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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廣元市直機關遴選工作人員考試報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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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廣元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試行)》(廣委辦〔2016〕38號)有關規定,決定開展2016年廣元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廣元組工網www.gyzzb.gov.cn,廣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scgy.lss.gov.cn:8080,廣元人事考試網www.gypta.gov.cn,廣元人事人才網www.cbrcw.com釋出)。

2016年廣元市直機關遴選工作人員考試報名公告

一、遴選職位(崗位)

本次計劃公開遴選137名,其中公務員(含參公人員,下同)95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2名(管理崗位24名、專業技術崗位18名)。

二、遴選範圍

符合遴選條件的廣元市級以下機關事業單位(不含市本級)和外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正式工作人員。

三、遴選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品行端正,群眾公認,身體健康。

2.具備職位(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資格、知識技能

3.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齡原則上不超過35週歲(1980年12月25日以後出生)。其中:

(1)未滿30週歲(1986年12月25日以後出生)的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事業單位具備中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和公安機關具備中級職稱的人員可放寬到40週歲(1975年12月25日以後出生),事業單位具備高階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和公安機關具備高階職稱的人員可放寬到45週歲(1970年12月25日以後出生);

(3)近5年來獲得省級部門及以上表彰獎勵的先進個人可放寬至40週歲。省級部門及以上表彰獎勵,是指在國家和省上規定的表彰獎勵專案中所受到的表彰獎勵。

5.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其中報考公務員職位的還應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且具備公務員身份。

6.符合迴避有關規定。

7.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遴選單位的主管部門(以下簡稱“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基層工作經歷指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即具有在縣(市、區)及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的經歷,在各級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群)組織、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專案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時間均為基層工作經歷。高校畢業生在校讀書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年齡、工作經歷、表彰獎勵等時間計算均截止報名第一日(2016年12月25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未滿的;

3.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稱職(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尚在新錄(聘)用試用期(見習期)的;

5.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選程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採用網路方式報名,報名網站為廣元人事考試網(www.gypta.gov.cn),報名時間為2016年12月25日—31日上午8:00。報名按以下程式進行:

1.選擇職位(崗位)。報考人員認真閱讀“公告”“公開遴選職位(崗位)情況表”,瞭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瞭解遴選職位所規定的範圍、物件、條件,以及備註內容、注意事項等,然後登入報名網站,根據自身實際,選擇與自己條件完全相符的職位(崗位)進行報名。報考人員使用居民身份證號進行報名,並且只能選擇1個部門(單位)中的1個職位。報名人員如需諮詢“公開遴選職位(崗位)情況表”中的有關事項,可按公佈的電話直接與主管部門聯絡。

2.填報資訊。報考者按網路提示要求通過註冊,如實、準確填寫《廣元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的各項內容,同時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資訊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按《廣元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3.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由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初審截止時間為2017年1月2日17:00。報考者應在填報資訊的1天后登陸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審查。資格初審合格者按網路提示列印《廣元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2份,供資格複審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於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遴選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崗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其遴選資格。

4.列印准考證。資格初審通過的考生,在2017年1月11日—14日登入報名網站列印本人准考證,並於筆試當天持本人准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影印件)到指定考點參加筆試。

(二)職位調整

遴選名額為1人的職位(崗位)筆試開考比例確定為1:3,遴選名額為2人及以上的職位(崗位)筆試開考比例確定為1:2.5(出現小數的均收為整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比例調減或取消該職位(崗位)遴選計劃。對取消職位(崗位)的已報名人員,允許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崗位)。

(三)筆試

公務員職位、事業單位管理崗位筆試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集中統一組織實施。考試科目為《公共知識》,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等綜合素質。

筆試時間為2017年1月15日(星期天),具體時間、地點見准考證。筆試成績滿分100分,筆試成績和排名暫定於2017年2月上旬公佈,考生可通過報名網站查詢。閱卷工作採用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請。因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應於筆試成績公佈之日起3日內向市人事考試中心提交書面申請,查分結果將在人事考試網公佈。

