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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大學2017年專科升本科招生簡章「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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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工作的通知》(黔教高發〔2017〕45號)和《貴州省招生考試院關於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考普〔2017〕15號)檔案精神,為做好我校2017年專科升本科(以下簡稱“專升本”)招生錄取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簡章。

貴州大學2017年專科升本科招生簡章「全文」

  一、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專升本”招生錄取工作小組,在校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具體負責“專升本”專業課考試組織及錄取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學校“專升本”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嚴格按照相關規定的條件、程式和要求做好選拔工作,切實保證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招生計劃及專業

專業名稱

招生數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50

工程管理

50

財務管理

50

會計學

50

公共事業管理

50

電子商務

50

旅遊管理

50

注:學校將根據文化成績上線且填報貴州大學志願人數、專業教學班設定要求,調整確定各專業最終計劃數並及時公佈。

  三、報名和文化考試

(一)報名條件

1. 我省普通高職(專科)2017年應屆畢業生;

2、具有我省高職(專科)學歷的退役士兵;

3. 身體健康;

4. 思想品德良好;

5. 學業成績合格。

(二)報名時間

3月23日——28日

(三)文化考試

文化考試時間:2017年6月7日。文化考試、評卷、文化成績劃線、志願填報等工作的組織實施均按照《貴州省招生考試院關於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考普〔2017〕15號)檔案要求,由省考試院統一組織實施。

  四、專業考試

(一)專業考試由我校負責組織(命題、考試、評卷)。

(二)文化成績上線的考生於7月7日持二代身份證、高職(專科)畢業證(畢業院校證明、《義務兵退出現役證》)、准考證到貴州大學人民武裝學院綜合樓進行資格審查。

(三)我校將稽核考生畢業專業是否符合招生專業的報考要求,如果考生畢業專業不符合學校的報考要求,所報專業志願無效,不得參加學校組織的專業考試。

(四)專業考試時間為7月8日。

  五、錄取原則

1、(1)考生文化統考成績須達到全省合格線;(2)學校將根據文化成績上線且填報貴州大學志願人數、專業教學班設定要求,調整確定各專業最終計劃數並及時公佈。專業課考試後按不超過調整後的招生計劃的130%的比例劃定各專業考試合格分數線。(3)在文化、專業成績雙上線的`前提下,按照計劃數以考生文化成績加專業課成績之和從高到低排序後擇優錄取。如果最後一名出現總成績並列情況,首先比專業課成績,專業課成績高的優先錄取。

2、已被我校錄取的考生,由學校組織體檢,體檢工作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檔案規定執行。體檢後發現患有不宜在校學習的疾病者,按照學校學生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六、監督管理

1、學校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嚴格按照規定的條件、程式、比例和要求做好選拔工作,切實保證選拔質量。學校將認真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違規違紀行為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並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凡通過弄虛作假等欺騙手段報考或錄取的考生,一經發現,取消當年報考、錄取資格或學籍,並嚴厲查處違反規定的工作人員。監督舉報電話:0851-88292118。

2、我校將在招生網及時釋出“專升本”的有關通知和資訊,請考生留意關注並配合做好相關工作。凡未如期按照我校要求辦理有關事項或因個人有關資訊提供不準確而影響錄取等問題,均由考生自行負責。

  七、收費標準

學費及住宿費嚴格按照貴州省物價局、教育廳、財政廳批准的各專業學費標準收取。

  八、學歷、學位授予

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電子註冊的貴州大學本科畢業證書並以此具印。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貴州大學相關科類的學士學位證書。

聯絡方式:0851-88292075(校招辦電話兼傳真)

通訊地址:貴陽市花溪區貴州大學招生辦

郵編:550025

本簡章由貴州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相關規定若有調整以省教育廳和省考試院最新公佈的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