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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科學院大學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簡章

大學聯考 閱讀(3.09W)

導讀:中國科學院大學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簡章已經公佈,2017年國科大將在北京、江蘇、陝西、四川、河南、湖南、雲南、浙江、山東、遼寧、湖北、福建12個省市預計招收本科生共計398名。具體內容請看如下資訊,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中國科學院大學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簡章

中國科學院大學(簡稱“國科大”),其前身為成立於1978年的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長期以來主要從事博士、碩士研究生的教育和培養工作,2012年更名為中國科學院大學,自2014年開始招收本科生。

國科大本科生教育遵循“小規模、厚基礎、重交叉、強實踐”的原則,秉承“因材施教、個性化培養”的理念,致力於通過“精品化”教育造就追求科學夢想、獻身科學事業、立志科教報國的未來科學家。

2017年,國科大將在北京、江蘇、陝西、四川、河南、湖南、雲南、浙江、山東、遼寧、湖北、福建12個省市預計招收本科生共計398名。其中北京、江蘇、陝西、浙江、山東、湖南、四川將實行綜合評價選拔(提前批次)與普通大學聯考(一批次)並行的方式。河南、雲南、遼寧、湖北、福建將實行純普通大學聯考的方式錄取。在陝西、四川、河南、湖南、雲南、湖北6省份招收國家面向貧困地區專項招生計劃30名左右;預計招收內地西藏班3名,內地新疆高中班3名。各項招生計劃以教育部最終下達數為準。

  一、招生原則

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式,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二、招生物件

招收理想高遠、品德優良、學業優秀,熱愛科學,並具備創新潛質的理科高中畢業生。

  三、招生計劃和招生專業

我校在各省市的招生計劃配置方案需待全國統一的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方案上報教育部批准後方可正式確定。考生和家長可將2016年我校在各相關省市的實際錄取數作為參考。具體詳見後期各省市高招辦公佈的招生計劃。

招生專業有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化學、天文學、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生物科學、理論與應用力學、材料科學與工程、電子資訊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環境科學共計11個專業。

  四、報名方式

通過普通大學聯考方式選拔的考生在第一批次報考(福建省在提前批次),具體報考方式請關注所在省市公佈的報考指南和報名公告。

通過“綜合評價”選拔的考生需先向國科大申請,具體的申請方式見《中國科學院大學2017年本科招生“綜合評價”選拔實施方案》和《中國科學院大學2017年本科招生“綜合評價”網上報名公告》。面試後入圍的考生,須按照普通大學聯考方式在提前批次第一志願報考我校。

通過國家面向貧困地區專項招生計劃報考的考生,按照當地省市要求和報名方式,在國家面向貧困地區專項招生計劃批次報名。其報考資格由考生所在地的相關部門負責稽核和認定。

內地西藏班和內地新疆高中班的報名考生,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西藏教育廳和新疆教育廳的要求報名和錄取。

根據浙江省大學聯考改革方案,報考我校各專業的浙江考生,選考科目均須有物理。

  五、“綜合評價”選拔

2017年國科大將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以“綜合評價”選拔方式,在北京、江蘇、陝西、浙江、山東、湖南、四川7個省市招錄理科考生約130名(最終招生計劃以各省市招辦公佈計劃數為準)。具體報名選拔和考核流程請見我校招生資訊網()公佈的《中國科學院大學2017年本科招生“綜合評價”選拔實施方案》。

  六、調檔比例

根據本校在各招生省份的計劃安排和考生報考情況,按照當地省市招辦的要求確定調檔比例和調檔分數線。

  七、錄取規則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符合報考專業要求的前提下,按以下規則錄取:

1. 通過綜合評價入圍的考生,須在提前批次第一志願填報我校。在大學聯考成績公佈之後,國科大根據入圍考生的大學聯考成績、面試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計算出考生的綜合評價成績,並在提前批次擇優錄取。

2. 通過普通大學聯考方式報考的考生,我校在第一批次或提前批次按所在省市大學聯考投檔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

3. 通過國家面向貧困地區專項招生計劃報考的考生,實行計劃單列、單獨填報志願、單獨劃線、單獨錄取的.政策。考生的大學聯考成績須達到生源所在省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在本科提前批次錄取結束後、本科第一批次錄取前按所在省市大學聯考投檔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2017年我校按國家面向貧困地區專項招生計劃錄取的新生可自行決定入學時是否遷轉戶口,在校學習期間享受與其他方式錄取考生同等待遇。

4. 學校各專業錄取時不設專業分數級差。所有進檔考生按投檔總分(綜合評價選拔按照綜合評價總成績)排序,依次由高到低選擇專業志願。總分相同時,按省招辦公佈的分項(數學、理科綜合、語文、英語等單科成績)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所報專業已錄滿但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作退檔處理。

  八、體檢

我校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

大學聯考體檢不符合國家規定者,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取消錄取資格或調整至適合專業。

  九、收費標準

國科大按照國家規定,根據北京市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學費及住宿費。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住宿費為每生每學年1000-1200元。

  十、獎助學金

學校認真執行國家和北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我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後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國科大助學金(共分四個等級,即每人每年10000元、8000元、6000元、4000元)、國科大學業獎學金(自大學二年級開始,共分三個等級,即每人每年6000元、4000元、2000元)、“科苑幫學”基金(由中科院的學者發起設立)、學校勤工助學崗位和學費/住宿費減免等。

  十一、監督制約機制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中國科學院大學紀委招生監督電話:010-88256029。

所有報考我校考生,若發現有弄虛作假等違紀、作弊或其他不誠信行為,一經認定,將依照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相關規定,根據查實時間取消其錄取資格、入學資格等;已取得學籍者將取消學籍,並報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部門。

  十二、附則

1.我校綜合評價選拔報名及面試不收取任何費用,不舉辦也不參與舉辦任何輔導班或培訓班。因家庭經濟原因,參加面試存在困難的優秀學生,可以向我校申請資助交通費。

2.本招生簡章由中國科學院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三、聯絡方式

通訊地址:北京市玉泉路19號(甲),中國科學院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100049

電話/傳真:010-88256215

聯絡人:尹老師、黃老師

招辦電子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