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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福建師範大學招聘輔導員方案

事業單位招考 閱讀(1.25W)

福建師範大學招聘報名時間在2017年2月22日至2月28日,招聘人數共12名。為方便大家瞭解福建師範大學今年招聘工作人員的詳細訊息,小編為大家提供2017福建師範大學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全文如下:

2017年福建師範大學招聘輔導員方案

  2017年福建師範大學公開招聘輔導員方案

因工作需要,2017年我校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導員12名。現將招聘方案公佈如下: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熱愛並願意長期從事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工作崗位服從學校安排;鑑於輔導員工作的特殊性和連續性,聘用後至少在輔導員崗位上工作滿4年,要求入住學生公寓。

3、身心健康,體檢符合我省現行的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

4、年齡30週歲及以下(1986年1月11日及以後出生)。

5、中共黨員;本科或研究生學習期間擔任一學年及以上主要學生幹部(指各級學生會正、副主席,團委(團總支)正、副書記;校院兩委正、副部長;年級兩委部長;班長或團支書;學生黨支部正、副書記;校、院社團聯合會正、副會長,校、院學生自律委員會主任、副主任,校、院大學生藝術團團長、副團長;校易班學生工作站站長、副站長、部長;校電臺臺長,校報記者團團長等);取得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學生幹部經歷不作要求。

6、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名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認證書截止時間為2017年7月31日);其餘各項資格認定截止時間為2017年7月31日。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崗位序號崗位名稱招聘人數專業學歷學位性別備註
01輔導員016不限碩士及以上學位,研究生學歷該崗位需入駐
男生公寓
02輔導員026不限碩士及以上學位,研究生學歷該崗位需入駐
女生公寓
備註:專業設定參照《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6年),考生可登陸省人社廳入口網站()和福建師範大學人才招聘網()檢視。
  三、資訊釋出

經上級人事行政主管部門稽核後,本招聘方案在省人社廳入口網站()、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公共網()和福建師範大學人才招聘網()等網站公佈。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繳費時間:2017年2月22日至2017年2月28日16:00點。

2、報名繳費方式。本次招聘採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符合條件者均可報名。應聘者登入福建師範大學人才招聘網(),按系統要求填寫《福建師範大學公開招聘輔導員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點選“確認提交”按鈕(一經提交,不得更改;未點選“確認提交”和繳費的不予初審),並通過網上繳納報名費用80元。

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要求報名,並對網上提交的資訊真實性、準確性負責,不得以虛假資料惡意報考。凡個人填報資訊不實,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報考人員所留聯絡方式應準確無誤並確保招聘期間保持通暢。

3、資格初審。學校對完成網上報名並繳納報名費的人員進行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名單(即參加筆試人員名單)將在福建師範大學人才招聘網公佈。資格初審未通過的,網路銀行將退還報名費;資格初審通過但未參加考試的,不退報名費。

4、列印准考證。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者在參加筆試人員名單公佈後,登陸福建師範大學人才招聘網自行下載並列印准考證。

  五、考試和資格複核

1、考試採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主要考察輔導員崗位所必備的基本素質和能力。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達到3:1(含3:1)方可開考,不達3:1的,按閩人發[2006]年11號檔案規定執行。筆試、面試、綜合成績總分均為100分。

2、筆試具體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准考證,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二代身份證、准考證。

3、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4、資格稽核。面試前,學校依照發布的招聘資訊要求,根據公佈的招聘條件進行資格複核(考生的資格條件以資格複核為準,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考生應如實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影印件各一份:

①《報名登記表》(需考生本人簽字)。

②准考證

③二代身份證。

④中共黨員證明。

⑤擔任一學年及以上主要學生幹部證明。

⑥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取得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2017屆畢業生暫時無法提供學歷學位證書的,應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畢業成績表,並書面承諾能夠按時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⑦已參加工作的報考者,需提交現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或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證明),若暫時無法提交的,經我校同意後最遲可延至體檢前提交。

未能如實和按時提供以上材料(含缺少材料),不得參加面試。

5、進入面試考生的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佔40%、面試成績佔60%的比例摺合計算,面試合格線為70分。若綜合成績並列的,則以面試成績分高者為擬聘人選。若面試成績仍並列的,則加試一場面試,綜合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為準。

6、筆試、面試等具體事項及所有報名參考人員成績、進入面試人選名單請關注福建師範大學人才招聘網。

  六、考核和體檢

1、從面試上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根據綜合成績高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選。體檢人選須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和一寸照片(1張),根據我校要求到指定醫院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體檢。

2、未按時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按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核、體檢合格且符合崗位各項條件要求的擬聘人選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入口網站、福建師範大學人才招聘網公示7個工作日。一般情況下,自報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擬聘人選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

  八、聘用

1、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核准手續。如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聘用手續,學校將取消擬聘用人選的聘用資格。

2、聘用人員納入學校事業編制,享受學校同類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待遇。具體聘用崗位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統籌研究確定。

3、試用期。新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從報到之日起算。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事項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任何人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通過任何關係干預、影響公開招聘工作。違者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已被聘用的,將予以解聘。

2、資格稽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將取消應聘者考試和聘用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相關責任。

3、應聘者參加考試往返交通費及食宿等費用自理。

4、本次公開招聘工作資訊將在福建師範大學人才招聘網公佈,請及時瀏覽,未盡事宜由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5、校紀委、監察處對公開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91-22867115。

6、聯絡人:人事處傅老師、樂老師,聯絡電話:0591-22867359;寒假期間(1月19日至2月19日)聯絡電話:0591-22867358(每週一、三、五上午8:20-12:00)。

福建師範大學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