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範例>職場>

機關事業養老保險會計內控問題分析論文

職場 閱讀(3.21W)

一、成因分析

機關事業養老保險會計內控問題分析論文

1.內控意識薄弱

部分事業單位保險經辦機構存在重視外部監督忽視內部控制的現象,把會計內部控制當做對自身的約束,沒有建立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或者內控制度未得到有效執行。一些機構認為內控就是規章就是制度,並沒有真正從內心貫徹內控意識和安全防範。

2.會計自身素質有待提高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事業單位在會計的業務上加大了培訓力度,但是由於會計的自身素質參差不齊,加上事業單位經常忽視會計人員思想、職業修養、法制意識等方面的培訓,使得整體而言,會計的內控自律意識淡薄。部分事業單位的人員綜合素質有待提高,從而影響了工作質量和內控效率。因此影響了養老保險基金的有效管理。同時,部分事業單位認為事業單位的內部控制相對企業的內控工作內容少,便忽視了對內部會計人員的技能培訓。這樣,許多內部控制人員,由於入職後沒有接收系統性的專業技能培訓和職業素質訓練,職業風險意識薄弱,導致養老保險的會計內控功能難以得到充分的發揮,進而影響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穩定健康。

3.內控制度不完善

目前,許多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機構用現行的規章條例作為會計內控制度,沒有一個專業系統化的會計內控制度;另外,一些事業單位雖然在單位內部也建立了一定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但所建立的制度並不完善,只涉及了養老保險會計工作的一小部分,並不能使會計內控的功能達到充分發揮。許多重要環節並沒有實現真正的會計內部控制。當在實踐環節中發現問題時才考慮修復漏洞,控制缺乏事前預防和事中實時控制。

4.執行不力,缺乏制約

一些事業單位雖然對養老保險有一定的內控制度和體系,內部會計控制制度比較完善,也有較好的意識,但其內部在制度執行和監督方面缺乏力度。同時以國家和社會兩方面為主的外部監督方面,也缺乏相統一的監管制度和標準,互相之間的資訊溝通也較少,導致很難對事業單位的內部會計控制形成有效監督。其結果就是在單位實際工作中,並不重視制度的執行,有章不循。同時,部分事業單位不存在一套完整的內部控制監督班組,這樣使得養老保險的內部控制未能在監督下更加有效的落實。

二、解決措施

1.提高內控意識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機構應首先提高對內部控制的重視,提高風險意識,糾正自己在認識上的偏差。第二要加強單位養老保險負責人員在內部會計控制方面的意識。採用多種措施和宣傳手段,增強單位內部會計控制方面的'意識的氛圍,提高整個養老保險辦理環節中涉及的所有會計人員對內部控制工作的積極性。第三,通過提高單位內部會計控制的培訓,提高保險經辦人員的整體素質,注意養老保險內控制度的建設,業務和職業素質兩手都要抓。此外,採取多種方法提高保險業務人員的職業道德和法律意識。構建和諧的保險業務經辦環境

2.立足於防範,健全監督機制

加強事前監督,不僅是對整個業務操作的合規檢查,更重要的是監督位置的提前,預見問題及時分析,遏制苗頭的蔓延;遇到問題及時拿出可行的改進措施。事業單位必須將完善單位內部控制系統作為一項重點工作。一方面要應該結合自身實際,在充分落實不相容職務相分離的前提下對本部門的各人員各職權進行科學合理分工,形成科學有效相互制約的管理機制。建立一套完善的監督體系機制,各個環節的保險經辦業務人員職責應當明確,並相互制約,由單位領導親自監督或授權的管理人員進行監督。同時,會計內控的監督應該做到交叉監督,不能權利集中,從制度上杜絕權利集中導致管理失控的現象。

3.提高經辦人員職業素質

在養老保險內控管理中,制度建設往往治標不治本,究其根源,只有提高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素質和法律意識,才是從根本上實現對內部會計控制的監督。不僅要加強制度建設,更要使其做到在平時的工作過程中從意識層面提高會計人員的職業修養。同時,還應該對養老保險經辦人員進行系統的的專業知識培訓,加強基礎工作的專業勝任能力,從而減少工作中的錯誤,另外應該注意提升會計人員監督執行意識,會計人員應在工作中依法履行職責,對違反《會計法》等相關涉及工作內容的法律法規的事項,必須依法採用適當的手段進行制止和懲罰,避免未來工作中犯同樣的錯誤。強化職業道德和會計人員的專業素質,健全會計內部控制制度,保證養老保險經辦工作的質量。

4.健全內部控制審計制度

作為養老保險內部控制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內控審計制度的建立顯得尤為重要。制度化的內部審計也是內部控制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內審制度也須得到加強,必須確保其執行時的獨立性。採取獨立審計的常規監督模式,定期審計,以確保對養老保險的內部會計控制的平衡。採用嚴格的監督也能使得會計資訊更為準確可靠。作為單位內部會計控制的基本內容和方式,內部審計的審計物件主要是會計工作過程中的各類業務辦理過程中的憑證原件,賬本,報表等,通過內部審計制度的執行從而實現內部控制制度實施情況的檢查。掌握內部控制制度執行中所存在的問題,將問題反饋給單位領導,以便領導據此及時改進完善制度,長此以往還能使單位的財務工作事半功倍。對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業務管理起到一石二鳥的作用。

5.加大懲戒力度,實施責任問責制度

對於機關事業單位內違反內部控制制度的個人或集體要給予嚴懲,經濟處罰外涉嫌犯罪的應依法舉報至司法機關。根據責任大小分清職責,明確責任,建立連帶責任追究。嚴格實施問責制,對監督不力,發現問題隱瞞不報的,要對檢查人員追責;整改不力的要對相關負責人處罰,建立問責制。在具體工作中,事業單位領導應制定相應的獎懲機制,通過適當的獎懲制度實現內控制度對會計人員的行為約束,多渠道保障會計內控制度的嚴格執行。

三、結語

總而言之,隨著我國機關事業單位的改革的不斷深化,對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內部控制更應該不斷加強,應貫穿養老保險工作的整體人員,整個過程,還應該伴隨著改革的腳步繼續在實踐中深化提高,根據新政策及時調整和更新,確保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安全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