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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礦業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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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礦業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計劃150人。yjbys小編第一時間為大家分享中國礦業大學自主招生簡章全文如下,希望對大家自主招生報名有幫助!

中國礦業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中國礦業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中國礦業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高校、國家“211工程”和“985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專案”建設高校,為全國首批具有博士和碩士授予權的高校之一,學校設有研究生院。作為教育部批准開展自主招生的試點高校,我校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按照《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規範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等檔案精神,2017年繼續開展自主招生工作,面向各省(市、自治區)招收品德良好、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考生。

一、招生計劃與專業(類)

2017年自主招生計劃150人。招生專業為我校國家重點學科所對應的專業,包括採礦工程、安全工程、礦物加工工程、地質工程、土木工程、工程力學、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機械工程和測繪工程。

因學校正在對招生專業大類進行調整,以上專業可能會歸併至相應的招生大類,使自主招生專業與最終確定的普通招生專業大類保持一致,以確保自主招生考生順利錄取;入校兩年內大類分流至各專業時,以自主招生方式錄取的考生統一分流至所在大類所包含的對應自主招生專業。

二、報名條件

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思想品德高尚、誠實守信、遵紀守法,在數學、物理、化學或資訊方面具有學科特長及創新潛質的高中畢業生,高中階段在其中一個學科方面取得下列成果之一:1.獲得省級及以上學科競賽獎勵;2.取得相關的創新成果(如公開發表論文、發明專利授權等能直接證明上述學科特長的材料);3.單科成績特別優秀,在歷次期末考試中均列年級前5%。

三、報名辦法

考生於2017年3月23日至4月5日間通過“特殊型別招生報名平臺”註冊報名,按要求填寫、上傳相關材料。本次報名階段無需郵寄申請材料,因此務必確保上傳的申請材料(申請表、獲獎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已按要求蓋章、簽字,以彩色圖片形式上傳,內容清晰易讀,否則後果自負。

考生應根據個人特長、興趣和意願按序填報5個專業,並服從專業調劑。

對於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我校以上專業的大學聯考選測科目均為物理、化學。

四、選拔程式

(一)初審

按照自主招生報名條件,我校組織相關學科專家等審閱考生的報名申請材料,主要考察學生的.思想品德、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等,獲得數學、物理、化學或資訊學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省級一等獎及以上者,一般予以優先通過初審。最終按照我校自主招生計劃的2倍人數,擇優確定初審合格名單並報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初審合格名單將於2017年4月30日起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公示,並報送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備案並公示。

通過初審的考生須提供申請表、獲獎證書影印件或其它證明個人學科特長的材料影印件,按報名系統要求加蓋公章、簽字,於2017年5月15日前(以我校簽收日為準)郵寄至我校(地址:江蘇省徐州市大學路1號中國礦業大學,收件人:招生辦公室,電話:0516-83591555)。紙質材料宜簡潔明瞭,請勿郵寄與學科特長、創新潛質沒有直接關係的材料;材料按序裝訂,勿另加封面;請在信封註明“自主招生”,所有寄送材料不退還考生。為確保報名材料被順利接收,建議採用中國郵政EMS或順豐快遞郵寄。

(二)辦理考試手續

初審合格考生於2017年5月1日至5月31日之間登陸“特殊型別招生報名平臺”,根據提示在規定時間內交納報名考試費60元(依據蘇價費〔2007〕423號),並按系統提示在規定時間內確認考核、列印准考證。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交費或確認考核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報考資格。

(三)考核

考核形式為面試,時間擬定於6月11日,具體時間以准考證為準。考試地點為中國礦業大學南湖校區。按照不同的學科特長對考生進行分組,由相關學科專家擔任評委,主要考查學生的思想品德、學科特長、創新潛質以及語言表達能力、綜合運用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等。按照我校自主招生計劃的1.4倍擇優確定入圍合格名單,其中各學科會考核成績排名前20%者給予“優秀”評價。入圍合格名單報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自2017年6月22日起在我校本科招生網站公示,並報送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備案並公示。

(四)確定擬錄取專業(類)

根據考生自主招生考核成績、學科特長和興趣等確定擬錄取專業(類)。資格認定為優秀的考生,擬錄取專業(類)為其在報名系統中填報的第一志願專業所屬的招生類。資格認定為合格的考生確定2個擬錄取專業(類),填報的第一志願所屬的招生類作為擬錄取第一專業(類);我校根據其學科特長、興趣以及專業(類)招生計劃等在其填報的另外4個專業所屬的招生類中確定1個,作為擬錄取第二專業(類)。

五、錄取

凡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須參加全國大學聯考,並按照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關於自主招生的相關規定填報志願報考我校。

(一)錄取辦法

1.我校自主招生資格認定為優秀的考生,大學聯考成績達到當地本科一批錄取線以上的,由我校按照公示的擬錄取專業(類)予以錄取;

2.我校自主招生資格認定為合格的考生,大學聯考成績達到我校模擬投檔線下30分以上(含30分;對於大學聯考總成績不是750分的省份,此優惠分值按比例折算,四捨五入取整)且達到當地本科一批錄取線以上的予以錄取。錄取專業(類):大學聯考成績達到我校模擬投檔線以上的,按照公示的擬錄取第一專業(類)予以錄取;大學聯考成績未達到我校模擬投檔線的,錄取公示的2個專業(類)中的一個。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在實行大學聯考綜合改革的浙江省和上海市,獲得我校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大學聯考成績達到本省(市)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予以錄取。錄取專業(類):大學聯考成績達到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以上30分者,按照公示的擬錄取第一專業(類)予以錄取;未達到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以上30分者,錄取公示的2個專業(類)中的一個。

(二)相關說明

對於本科第一批次合併的省份,本科一批錄取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執行。

獲得我校自主招生資格的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級須達到B、B。

自主招生錄取名單自2017年7月31日起在我校本科招生網站公示,並報送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備案並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