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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薪酬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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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目的:為了規範公司車隊管理,提高車輛使用率和駕駛員工作的積極性、主 動性,體現多勞多得、按勞分配原則,特制定本司機薪酬核算辦法。 第二條、適用範圍:適用於公司車隊所有駕駛員。 第三條、工資的構成:

司機薪酬管理辦法

業務和安裝司機薪資構成=基礎工資+社保(或現金補助)+績效考核工資+里程補貼+車間加班工資+工齡工資+其他補助+獎懲金額

售後司機薪資構成=基礎工資+技能補貼+社保(或現金補助)+績效考核工資+里程補貼+車間加班工資+工齡工資+其他補助+獎懲金額

營銷司機薪資構成=基礎工資+社保(或現金補助)+業績提成+績效考核工資+里程補貼+車間加班工資+工齡工資+其他補助+獎懲金額

車隊長薪資構成=基礎工資+崗位補貼+社保(或現金補助)+工齡工資+獎懲金額 第四條、基礎工資:根據每個司機所屬部門、工作內容的不同而確定,基礎工資具體標準見下表:

第五條、績效考核工資:針對司機崗位的特殊性,充分體現平等、公開、客觀的考核規則,約束行為規範、調動司機積極性。以具體工作指標作為考核的基本依據。績效考核工資總額按司機本人當月基本工資25%的標準計算,基本分數100分,採取倒扣分與加分相結合的模式(扣分項需本人簽字確認)。 具體績效考核指標見下表《司機績效考核細則》。

第六條、里程補貼:為了提高車輛的使用率,付出的勞動與收入成正比,特將“ 里程補貼”作為司機薪酬的重要組成部份。具體“里程指標及超標計算方法”見下表:

第七條、車間加班工資:為體現司機職責之外空閒時間的價值,司機沒有出車安排或利用晚上休息時間可到車間加班(主要是利用晚上加班),具體加班時間由車間統計統計出加班時間(1小時以下不予計時),此加班時間累計到月底統一計算,8小時100元,16小時200元,24小時300元,此計算方法以24小為上限,超過24小時每小時按6元/小時計算,車間統計在月底報考勤時一併報辦公室,在當月工資體現。 詳見下表:

第八條、工齡工資:為鼓勵員工長期、穩定地為企業服務;職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幅度不低於本企業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原則,特設此工齡工資。工作滿一年後即可享受每月30元工齡補貼,此後每年按30元標準逐年增加,300元/月封頂。如下圖例:

第九條、業績提成:此部份待遇只針對營銷部司機且作為其工資構成的重要組成部份。根據車輛服務物件不同,具體劃分如下:

第十條、技能補貼:主要是針對售後司機,因其具備安裝、電焊及其他技能同時在做好司機本職工作的同時,利用自身的技能積極協助售後人員的工作,根據實際情況特給予“技能補貼”。此“補貼”為臨時性規定,後一步“崗位職責及崗位考核細則”出臺後將統一歸入到“崗位職責考核工資”中體現。

第十一條、其他補助:針對特殊情況出現的特例(不常見),由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簽字確認的一些補助專案。如:司機晚上出車超過23:00按20元/餐補助宵夜費用;服務於售後和安裝的司機,除挖坑和拌水泥外,其它工作都可參與,按1元/坑的標準執行,由當天帶隊隊長負責記數,返回公司後把資料交給相應部門統計,月底報考勤時一起交辦公室,計入當月工資。

第十二條、獎懲金額:為了確保公司管理制度的實施、獎勤罰懶、促進司機崗位安全防範意識的提高特設此獎懲激勵規定。當月工作中對公司做出了特殊貢獻或有優秀表現給予獎勵;違反了公司辦公室或其他管理制度或造成公司損失按規定給予處罰。

第十三條、附則

1、本薪酬管理辦法報公司批准後予以執行; 2、本方案解釋權歸辦公室。

辦公室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七日

司機薪酬管理辦法 [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制度是公司依據國家法律、法規並結合企業自身實際情況訂立的薪酬管理規定,是員工獲得正當勞動報酬的保證,也是維持企業效率和持續發展的基本保證,體現了企業效益與員工利益相結合的原則;

第二條 本制度旨在客觀評價員工業績的基礎上,獎勵先進、鞭策後進、提高員工工作興趣和熱情,體現以選拔、競爭、激勵、淘汰為核心的用人機制;

第三條 本制度以集團戰略為導向,強調薪酬的競爭性,通用人才薪酬在福州市有競爭力,骨幹人才薪酬在全國有競爭力;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於xx公司所有正式員工,但不適用於以下人員:

+ 公司總裁、副總裁、總會計師等高階管理人員

本制度適用人員分類如下:

+ 職能部門負責人類:指集團公司總部除房地產綜合事務部、房地產營銷策劃部、房地產專案部以外的各部門主要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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