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業大學2016年大學聯考自主招生的方案日前已經公佈,計劃面向全國自主招收300人。下面是合肥工業大學2016自主招生簡章全文,僅供參考!
合肥工業大學2016年自主招生簡章
合肥工業大學是一所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和“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建設高校,是教育部、工業和資訊化部與安徽省共建高校。學校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圍繞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以建設高水平大學和一流學科為目標,加強師德師風建設,致力於高質量人才培養。作為經教育部批准的具有自主招生資格高校之一,我校2016年繼續面向全國各省市開展自主招生工作,將結合自身辦學特色和專業培養需要,切實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人才。
一、領導機構
我校招生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副校長、紀委書記任副組長,各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組成。在招生領導小組領導下,招生辦公室具體實施選拔工作。
二、招生物件及條件
具有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熱愛祖國,誠實守信,品學兼優,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高中理科畢業生均可報名申請。
(一)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資訊學)奧林匹克競賽省級賽區三等獎及以上者;獲得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資訊學等五大學科省級競賽三等獎及以上者。
(二)高中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國小電腦製作活動二等獎及以上者,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專案奧林匹克競賽獎項者。
(三) 高中階段獲得省級及以上創造發明獎勵或國家智慧財產權局頒發的發明專利證書(第一專利授權人,不含外觀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及未正式取得專利證書者),或在省級以上專業刊物公開發表論文一篇(含)以上(第一作者),或正式出版專著(第一作者)者。
(四)理科學業表現突出,對我校自主招生某一專業具有濃厚的專業興趣,有志在相關領域發展,並具備鮮明的相關學科特長和一定的創新潛質者。
三、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2016年我校自主招生總計劃數為300。
2016年自主招生專業名稱及分專業計劃數 | ||
序號 | 專業名稱 | 計劃數 |
1 | 測控技術與儀器 | 20 |
2 | 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 | 30 |
3 | 車輛工程 | 10 |
4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10 |
5 | 製藥工程 | 20 |
6 | 資源勘查工程 | 15 |
7 | 資訊管理與資訊系統 | 20 |
8 | 食品科學與工程 | 20 |
9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25 |
10 | 土木工程 | 30 |
11 | 數學與應用數學 | 20 |
12 | 應用物理學 | 20 |
13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20 |
14 | 微電子科學與工程 | 20 |
15 | 生物技術 | 20 |
合計 | 300 | |
注:自主招生計劃納入我校年度招生計劃總規模,不做分省計劃。 |
四、報名流程
(一)報名方式
個人申請,網上報名。請考生登入“陽光大學聯考特殊型別招生報名平臺”(),按網上要求註冊、填寫各項申請資訊、上傳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列印、蓋章並掃描上傳《合肥工業大學2016年自主招生申請表》。
(二)報名時間
2016年3月11日12:00-3月26日23:00
(三)報名材料網上稽核
我校將對網上報名材料的完備性進行稽核,待系統顯示“材料稽核通過”後,考生方可列印並郵寄申請材料。網上稽核未通過的郵寄材料,不予受理。
(四)材料寄送
1.考生須在3月31日前(以到校郵戳時間為準)郵寄報名表等相關紙質材料。紙質材料不齊全或者逾期未到者,取消初審資格。
2.郵寄材料請按如下順序裝訂:報名表、個人陳述、獲獎證書等報名系統中所上傳證明材料的影印件(須加蓋中學公章)、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影印件(各項材料的具體要求見“陽光大學聯考特殊型別招生報名平臺”)。
3.符合報名條件(四)的考生必須由所在中學校長或社會團體或專家個人實名提供推薦材料(推薦信以及其它能證明考生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材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本人必須提供真實、有效、詳盡的證明材料。
推薦信模板務必從“陽光大學聯考特殊型別招生報名平臺”下載,並由推薦人親筆簽名。推薦材料須由推薦人直接郵寄到我校。注意不得交由考生本人隨報名申請材料一併郵寄。
4.學生本人及推薦人(單位)應本著誠信原則,嚴格按照程式進行申請和推薦工作。申請材料或推薦材料必須屬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該生自主招生資格和推薦人(單位)的推薦資格。
5.建議通過中國郵政特快專遞(EMS)郵寄。並在信封上備註“自主招生材料”字樣。郵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區屯溪路合肥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編:230009,聯絡電話:0551-62902397
(五)報名考試費
根據皖價費函【2015】45號檔案精神,我校自主招生報名考試費120元/生。
五、選拔程式
(一)資格初審
我校將組織相關學科專家評審組對考生申報材料進行稽核,擇優確定初審合格名單,並報我校招生領導小組稽核確定。
初審合格名單將於4月26日在我校本科招生網進行為期一週公示,網址為();公示無異議後上傳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資訊平臺網,公示10天;請考生登入“陽光大學聯考特殊型別招生報名平臺”(),系統顯示“初審合格”者正式取得參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資格。我校不發書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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