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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養老保險的基金管理研究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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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我國的老齡化問題比較嚴重,國家針對老齡化問題給予了高度重視,為了保證老年人可以老有所養,相關的養老保險制度基本成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老年養老問題。近幾年來,在企業養老保險基金日益增加的基礎上,相關部門對於養老基金的監督管理工作也日益完善,所出現的違規情況也已經越來越少了,其管理更加規範化。然而,在實際工作中,養老保險基金管理仍然存在一定的不和諧音符,相關的具體細節上的問題必須要及時處理,從根本上保證企業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的完善和提高。本文就企業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展開詳細論述。

企業養老保險的基金管理研究論文

關鍵詞:企業;養老保險;基金管理

隨著現代化社會經濟的迅猛發展,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已經得到了快速建立與完善,這是小康社會建設的重要支柱,直接關係到企業員工的切身利益。企業要重視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如實記錄企業職工帳戶基金以及相關的原始資料,促進社會保障體系的健康執行,真正保障員工利益。

一、企業養老保險基金管理面臨的問題

1.欠繳數額較高

近年來,養老保險費用拖欠問題是較為嚴重的問題,儘管相關部門已經在費用催繳方面取得了部分成就,然而由於一些企業自身經營效益不好,難以繳納員工養老保險基金,還有一部分企業雖然有能力繳納,但是其管理人員自身的繳費意識比較缺乏,再加上一些費用的追繳力度相對欠缺,造成欠繳數額居高不下[1]。

2.挪用養老保險基金

在養老保險基金的相關管理機構當中,非法挪用保險基金現象屢見不鮮,比如出現不合法的基金出借以及補償不足的機構經費支出等問題。上述問題長期存在,而且難以從根本上得到解決,對於一些違規挪用資金,若是很長時間不能夠歸還,則會發展為壞賬,影響機構的健康運營。

3.漏繳養老保險基金

根據相關研究結果顯示,一些參保企業存在繳納養老保險數額不實或者是漏繳養老保險的情況。因由於企業在繳納養老保險的時候,主要是以職工工資總額作為基數的,然後按照相關規定,根據一定比例對單位繳納金額以及個人繳納金額進行科學計算。所以,企業繳費基數的真實程度直接關係到企業養老保險的實際繳納金額[2]。對於企業繳費總額來說,社會保險的經辦機構一般每年都會核定一次,但是在實際工作過程中,通常是企業向養老保險部門進行申報,然後再經過養老保險相關經辦部門的書面稽核之後,最終確定。一般來說,企業每年所申報的基數要遠遠小於國家所規定的繳費基數,再加上,我國養老保險的一些經辦部門受到主觀因素以及客觀條件的限制,在稽核工作上並不十分嚴格,最終導致企業申報基數不實,出現養老保險漏繳行為。

二、企業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措施

1.促進相關法律法規的建立健全

從專業化角度出發,要想實現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的法制化與規範化,應做到以下幾點:第一,相關管理人員應該將《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轉化為《社會保險費徵管法》,實現基金改稅[3]。第二,對現有的養老保險金徵收、管理以及使用進行革新,保證養老保險基金由一家機構負責,構建一整套管理體系。在體系指導下,應該由稅務部門來負責徵收,由社保部門負責發放,由財政部門負責管理以及審計部門負責監督檢查以及銀行結算。不同部門間是相互制約的關係,明確不同環節的法律責任,比如要明確徵收環節當中因少徵、漏徵以及拖欠徵收所帶來的法律責任,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環節當中安全完整的責任,還有基金使用環節當中的挪用法律法律責任。

2.加強徵收管理,繳納以前欠款

針對目前的欠繳養老金企業,相關部門應該催促其儘快繳清入賬,確保養老金繳納工作的公平性。所以,從這個角度出發,我國政府需要從勞動部門、財政部門、銀行部門以及審計等相關部門抽調專人設立專門機構,對企業實施摸底調查,避免虛報以及漏報行為的產生[4]。在管理過程中,可以給予欠繳企業一定的補繳期限,若是到了規定期限依然沒有繳納的企業,應該區別對待。針對有錢不繳的相關企業,可以藉助銀行扣繳的方式來完成;針對少數故意拖欠的企業,必須要採取一定的強制性措施,運用法律或者是行政手段,進行逐個追繳。針對那些破產企業,破產清算過程中,財產處置環節首先扣繳養老金。

3.採取措施,強化挪用養老保險基金管理

養老保險基金管理中挪用保險基金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環節,工作人員應保證已經挪用的基金能夠按時歸還。實行嚴格的問責制度,針對那些逾期不歸的單位,應該嚴格追究相關領導人的.責任[5]。對於那些已經形成了壞賬,難以收回的基金,需要由我國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障部門以及財政部門等多個部門根據相關規定製定出科學化的解決方案進行合理解決,從根本上徹底處理好挪用基金、虛增基金餘額的不良問題,實現基金的完整性以及真實性。

4.加大宣傳力度,增強養老保險意識

從某種程度上講,參加養老保險不僅是一項權利,同時也是一項應盡的義務,並不是可不可以參加的問題。相關部門在實際管理工作中,可以藉助宣傳引導的方式,讓企業認識到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是不負責任的,必須要提高自身的繳費自覺性。此外,企業員工與個體工商戶也必須要增強自身的養老保險意識,不能夠放棄自己所擁有的合法權益,應該轉變觀念,將“要你保”轉變為“我要保”。

三、結語

總而言之,在我國經濟體制日益完善的前提下,養老保險制度逐漸提上日程,這也是企業職工退休生活的關鍵性保障,屬於國家穩定以及團結的基礎性物質保障。因此,企業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必須要引起高度重視,建立完整的基金管理體系,可以通過加強養老保險基金徵收管理,繳納以前欠款以及增強養老保險意識等方式,促進全方位社會養老保險體系的快速形成。

參考文獻:

[1]武萍.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執行風險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中國行政管理,2012,3:57-60.

[2]張晉梅.企業養老保險基金徵繳與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經濟師,2014,9:71-72.

[3]王小耘.建立完善養老保險管理機制,加大企業養老基金徵繳力度[J].科技與企業,2015,8:32+36.

[4]劉新穎.芻議企業養老保險基金管理[J].現代營銷(下旬刊),2016,12:108.

[5]萬芸含.淺談中國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現狀、問題及對策[J].商,2016,27: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