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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箭比賽的比賽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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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箭是用弓把箭射出並射中預定目標,打在靶上的技藝。射箭比賽的勝負是以運動員射中箭靶目標的環數計算的,命中靶的箭越靠近中心,所得環數越高。下面,小編為大家分享射箭比賽的比賽規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射箭比賽的比賽規則

  比賽發射規定

由於射箭專案具有一定的危險性,故對不同射箭比賽的發射有各種明確的規定,如除身體殘障或坐輪椅的運動員外,發射時雙腳必須分跨在起射線上,或雙腳同時踏在起射線上;比賽場內,除了在規定的練習時間或在發令長的訊號指揮下,運動員在起射線上可以正對靶的方向外,其他時間不得向其他方向開弓;比賽時,除輪到發射的運動員外,其他人一律不得進入發射區等等。

  記分判環規定

記分方法 射箭比賽的環數也稱分數,報環也稱報靶或報分。確認淘汰賽和決賽的環值時,裁判員按降序報分,記分員和運動員代理核實記分表上的成績。其具體的記分方法是:射中最外面的白色環區得1分——直到射中內黃心得10分。

如果某一箭命中位置觸及兩個顏色的環區或箭桿觸及環線時,被記為高分。如果某一箭正好射在靶面上某一箭尾上,則按已中靶箭的環值得分。如果某一箭射穿了靶面,或者射中靶面後反彈落地,根據該箭在靶面上留下的中靶點或未標箭孔記分。

無論是否射中箭靶,箭在越過3米線以外就被記分;如果箭不慎落地,但箭桿的一部分落在3米線內,裁判員判該箭為未射出,運動員可再射一支箭。

  判環規定

判環依據箭的箭桿在靶上所嵌位置記錄環(分)數。所有報分、記分、判環均應在拔箭前進行。記錄後,運動員或代理人應標出已射中的箭的箭孔。當箭太靠近環線、靶上出現特殊情況(如穿箭等)或本靶運動員對所報環數有異議時,必須請裁判員判環。

對於裁判員判環,規則也有明確規定。如:箭桿觸到環線,判高環;如果箭射到了已中靶的箭後又射中其他地方,則按最終著靶的位置判環等等。

  犯規處罰

射準射箭比賽,犯規的主要處罰包括口頭警告、黃牌警告、紅牌警告及相應的扣環、取消比賽成績等等。口頭警告為輕微犯規;黃牌警告也屬輕微犯規;紅牌警告為嚴重犯規。

團體比賽時,當運動員無視黃牌警告,繼續發射,裁判員出示紅牌,並扣除該隊在本組環數最高環值的得分。

除此以外,運動員使用不符合國際箭聯規定的器材,弄虛作假、服用興奮劑等,都要受到取消比賽成績的處罰。

  比賽時限

30秒,運動員在交替發射時射一支箭的'時限;40秒,個人賽解決平局採取附加賽射一支箭的時限;在補箭時射1支箭的時限;60秒,團體附加賽時,每隊射3支箭(每人射1支箭)的 時限;120秒,個人賽運動員射3支箭的時限;團體賽每隊射6支 箭的時限(每人射2支箭);240秒,在同時發射時,每組射6支箭的時限。

  比賽賽制

奧運會射箭比賽採用單淘汰賽賽制,比賽時間為6天。

  個人賽

個人賽分為排名賽、淘汰賽和決賽3個階段,射程均為70米。首先進行排名賽,男、女各64名運動員,每人射6組箭,每組6支,共36支箭;休息10-15分鐘之後,按照上述程式再射一遍,共72支箭。

並以這72支箭的累積環數排出男、女第1-64名選手的名次,按照射箭規則淘汰賽配對錶進行配對,如:第1名對第64名,第2名對第63名,依此類推,進行淘汰賽。

淘汰賽每名運動員射12支箭,分4組進行,每組3支箭,每箭30秒,採用一對一交替發射的方式,勝者進入下一階段比賽,最後決出8名運動員進入決賽;決賽時運動員的發射方法、箭數和淘汰賽相同,最後決出冠、亞軍。

  團體賽

團體賽分為淘汰賽和決賽兩個階段。每隊3名運動員,射程均為70米。根據個人排名賽中每隊3名運動員的成績之和排出男、女團體第1-16名的隊進入團體淘汰賽。每隊共射24支箭,分4組。

每組6支箭,每人射2支,限時2分鐘。先發射的隊射3支箭(每名運動員輪流各射1支箭)後,計時鐘暫停並保留剩餘時間,同時,另一個隊的計時鐘啟動,按同樣方法射3支箭。然後,先發射的隊在剩餘的時間裡再完成3支箭,接著,後發射的隊按同樣方法完成這組箭的發射。

獲勝隊進入下一階段比賽。決賽發射方法、箭數和淘汰賽相同,最後決出冠、亞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