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筆試由其主管部門命題並單獨組織實施,考試重點內容為專業知識。

(四)資格複審

資格複審工作由主管部門負責。根據筆試摺合成績,按照遴選職位名額的2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資格複審人員。最後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併進入資格複審。資格複審人員名單由主管部門在其公眾網站公佈。

進入資格複審的人員,應攜帶《廣元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經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稽核,註明“同意報考”並蓋章)、筆試准考證、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表彰獎勵證書和職位(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影印件(公務員還需提供公務員登記表影印件),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複審。資格複審合格者,取得面試資格;因資格複審不合格或因考生放棄等原因產生的缺額,由主管部門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凡不能形成競爭的職位(崗位),取消或調減遴選計劃。

(五)面試(技能測試)

面試(技能測試)由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可採取結構化面試、無領導小組討論、技能測試、實踐調研等多種形式進行,主要測試報考者履行職位職責的素質和能力。面試考官一般不少於7人,其中公開遴選單位的考官不超過2人,其他面試考官在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從具有省級公務員面試考官資格或中、高階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中隨機抽取。

面試時間初步定於2017年2月中下旬,具體安排另行通知。面試成績滿分100分,設定60分為合格分數線,低於合格分數線的'不予進入下一環節。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考試不收取任何費用。

(六)考察

考察採取差額考察的辦法,各職位(崗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成績仍相同的,確定為並列名次)的順序確定考察物件。考察物件與遴選職位名額的比例一般為2:1,對於遴選名額在2人及以上的職位(崗位),可適當降低差額考察比例。凡不能形成差額考察的職位(崗位),取消或調減遴選計劃。

考察工作在主管部門黨組(黨委)領導下,由2名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和熟悉公開遴選職位(崗位)相關業務的人員組成考察組,採取釋出考察預告、個別談話、發放徵求意見表、民主測評、查閱資料和人事檔案、實地調查、同考察物件面談等多種方式進行,對考察物件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遴選職位(崗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德的情況、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加強作風考察,強化廉政情況考察,堅決杜絕政治傾向有問題、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的人員進入市直機關事業單位。主管部門黨組(黨委)根據考察情況,集體研究等額確定體檢人選。

(七)體檢

體檢由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參照《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於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執行。公告發布後至本次遴選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新的體檢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

主管部門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複檢的體檢專案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複檢要求。複檢只進行1次,只複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專案。體檢結論以複檢結果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專案均不復檢。

體檢不合格或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報經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同意後可依次遞補。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報考者承擔。

(八)公示和辦理手續

體檢合格的擬遴選人員名單在主管部門的公眾網站公示7天,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任(聘)用的,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批備案後,按規定辦理調動等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的,取消遴選資格。

公務員遴選到事業單位的,原公務員身份不再保留。遴選物件現任職務(崗位)層次高於遴選職位(崗位)對應職務層次的,按遴選職位(崗位)對應職務層次任職(聘用),不保留原待遇。如遴選物件不服從安排,取消遴選資格。

五、紀律監督

本次遴選嚴格按照《廣元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試行)》進行。紀檢監察機關全程監督,各主管部門設立監督小組,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嚴肅紀律,嚴禁徇私作弊、弄虛作假等不正之風。凡違反幹部人事紀律的,將按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六、本公告由中共廣元市委組織部、廣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各職位(崗位)的具體條件,由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

市委組織部:0839-3260461 12380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0839-3263265

諮詢電話:

市委組織部幹部一科(公務員科) 0839-3263103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公務員考錄職位管理科 0839-3267026 3267528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0839-3263349

各遴選單位主管部門諮詢電話:見廣元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聯絡方式(附件3)

網上報名技術諮詢電話:028-83336031 0839-3308105

筆試考務工作諮詢電話:0839-3308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