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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網球比賽“常用術語”及比賽規則彙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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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球比賽中,從心理的層面來說,一個好的球手通常知道網球比賽“常用術語”及網球競賽規則,為了幫助大家學習網球比賽的知識,yjbys小編為大家分享網球比賽常用術語及比賽規則,一起來看看吧!

2017年網球比賽“常用術語”及比賽規則彙總

  網球比賽“常用術語”

腳誤 : foot fault

犯規 : fault shot

發球直接得分 : ace

發球失誤 : fault

雙誤 : double fault

重發 : let

擦網 : net

重賽 : replay

發球無效 : the let in service

活球期 : ball in play

失分 : to lose point

得分 : to win point

壓線球 : ball falls on line

出界 : out

沒看見 : unsighted

手勢 : hands signal

摔球拍 : abuse of raquet

警告 : warning

罰分 : point penalty

兩跳 : not up

意外干擾 : invasion

休息時間 : rest period

身體觸網 : body touch

更換新球 : ball change

挑邊 : toss

單局數 :an add number of game

雙局數 : an even number of game

準備練習 : warm-up

分 : point

局 : game

盤 : set

局點 : game point

盤點 : set point

賽點 : match point

破發點 : break point

0分 : love

15分 : fifteen

30分 : thirty

40分 : forty

15平 : fifteen all

平分 : deuce

佔先 : advantage

發球佔先 : advantage server

接發球佔先 :advantage receiver

單打 : singles

雙打 : doubles

混雙 : mixed doubles

交換髮球 : change service

交換場地: change sides

三盤兩勝 : the best of three

五盤三勝 : the best of five

搶7局 : tie-break

預賽 : qualifying matches

第一輪 : the first round

四分之一決賽 : quarterfinals

半決賽 : semifinals

決賽 : final

平局決勝制 : tiebreak

長盤制 : advantage set

外卡 : wild card ( WC )

種子選手 : seeded players

正選選手 : main draw players

輪空 : bye

比賽開始前棄權 : withdraw

比賽中棄權 : retired ( RET )

準備 : ready

比賽開始 : play ball

名次 : ranking

  網球競賽規則簡介

   一、場地

一片標準的網球場,佔地面積應不小於670平方米;長36.6米、寬18.3米。其中雙打場地為:長23.77米、寬10.97米;單打場地為:長23.77米、寬8.23米。場地中間用球網橫隔成兩個等區。

球場兩端的界線稱“端線”;兩邊的線稱“邊線”;在球網兩側6.40米處的場內與球網平行的橫線為“發球線”;連線兩發球線中點的與邊線平行的線稱“中線”;中線與球網成“十”字形,將發球線與邊線之間的地面分成四個相等的區域,稱為“發球區”;在端線的中點,向場內畫出的短線稱為“中點”。

全場各區的丈量,除中線外都從各線的`外沿計算。場上所有的線,應是同一顏色(白色或黃色)。全場除端線要寬至10釐米外,其他各線的寬度均在2.5~5釐米範圍之內。

   二、比賽基本原則

網球比賽時,雙方球員應各自站在球網的一邊,先發球的球員叫發球員,另一邊的球員叫接發球員。規則對發球員的位置有所限制,而接發球員可以站在自己場地一側任何合適的位置上。球網不屬於任何一方,但在球拍、身體、衣服、鞋襪等觸網時為失分。發球員和接發球員在每一局結束後都要交換髮球權。

(1) 通常的網球比賽是用擲硬幣的方法決定選擇場地或首先發球權、接發球權,得勝者有權選擇或要求對方選擇。選擇發球或接發球者,應讓對方選擇場地;選擇場地者,應讓對方選擇發球或接發球。

(2) 網球比賽的計分方法:

HTH 勝一局 HT :比賽中球員每勝1球即得1分,記分15,勝第2分,記分30,勝第3分,記分40,先勝4分者為勝1局。如遇雙方各得3分時,則為“平分”。“平分”後,某一方先得1分,為“該球員佔先”,“佔先”後再得1分,才算勝1局。如一方“佔先”後,對方又得1分,則仍為“平分”。依此類推,直到一方在“平分”後淨勝2分才為勝該局。

HTH 勝一盤 HT :一方先勝6局為勝1盤。但遇雙方各勝5局時,一方必須淨勝兩局才為勝1盤,也就是7∶5。如果是雙方的局數打到6∶6,就要以決勝局定勝負。

決勝局比賽的計分方法有兩種。一種是長盤方法,就是某一方必須淨勝兩局才為勝該盤。另一種是短盤方法,就是雙方再賽1局,勝者即為勝該盤。除非賽前另有規定,一般短盤制應按以下辦法執行:先得7分者為勝該局及該盤(若分數為6平時,一方須淨勝2分)。決勝局的比賽,首先由發球員發第一分球,然後由對方發第二、三分球,此後輪流各發2分球,直至比賽結束。第一分球發球員在右發區,為勝方,但最後在記分表上則統一寫成7∶6。

HTH 勝一場 HT :一場比賽男子最多打5盤,女子最多打3盤,比賽雙方中先勝3盤(男子)或2盤(女子)者為勝一場。

(3) 發球員發球應按下列方法將球發出:發球員在發球前應先站在端線後點和邊線的假定延長線之間的區域裡,然後用手將球向空中任何方向拋起(僅能用一隻手的運動員,可用球拍將球拋起),在球接觸地面以前用球拍擊球,球拍與球接觸時就算完成球的傳送。

