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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大學聯考 閱讀(1.3W)

導讀:北京化工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已經公佈,學校2017年自主招生計劃控制在190人以內,納入學校年度招生計劃中,網上報名時間為3月15日至27日。具體內容請看如下資訊,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北京化工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規範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14〕18號)、《教育部關於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7﹞1號)等相關檔案精神,北京化工大學2017年繼續開展自主招生工作,選拔學科特長突出、具備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一、機構與原則

北京化工大學自主招生工作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自主招生過程中,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撥、公開透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對考生報名資格稽核結果及合格考生名單及時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二、招生計劃

北京化工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計劃控制在190人以內,納入學校年度招生計劃中。

  三、報名條件

北京化工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共分為四個專業類別(見表1)。報名參加自主招生選拔的學生應為政治思想品德合格、遵紀守法、誠實守信、身心健康,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表1 北京化工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專業類別及其涵蓋招生專業和對應筆試科目

專業類別具體專業筆試科目
化工材料類化學工程與工藝、環境工程、能源化學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功能材料、製藥工程、生物工程類(生物工程、生物醫學工程)數學+化學
機械資訊類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安全工程、自動化、測控技術與儀器、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資訊類數學+物理
理學類應用化學、化學、數學類、電子科學與技術、生物工程類(生物技術)
經管文法類國際經濟與貿易、工商管理、財務管理、會計學、物流管理、法學、公共管理類、英語數學+語文

(一)化工材料類、機械資訊類、理學類只限理工類和綜合改革類(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選考科目至少有一科為物理或化學)考生報名,且考生須具備以下四項條件之一:

1. 高中階段獲得全國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資訊學)省級賽區二等獎及以上獎項者;

2. 高中階段在科技創新方面有突出表現並獲得省級賽區二等獎及以上獎項者,或擁有專利者(僅限發明專利);

3. 高中階段以第一或通訊作者在國家級科技類核心期刊公開發表過論文者;

4. 除上述三點外,對於所報類別的專業有著濃厚興趣,在相關專業領域取得過突出成績、展示出創新潛質,或在相關專業領域確有突出特長者。申請者須提供能充分體現本類別突出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實踐成果或作品等相關證明材料。

(二)報名經管文法類只限文史類和綜合改革類(上海市、浙江省)考生報名,且考生須具備以下三項條件之一:

1. 高中階段在英語大賽獎項、作文大賽獎項、科技創新(社科類)等方面有突出表現並獲得省級賽區二等獎及以上獎項者;

2. 高中階段以第一或通訊作者在國家級社科類核心期刊公開發表過論文者;

3. 除上述兩點外,對於所報經管文法類別的專業有著濃厚興趣,在相關專業領域取得過突出成績、展示出創新潛質,或在相關專業領域具有文學、語言等方面的特殊才能者。申請者須提供能充分體現本類別突出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實踐成果或作品等相關證明材料。

  四、報名方式

1. 網上報名:2017年3月15日至27日期間,考生登陸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按照網上填報說明,選擇北京化工大學,進行網上報名。凡有意報考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通過報名平臺報名自主招生的高校總數不得超過3個。當考生選擇的筆試或面試時間與其他學校的考試時間有重合時,僅允許考生確認1所學校的考試。

請考生結合自己學科特長,在我校四個專業類別中慎重選擇一類及相應4至6個專業報考(見表1),申請後不得變更。報名時考生須上傳申請表及各類證明材料的掃描件。我校設立網上稽核專家組,對網上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網上稽核。網上報名材料不完整或所提交申請材料不符合申請專業類的報名條件,將無法通過網上稽核。

2. 網上稽核:我校設立網審專家組,負責網上報名資料的稽核。網上報名材料不完整,或者未能說明考生符合申請專業的報名條件及報名要求,將無法通過網審。在報名系統中,網審通過的考生志願狀態標記為“材料稽核通過(待初審)”,網審未通過的考生志願狀態標記為“報名未成功(待補充材料)”。在3月30日之前,“稽核未通過”或“報名未成功(待補充材料)”狀態的考生可重新組織報名材料並提交。

3. 書面材料郵寄:請通過網上稽核的考生,登陸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列印報名系統生成的申請表。考生須按申請表、獲獎證書影印件、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單、綜合素質評價材料的順序裝訂後,經中學加蓋公章,在2017年3月31日之前(以發件日郵戳為準)通過中國郵政特快專遞(EMS)快遞至:北京市朝陽區北三環東路15號,北京化工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郵編100029。信封上請註明“自主招生報名”字樣(郵寄材料恕不退還)。

考生所在中學(單位)或原畢業中學、社會團體或專家個人等均可以實名提供推薦材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單位或團體須在推薦材料上加蓋單位公章、附上聯絡人方式,專家須在推薦信中附上專家簡介、聯絡方式,以便我校核查。凡是擬對報名考生進行推薦的,需要推薦人親筆簽名,並由推薦人郵寄,不得由考生郵寄,郵寄方式和地址同上(郵寄材料恕不退還)。

