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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高階會計師考試案例分析題: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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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分析題

2016高階會計師考試案例分析題: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

中國標準化研究院是一家中央級科研事業單位,為認真貫徹落實財政部發布的《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範(試行)》的要求,於2013年6月召開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專題會議,部署實施單位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在專題會議上,單位管理層成員發言要點如下:

院長:內部控制既是行政事業單位的一項重要管理活動,又是一項重要的制度安排,是行政事業單位治理的基石。實施好內控規範,對於提高單位管理水平,改進單位服務的質量和效率,規範單位的財經秩序具有重要意義。在座各位務必高度重視,應運用企業化管理的理念,將實現單位經濟效益最大化作為內部控制體系建設的唯一目標,全力做好相關工作。

副院長:為確保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工作順利開展,有必要成立內部控制領導小組,建議由院長任組長,本人擔任副組長,管理層其他成員任組員,授權財務部負責內部控制體系建立與實施的全部工作,找出存在的問題,認真整改,完善管理。

財務部主任:在全面控制的基礎上,我們單位內部控制應當關注單位經濟活動和非經濟活動的重大風險,並採取更為嚴格的控制措施,確保不存在重大缺陷。

綜合服務中心主任:雖然《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範(試行)》對單位投資行為作了嚴格規定,但考慮到繁雜的投資控制程式可能降低決策效率、喪失投資機會,因此建議簡化投資決策審批程式,重大投資專案經業務部論證並直接報院長審批後即可實施。

紀檢及審計部主任:內部控制評價是實施內部控制的重要環節。應當制定科學的'內部控制評價方案,對單位面臨的所有風險和所有業務單位、經濟事項進行全面測試和評價。內部控制評價應對內部控制執行的有效性發表意見。

法務部主任:我們單位應當加強對合同訂立的管理,對於所有的業務合同,都應當組織法律、技術財會等工作人員參與談判, 並聘請外部專家參與相關工作,防範合同簽訂過程中的風險。

要求:

根據財政部發布的《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範(試行)》,逐項分析判斷上述成員的發言存在哪些不當之處,並簡要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