如果第一次發球失誤,第二次發球也失誤了,則判為二次發球失誤,發球員失分。

發球時,發球員在整個發球動作中,不得通過行走或跑動改變原先站的位置。

(4) 發球員的位置:

每局開始,發球員應先從右區端線後發球,得或失1分後,再換到左區發球。如果發球位置錯誤而未察覺,比分仍然有效,一旦發現,應立即糾正。

發出的球應從網上越過,落到對角的對方發球區內,或其周圍的線上。如果發出的球在落地前被接球員擊打,判接球員失誤。除發球之外,雙方對打時都可以直接對擊。

(5) 發球時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況,均為失誤:

發球員違反了發球員位置的規定。

未擊中球。如果發球員向上拋球,又不準備擊球而用手將球接住,不算失誤。

發出的球,在落地前觸及固定物。

HTH 第二次發球 HT :發球員第一次發球失誤後,應在原發球位置進行第二次發球。如第一次發球失誤後,發覺發球位置錯誤時,應按規則改在另區發球,但只能再發一次球。

HTH 腳誤 HT :發球員在整個發球動作中,腳沒有按發球方法規定站位。

(6) 發球觸網後球仍落在對方發球區內或接球員未作好接球準備,均判發球無效,應重發球。

(7) 每一局比賽終了,均應交換髮球權,直至比賽結束。

(8) 重發球和重賽:凡根據規則必須重發球或比賽受到干擾時,裁判員應呼叫“重發球”。

宣告發球無效時,僅該球不算,重發球。其他情況下,如比賽時其他球進入場地,在對打中球突然壞了,裁判員報分失誤等都要重賽。

(9) 阻礙擊球:一方的舉動妨礙另一方擊球時,該舉動若屬故意,判失分。若是無意則判該

分重賽。

(10) 球觸固定物:擊出的球,落到對方場區地面後又觸及固定物(球網、網柱、繩或鋼絲繩、中心帶、網邊白布除外)時,判擊球者得分;球在落地前觸及固定物,判對方得分。

(11) 交換場地:雙方應在每盤的1、3、5等單數局結束後,以及每盤結束雙方局數之和為單數時,交換場地。

(12) 失分: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況,均判失分。

在球第二次著地前,未能還擊過網。

還擊的球觸及對方場區界線以外的地面、固定物或其他的物件。

還擊空中球失敗。

故意用球拍觸球超過一次。

運動員的身體、球拍在活球期間觸網。

過網擊球。

拋拍擊球。

(13) 壓線球:落在線上的球都算界內球。

(14) 活球期:自球發出起(除失誤或重發外),至該分勝負判定時止,為“活球”期。對於明顯的出界球,無論球員在場內還是在場外,只要接觸到在空中的仍處於“活球”期的球,均判其失分。

(15)雙打比賽的發球次序:每盤第一局開始時,由發球方決定由何人首先發球;對方則同樣地在第二局開始時,決定由何人首先發球。第三局由第一局發球方的另一球員發球,第四局由第二局發球方的另一球員發球。以下各局均按此次序發球。發球次序錯誤,應在發覺時立即糾正,但已得、失的分數都有效。

(16) 雙打接發球次序:先接球的一方,應在第一局開始時,決定何人先接發球,並在這盤單數局中始終先接發球。對方同樣應在第二局開始時,決定何人先接發球,並在這盤雙數局始終先接發球。他們的同伴應在每局中輪流接發球。接球次序錯誤發覺後仍按已錯誤的次序進行,等到下一接發球局再糾正。

(17) 雙打還擊:接發球後,雙方應輪流由其中任何一名隊員還擊。如球員在其同隊隊員擊球后,再次以球拍觸球,則判對方得分。

(18) 連續比賽和休息時間:從第一次發球開始,到全場結束,比賽應按下列規定連續進行。

如第一次發球失誤,發球員必須毫不猶豫地開始第二次發球,接球員必須同時準備好接發球。

交換場地時,從第一局結束到下一局第一分發球球拍擊球時,最多有1分30秒的間歇時間。

當有外界干擾使比賽無法連續進行時,裁判員可酌情處理。

分與分之間允許間歇時間不得超過20秒。

決不應該為了運動員能夠恢復力量而暫停、延誤或干擾比賽。如因事故而受傷,裁判員可允許一次暫停(3~5分鐘)。

若某些情況是運動員不能控制的,如運動員的服裝、鞋或器材(不包括球拍),因料理不當而不能或難以繼續比賽時,裁判員可暫停比賽直到料理好。

男子比賽在第三盤打完之後,女子比賽在第二盤打完之後,雙方球員可以有不超過10分鐘的休息時間。如比賽被暫停到第二天才能恢復,則在第二天打完第三盤(女子打完第二盤)之後才有休息權。第一天未打完的一盤作一盤計算。

錦標賽的委員會有權決定給運動員做準備活動的時間,但不可超過5分鐘,並且必須在比賽開始前宣佈。

運動員違反了比賽應連續進行的原則,裁判員在發出警告後,有權取消犯規運動員的比賽資格。

(19) 指導:團體比賽中,在交換場地時,可由坐在場內的隊長給以指導,但在決勝局換邊時不得進行指導。在其他比賽時,運動員不能接受指導。在裁判員發出警告後,他有權取消犯規運動員的比賽資格。

(20) 更換新球:一般比賽採用11局結束後更換新球。各項比賽組織委員會有權決定換球時的局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