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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實基礎履行職責強化總預算會計管理的十項措施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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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預算工作是財政工作的基礎,是國庫管理和預算執行的重要組成部分。做好財政總預算會計工作,對於提高財政資金運用效率、提升預算執行水平、防範和化解財政風險、推進財政各項改革工作的深入開展,具有重要的意義。近年來,我省廣大總預算會計工作者主動適應形勢,積極轉變觀念,求真務實、銳意進取,進一步強化了總預算會計管理。下面,談談我們的做法。

夯實基礎履行職責強化總預算會計管理的十項措施論文

  一、進一步建立健全會計崗位責任制

為加強財政總預算會計內部管理,一是對會計崗位設定、撥款印鑑管理、資金撥付程式作出具體規定。二是結合實際,建立完善的總預算會計崗位責任制,崗位責任落實做到“依崗定責、依責定人”,設定了會計主管、核算、撥款、稽核等崗位,明確了各崗位職責,保證了相互間既有配合,又有制約和監督。,全省以總預算會計崗位、責任設定為主,學歷專業、專業職稱為補充的總預算會計人員管理資訊系統正在建設之中。三是完善內部檢查制度,定期組織人員進行內部核查。四是實行印鑑分離保管、使用、交接制度,防止了資金稽核、撥付環節的越位和缺位。

  二、制定資金撥付、調控等管理機制

制訂了《江蘇省財政資金撥付管理暫行辦法》。資金管理堅持“統與及時”、“常規與特殊”、“安全與效益”兼顧的原則,實行了總預算會計資金統一管理,確保重點支出和預算單位及時用款、各級財政資金排程正常化和及時化。針對一些應急等特殊事項的資金需求,在手續完備、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採取相對靈活的處理方式加以解決。在保證單位及時正常用款的同時,力爭財政專戶資金的保值增值。

  三、以資訊系統為依託加強總會計核算

第一,按照《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及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後的會計核算有關補充規定,為加強和規範對財政各項資金的核算,搭建了總預算會計管理資訊系統平臺。根據財政部“金財工程”的要求,嚴格執行部裡關於資訊系統技術開發的有關標準,結合實際,自行開發了具備自主智慧財產權的預算執行管理資訊系統,並在全省財政國庫系統內全面推廣使用。該系統包括收入管理模組、用款計劃模組、賬戶管理模組、撥款支付模組、會計核算模組、資金執行模組、執行模組。系統實現了與預算單位、代理銀行以及預算指標管理系統的對接,不僅能及時提供執行動態情況,而且能自動生成靜態資料表式,充分滿足了國庫管理尤其是總預算會計各項工作的需要,促進了管理水平的提升。由於資訊系統的建立,解決了我省國庫管理制度改革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加快了改革推進的速度。

第二,建立了嚴格的資金對賬制度,規範履行對賬確認手續。內部主要與結算中心、各業務處室進行對賬,外部主要與人民銀行、各商業銀行、稅務、預算單位、上下級財政部門對賬。通過這種多角度的對賬方式,確保了財政資金核算的完整、準確、無誤。

第三,建立了總預算會計資訊報告制度。在記賬、對賬、結賬的基礎上,編制總預算會計相關報表,按月上報各級領導以及相關業務處室,為財政管理、領導決策提供了決策依據。

  四、財政系統內部賬戶管理“三統一”

我們將各項財政資金都納入總預算會計集中管理,實行“統一排程、統一收付、統一核算”。財政部門存在的銀行賬戶開設過多、資金管理分散的嚴重了財政資金安全、高效、規範的執行,也不符合國庫管理制度改革的有關要求。按照財政部的要求,2004年我廳狠下決心,把在國庫機構成立後仍未移交國庫的有關業務處室的銀行賬戶全部收歸國庫統一管理,並且制訂了《江蘇省財政廳內部銀行賬戶管理辦法》:一是要求財政國庫部門統一歸口管理財政各部門資金賬戶。二是清理、歸併資金賬戶。撤銷無效賬戶、減少低效賬戶、合併重複賬戶,儘可能減少賬戶數量。三是嚴格控制新增銀行賬戶。堅持可開可不開的堅決不開,堅持分賬不分戶。除國務院規定或經財政部、省級政府批准開設的財政部門銀行賬戶外,財政部門處室無權開設新的財政部門銀行賬戶。四是明確審批程式,各級財政部門因管理特殊業務確需開設新的財政資金專戶時,必須經財政國庫部門審批同意。此外,我們根據此辦法下發了指導性的意見,要求各地國庫部門比照省財政做法,採取積極有效措施,爭取領導的支援和各業務處室的理解,加快這項工作的推進。目前各地這項工作成效顯著,大部分地區已做到了“三統一”。

  五、加強對政府會計改革的和培訓

總預算會計與預算單位會計核算管理的客體均為財政資金,兩者在核算體系、核算原則、財務管理方面有著內在的密切關係。總預算會計作為公共財政管理下政府會計體系的龍頭,揹負著統領行政事業單位財務與會計管理的`重要任務。

