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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工程師質量控制工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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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國各城市土地收購儲備制度建立時間不長,尚缺乏國家法律支撐,各地土地儲備模式不一,政策差別大,在評估土地收購價格的操作程式上也有所差異。那麼,下文由yjbys小編為大家整理有關監理工程師質量控制工作方法,歡迎大家參考借鑑。

監理工程師質量控制工作方法

  1 旁站監理

旁站監理是指監理人員在專案工程施工階段監理過程中,對關鍵部位、關鍵工序的施工質量實施全過程現場跟蹤的監督活動。旁站監理是控制工程實體質量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確認工程質量的重要依據。旁站監理這一形式是工程實體質量控制工作中技術性要求很強的工作,對於監理工程師來說,不僅要具備一定的專業基礎知識,而且還要有較為豐富的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方面的實踐經驗。一個合格的監理工程師對所監理工程的施工過程所採用的施工方法和施工過程要有較為透徹的瞭解,對可能出現的問題才能做到心中有數,並能進行有效控制,這就是通常講的監理動態控制“三步曲”的事前和事中控制,也是作為一個監理工程師經常要掌握和時時要運用的不二法寶。

旁站監理工作包括的主要工作內容和崗位職責是:1)檢查施工企業現場質檢人員到崗、特殊工種人員持證上崗以及施工機械、建築材料準備情況。2)在現場跟班監理關鍵部位、關鍵工序的施工過程中執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等情況。3)檢查進場原材料、構(配)件、裝置工(器)具以及施工工序的質量穩定性狀況等,必要時在現場監督承包商進行檢驗或委託具有資格的第三方進行復驗。4)收集、整理、儲存旁站監理原始資料,及時準確填寫旁站監理記錄和監理日記。

作為一個監理工程師要準確把握旁站的基本要求和基本工作內涵,就不會誤入旁站監理的誤區。誤區的主要表現形式為:1)監理力量投入過大,這在監理實際工作中和現行監理取費標準是很不現實的,而且也違背了監理作為高智慧技術諮詢服務的宗旨。此外,監理力量投入過大,過分強調旁站監理,則無異於委託人(建設單位)把監理當成僱來的“監工”,降低了委託本身的管理職責,造成主次不分。2)降低承包商管理人員的責任心。委託人如果過分強調旁站監理,要求有施工現場就必須有監理,將監理人員與施工人員捆在一起,將使施工方人員產生依賴監理的思想,甚至放棄了自檢、專檢的職責,使監理人員成為以監代管,監理人員成了承包商的“義務”施工管理人員,這樣就使承包商削弱了施工管理,降低了施工質量意識,甚至以此推卸質量事故責任。

  2 現場巡視監理

現場巡視是對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工作狀態進行較為全面的檢查和觀察,是監理工程師為獲取建設工程綜合資訊和全面掌握工程施工現場動態的有效途徑,通過巡視,可以有效掌握影響建設工程質量的人、機、料、法以及環境等諸多因素的狀態。

1)施工管理層和操作人員的狀態。承包商的管理人員是否到位,質檢員、技術員是否能及時發現問題,現場管理是否有序等。

2)機械裝置的完好程度和適應狀態。裝置的各項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其效能及數量是否滿足施工需要,有沒有可能會造成質量隱患和進度隱患等。

3)材料質量、有效、使用及供應狀態。通過巡視可以隨時發現不同批次的材料進場情況和掌握第一手資料與承包商進行核對,同時在巡視過程中還可以對承包商的材料使用情況進行監控,如材料的存放和使用情況是否合理,用量能否達到規定要求等。

4)施工方法狀態。承包商必須嚴格按批准的施工措施、專題方案進行施工,如果隨意更改或抄近道“走短路”,降低施工質量,監理工程師通過巡視就可以發現問題並進行有效控制予以消除。

5)影響工程質量的環境狀態。通過巡視,可對質量環境、技術環境、管理環境進行有效管理。

  3 平行檢驗監理

平行檢驗監理強調的是監理工程師利用一定的檢查或檢測手段,按照國家驗收規範要求的比例,對某些工程部位、結構試驗、材料檢測等獨立進行檢查或檢測,進行質量符合性判斷的能力。平行檢驗也是監理工程師做好工程質量控制的一個重要手段,經常在技術複核及複驗工作中採用,平行檢驗是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實體質量進行驗收,做出自己獨立判斷的重要依據之一。

平行檢驗的專案主要是對質量驗收標準中規定的.建設工程中對安全、衛生、環境保護和公眾利益起決定作用的“主控專案”和部分“一般專案”。具有重複性特徵,即對檢驗專案的效能能夠進行再次地測量、量測、檢查、試驗等,平行檢驗活動是監理工程師按照建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中要求的一定比例進行的,既要檢查到位,真正反映受檢點的質量狀態,並以此推論整個工序或工程的質量水平,又不被平行檢驗束縛住手腳,因此,抽樣檢測部位的選取應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4 心得體會

1)在建設工程實體質量動態控制過程中,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是監理工程師的質量控制工作的三種主要表現方式,體現了質量控制工作的點面結合,以資料事實說話的科學工作方法,從而達到對工程實體質量的有效控制,各有格運用成本法評估時也要扣除政府土地出讓金。

運用基準地價更新成果計算標定地價方法為:

標定地價=基準地價×(1+區域修正係數)×年期修正係數×容積率修正係數±開發程度修正值。

運用成本逼近法計算土地收購價格方法為:

評估地價=土地取得費+土地開發費+稅費+利息+利潤+土地增值收益。

國有出讓等有償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收購價格評估方法如果收購的土地權屬型別是國有土地出讓、國有土地租賃、國有作價出資或入股、國有土地授權經營等,這些有償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具有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租賃合同等。為了體現以有償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完整產權性質,保護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權益,尊重土地有償使用合同的約定,對土地有償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補償應充分考慮原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權益。土地使用權收購價格評估原則上應以原用途及使用方式為標準,按收購基準日的剩餘土地使用年限的正常市場價格進行補償。如果收購完全是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略低於市場價,即採用準市場價格標準,或者採用市場平均價。同時考慮該宗地的出讓成本綜合確定宗地的收購價格。

運用市場比較法計算土地收購價格方法為:

評估地價=可比例項價格×交易情況修正係數×交易日期修正係數×區域因素修正係數×個別因素修正係數=可比例項價格×估價宗地情況/可比例項情況×估價宗地期日/可比例項期日×估價宗地區域因素/可比例項區域因素×估價宗地個別因素/可比例項個別因素=可比例項價格×100/( )×( )/100×100/( )×100/( )。

其他型別土地使用權收購價格的評估,根據具體情況參照前兩種評估思路確定宗地的收購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