  五、考核辦法

1. 我校成立由職能部門和相關學科專家組成的專家評審組,具體負責實施自主招生考生的考核工作。我校自主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辦法是,針對不同專業類別,進行分類報名、分類考核、分類認定資格、分類確定錄取政策。

2.初審結果公佈與參加考試確認。 由相關學科專家組成的專家評審組對申請者的申請材料進行稽核(以下簡稱“初審”),初審結果將於2017年4月30日前在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中公佈,請考生自行登入查詢,我校不再通過書面或電話通知本人。初審合格的考生務必在5月20日之前登陸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使用者名稱與初始報名時相同)進行參加考試確認。未按時確認參加考試的考生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和退出選拔程式。確認參加考試的考生須按照考試通知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報到和參加複試考核。

3. 複試考核形式為筆試和麵試。考生按照報考的專業類別參加相關科目(詳見表1)筆試,筆試時間為3小時。我校面試將對考生知識掌握和運用能力、口頭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創新思維能力、學術發展潛力五個方面進行測評。考核過程全程錄影,為防止暗箱操作,專家名單和麵試順序由抽籤隨機確定。筆試和麵試滿分均為300分,且均沒有考試大綱

  六、資格認定

根據不同專業類別,以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成績*0.7+面試成績*0.3)由高到底依次排序確定自主招生錄取入選資格考生候選名單。同時依據考生綜合成績、考生生源分佈、考生所報專業類別及所選專業分佈等情況,確定獲得自主招生錄取入選資格考生的錄取政策。

認定結果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稽核批准後,分別在我校、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上按要求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者將獲得我校自主招生資格。

  七、錄取原則

1. 獲得自主招生資格考生(以下簡稱“入選考生”)須參加大學聯考,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為準。

2. 根據入選考生考核結果,在大學聯考錄取時分別按以下政策錄取。

(1)A檔:除大學聯考綜合改革省份外,A檔入選考生的大學聯考投檔成績應達到我校在當地模擬投檔線下40分(江蘇省20分)以內,但不得低於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對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線”按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由我校審查、錄取。我校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第一批次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2)B檔:除大學聯考綜合改革省份外,B檔入選考生的大學聯考投檔成績應達到我校在當地模擬投檔線下20分(江蘇省10分)以內,但不得低於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對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線”按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由我校審查、錄取。

(3)針對實行大學聯考綜合改革的上海市和浙江省:上海市入選考生的大學聯考投檔成績應達到上海市自主招生錄取控制參考線,由我校審查、錄取;浙江省入選考生的大學聯考投檔成績應分別達到浙江省自主招生錄取控制參考線上20分(A檔)、40分(B檔),由我校審查、錄取。

3. 入選考生須按照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安排和我校公示的入選專業(類)填報大學聯考自主招生專業志願,否則視為考生主動放棄自主招生資格。

4. 對於獲得我校自主招生資格的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中的選測科目等級錄取要求為AB及以上。

  八、監督機制

1. 學校嚴格遴選初審專家和複試專家。把師德師風、業務素質等作為選聘專家主要標準,完善評價體系,推進制度化管理,確保考試公平。

2. 中學及學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中學須嚴格按照規定程式,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推薦,考生本人須嚴格按照相關要求進行申請。申請和推薦材料必須屬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考生自主招生資格;如所在中學參與弄虛作假,將取消該中學以後三年的推薦資格。對於在考試過程中違反考試規定的學生,我校將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並反饋到考生所在中學和省招生考試院,記入考生大學聯考誠信檔案。情節嚴重者,按照國家有關法規和招生政策追究當事人責任。

3. 自主招生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和監督。紀委監察室聯絡方式:。

  九、重要日程

開始報名時間:2017年3月15日。

報名截止時間:2017年3月27日。

補充材料及最終確認志願:2017年3月30日(須在3月31日之前完成書面材料郵寄,書面材料以當地郵戳為準)。

初審結果查詢:2017年4月30日(考生在報名系統中自行查詢)。

確認考試時間:2017年4月30日至5月20日。

報到及考試時間:2017年6月10日到我校報到,6月11日參加自主選拔相關測試,請隨時關注我校本科招生網上的自主招生考試通知。

  十、其他說明

本招生簡章的最終解釋權歸北京化工大學招生辦公室。

學校未委託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自主招生考試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所有自主招生有關資訊可在我校本科招生網查閱。

各位考生、家長應詳細閱讀,並充分理解、認可本簡章所述的各項考試、錄取等有關要求後再進行報名。

招生辦公室諮詢電話:010-64435706。

招生辦公室傳真:010-64414824。

諮詢郵箱:。

本科招生網址:。

北京化工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