近年來,我們一方面從現行預算會計制度存在的不適應性角度出發,圍繞調整會計核算原則,拓寬會計核算,建立合理的會計科目系統,完善財務報告制度為主要內容,加強了政府會計改革的課題研究,探索既符合國際慣例又適合我國國情的政府會計管理模式。並針對目前總預算會計預算內外、社保基金等分賬核算的模式,初步提出了符合政府會計改革方向的整合方案。男一方面,採取多種方式,加大對財政總預算會計及區域內預算單位會計的培訓與指導力度,提高財務管理能力。(1)加大對預算單位會計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省財政以國庫部門為主,組織多方力量,抽調精兵強將,聯合中介機構,分批對省級所有部門預算單位進行了一次以會計基礎工作為重點的檢查,檢查完畢出具了較為規範詳細的檢查報告,對發現的問題下發整改通知書。通過這種拉網式的檢查,省級預算單位的會計基礎工作有了較為明顯的提高。對於省以下財政總預算會計工作,我們結合一年一度的國庫工作考核,由省廳帶隊,採取跨地區交叉檢查的方式組織核查。(2)多層次的定期組織培訓。聘請財政部專家、高校教授或行業能手,從最基本的職能拓展預算會計人員視野,提高理財水平。(3)成立業務指導聯絡組。抽調有代表性的預算單位及財政部門的骨幹作為聯絡組成員,定期研究探討問題,不定期地開展一些專門性的現場指導工作。

  六、建設高素質的總預算隊伍

隊伍建設不在於人多而在於精幹。多年來,我們牢固樹立“總預算會計無小事”的觀念,加強總預算會計職業道德、服務意識、創新意識建設,培養和樹立總預算會計愛崗敬業、勤政廉潔精神,確保總預算會計“能幹事、會幹事、幹成事、不出事”。為此,在選人用人上,我們充分考慮總預算會計的工作特點,儘量把政策意識、服務意識、創新意識、自律意識強,嚴謹、誠信、可靠的優秀同志選拔到這一重要崗位。在能力培養上,儘量多創造和鍛鍊的機會,鼓勵總預算會計開拓創新。正是在國庫工作繁雜、改革任務繁重、工作時效性極強、人力資源相對緊張的情況下,廣大總預算會計工作者知難而進,團結奮鬥,鍛鍊成了國庫管理上作中的“多面手”、“能手”和“快手”。全省上下打造了一支過硬、業務過關具備一定戰鬥力的財政總預算會計隊伍。

  七、加強與財政內部各部門的溝通與協調

一是加強國庫管理職能在財政內部的宣傳解釋工作。國庫處成立初期。我們經常通過廳長辦公會議、處室協調會議、業務交流會議等方式,宣傳我們的職責和改革的,讓他們認識國庫改革工作給財政管理甚至他們本身的管理工作所帶來的好處。

二是加強工作程式上的銜接,發揮業務部門在每一環節的重要作用。不論是從預算單位用款計劃的報批到資金的核撥,還是從總預算會計賬務核算到部門決算的編制,我們均將業務部門的共同參與納入國庫有關工作的重要環節,在體現他們權威的同時,提高他們的積極性,發揮他們的作用。如我們的部門決算工作,均邀請各業務部門為這項工作的重要成員單位,決算的佈置、初審、會審、工作都是共同商量、共同、共同完成。對省級預算單位會計工作的監督檢查工作,國庫部門也是積極邀請各業務部門共同參加,檢查成效顯著。

三是主動配合做好預算執行工作,及時反饋有關資訊。儘量幫助解決預算執行中的一些政策銜接、技術處理等難點,並及時反饋我們在預算執行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有助於改進預算管理工作的意見與建議。如我省的用款計劃結餘的處理問題,我們一方面提出了省級採用權責發生制的方案,另一方面對這些資金的下年使用情況進行定期的跟蹤分析,督促業務部門加強對這部分資金的管理。

  八、加強與預算單位的溝通與協調

一是加強對預算單位國庫改革精神的宣傳。為消除預算單位對國庫改革存有的“改革就是收部門權力”等顧慮,我們每年召開一至兩次座談會議,一方面加強我們改革精神的宣傳,宣傳改革的成效以及對部門帶來的方便和利益。另一方面是聽取他們對我們工作的意見,不斷改進我們的服務。

二是建立預算單位國庫業務聯絡員制度。聯絡員主要為各預算單位的業務骨幹,通過定期的業務交流與聯絡,完善工作程式,規範操作流程,確保了改革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是加強對預算單位的服務與指導。除每年召開一次業務培訓會外,平時對於預算單位在改革中遇到的一些問題,我們均給予熱情解答,口頭解答不能解決的,我們就上門服務指導。為方便預算單位實行國庫集中支付會計核算工作,我們正在開發統一的省級單位會計核算系統,屆時將供預算單位免費使用,幫助預算單位實現從用款計劃上報到會計核算業務的全程化。

  九、加強與資訊科技部門的溝通與協調

建立了良好的資訊交流的互動平臺,並實行系統管理部門對應、模組管理個人對應的管理協調機制。在業務需求不確定和資訊科技不穩定的情況下,能及時溝通,相互查詢問題,互相提供比較準確的資訊。

  十、加強與徵收機關、統計機關、人民銀行、監督檢查機關、商業銀行的溝通與協調

一是在日常性溝通接觸的基礎上,建立了季度、年度的財、稅、計、庫聯席會議制度,加強相互溝通交流,實現了資訊的共享,促進了我們在預算執行分析方面的工作。

二是積極主動配合好審計工作,做到審計之前主動上門彙報溝通,審計之中積極配合、協調各業務部門提供相關資料及做好有關解答解釋工作,審計之後則虛心接受審計意見,促使財政預算、執行管理工作不斷改進和規範。

三是建立了與有關商業銀行的互信互惠機制。一方面以我們與有關商業銀行簽訂的委託服務協議為根本,加強溝通與聯絡,規範他們為財政、預算單位的服務行為,確保財政資金的及時支付到位。另一方面,積極向他們學習和了解銀行知識,在適當範圍內,共同做好財政資金的增值運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