請材料必須使用掃描件,不要採用翻拍方式,確保電子檔案清晰可讀。如上傳申請材料不完整、不清晰,我校不予稽核。

4.確認志願。2017年報考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報考高校總數不得超過2個。

  五、選拔程式

(一)稽核

我校將組織相關學科專家評審組對考生申報材料進行稽核,擇優確定初審合格名單,並報我校招生領導小組稽核確定。

初審合格名單將於4月30日在我校本科招生網站和“陽光大學聯考資訊平臺”公示10天;公示期結束後,考生可登入“陽光大學聯考特殊型別招生報名平臺”(),系統顯示“初審通過”者正式取得參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資格。我校不發書面通知。如發現考生材料有弄虛作假情況,一經查實將取消相關考生申請資格,並報考生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

(二)確認考試及繳費

初審合格的考生須於5月1日—5月20日通過“陽光大學聯考特殊型別招生報名平臺”確認是否參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並繳納報名考試費。根據皖價費函【2015】45號檔案精神,我校自主招生報名考試費為120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交費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考核資格,學校對交費成功的考生不做退費處理。考生可於考核前一週登入“陽光大學聯考特殊型別招生報名平臺”,下載並列印准考證。

(三)考核

1.考核形式及內容 所有取得自主招生考核資格的考生均需參加面試,按面試成績擇優選拔。

面試專家組由3位及以上相關學科教授組成,專家獨立打分,綜合評價。專家名單和考生面試順序由抽籤隨機確定,杜絕暗箱操作。考核過程全程錄影。

面試主要考查學生的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綜合運用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心理素質、對中國文化常識認識與理解的廣度與深度等。

2.考核時間和地點

時間:6月10日8:30-18:00報到 6月11日面試

地點:合肥工業大學(屯溪路校區)

注意事項:

(1)現場報到查驗身份證及所有報名材料原件。稽核通過者准考證蓋章生效,方可參加面試;未報到者,材料不全或者不實者將取消面試資格。

(2)具體報到及面試安排屆時詳見網頁公告或簡訊通知。

3.資格認定及公示

按照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我校將依據面試成績,擇優確定入圍合格考生名單。

入圍合格考生名單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定後,6月22日將上傳我校本科招生網站及“陽光大學聯考資訊平臺”公示。

經公示無異議後,學校最終確定入圍合格考生名單,並將名單報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院備案。屆時考生可登入“陽光大學聯考特殊型別招生報名平臺”查詢是否獲得入圍資格。我校不再單獨發放合格證。

  六、錄取辦法與優惠政策

獲得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入圍合格考生,均需參加2017年大學聯考。

(一)志願填報

1.批次:入圍合格考生須在自主招生批次填報合肥工業大學(不含宣城校區),具體志願填報時間和方式以考生所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級招生考試機構相關規定為準。

2.專業:入圍合格考生填報1-3個專業志願。建議填“專業服從”,否則存在退檔風險。

(二)錄取優惠政策

1.優惠分值

(1)入圍合格考生大學聯考成績最低達到我校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本科第一批次同科類最終模擬投檔線下30分以內,且不低於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本科第一批次同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根據考生志願擇優錄取。

入圍合格考生大學聯考成績達到我校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本科第一批次同科類最終模擬投檔線10分以上者,確保第一志願專業錄取。

(2)入圍合格江蘇省考生大學聯考成績達到江蘇省本科第一批次同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成績要求1個A、1個B及以上,根據考生志願擇優錄取。

入圍合格上海市考生大學聯考成績達到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根據考生志願擇優錄取。

入圍合格浙江省考生大學聯考成績達到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上15分,根據考生志願擇優錄取。

2.錄取說明

(1)根據入圍合格考生大學聯考成績總分、經公示的優惠分值、我校最終模擬投檔線決定錄取與否,原則上於本科第一批次前完成錄取。

(2)我校最終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第一批次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直轄市、自治區)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3)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省(直轄市、自治區)入圍合格考生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3.通過我校自主招生錄取的高中階段參加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級賽區一等獎及以上獎勵獲得者,入校後直接進入“創新實驗班”相關專業培養(根據志願結合面試成績擇優確定專業)。“創新實驗班”旨在探索和實施本科拔尖創新人才的培養,實行小班、導師制,在推薦免試研究生及獎學金等方面均有相應的政策支援。

(三)注意事項

1.自主招生及招生專業,均在生源地自主招生入圍合格考生中進行排序,與非自主招生考生不作比較。

2.非我校原因導致考生未能享受自主招生政策的,我校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3.其他未盡事宜,參照《合肥工業大學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執行。

  七、監督機制

1.學校招生領導小組負責領導自主招生工作。堅持做到程式規範、辦法公開,加強自主招生規範管理。

2.學校未委託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自主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

3.初審合格名單、入圍合格考生名單、錄取名單均實行三級資訊公示。

4.學校建立和完善監督機制。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自主招生工作。暢通投訴渠道,監督電話0551-62901024。

  八、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551-62902397,0551-62905427(傳真)

本科招生網:

E-mail:

公眾號:合肥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

  九、本辦法由合肥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合肥工業大學

二○一七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