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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會祕書處日常工作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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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會祕書處日常工作職責

商會祕書處工作職責2010-11-08 18:30會祕書處,作為商會的常設辦事機構,主持日常工作事務,其編制和人員結構必須與商會的任務目標相匹配。為了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並開展的有聲有色,建議商會祕書處按五部一室編制,設立人員暫定五人,即祕書長一人、各部部長一人、文員一人;其中開發部部長由副會長兼任、法律部部長由兼職法律顧問兼任、會計出納由辦公室工作人員兼任。祕書處工作職責如下:

商會祕書處日常工作職責

工作職責:1、在會長、執行副會長領導下,主持商會的日常工作事務;2、負責商會日常行政管理工作,設施裝置、辦公用具的採購、登記、保養;保證正常的辦公秩序;3、負責商會工作規劃、計劃的擬製和各種檔案的起草,資料的整理歸檔;4、負責與省委統戰部、民政廳、工商聯和各相關部門、各行業組織、各省異地商會及各會員單位的聯絡,進行上情下達,協調會員單位完成其業務主管部門交給商會的各項任務;5、負責綜合事務部、行業發展部、宣傳策劃部、經濟開發部、法律事務部工作的安排,督促各部門按職責完成工作任務;

6、負責商會各種活動的組織安排,協調商會內外關係;7、負責商會的財務管理工作;8、貫徹理事會決定,完成會長交辦的其它工作。

(一)行業發展部工作職責

1、行業發展部是商會負責關注行業動態、促進行業交流、整合行業資源、推動行業發展的工作部門,在商會祕書長領導下工作,向祕書處負責;

2、負責與省、市政府各相關職能部門、各商會組織、異地商會等單位的聯絡,掌握商會有關行業發展資訊,並及時傳遞到有關會員單位;

3、密切與省市委統戰部、省市發改委、省市經信委、省市商務廳及各大專院校的聯絡,建立友好往來關係,促進商會工作的順利開展;

4、及時瞭解各級政府有關行業政策,積極向政府行業主管部門提出合理的要求及建議,推動本省服裝行業的發展;

5、負責本會會員內部業務資訊的收集、交流、讓會員之間資訊互通,資源共享、優勢互補;

6、努力開拓與友鄰商會資訊溝通的渠道,搭建湖北省服裝商會會員與友鄰商會會員資訊交流共享的平臺;

7、定期在商會內部有層次的開展各種講座、研討會、學術報告等會議,組織會員參加省市有關部門以及國內有關城市組織的展銷會、博覽會,擴大省服裝商會在市場的競爭力和知名度;

8、深入各會員單位,掌握一手資料,為會員企業經營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促進企業經營管理水平的不斷提高;

9、關注商會建設、瞭解市場資訊、研究商會經營,積極向商會領導提出增強經濟實力的合理化建議;

10、完成祕書長交辦的其它臨時性工作任務。

(二)會員工作部工作職責

1、會員工作部是商會負責發展會員,聯絡會員,直接為會員服務的工作部門,在祕書長領導下工作,向祕書處負責;

2、負責商會會員的發展工作,做好會員入會的申請、考察、稽核、通知等工作;

3、負責會費及捐贈費的收取、登記,並按規定辦理手續;

4、建立詳細的會員檔案,搞好會員資料的整理、歸檔和管理。

5、深入會員企業,瞭解會員需求,為會員企業開展廣泛的服務;

6、負責會員單位會員牌、會員證、各種證件、標牌的訂製、製做、發放及更換、撤除、回收工作;搞好各類檔案資料的'整理、歸檔和管理;

7、及時與上級主管部門取得聯絡,彙報會員發展情況,並獲得支援幫助;

8、負責商會各會員的工作協調,及時向祕書長提出合理化建議;

9、負責商會的會員學習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會員舉辦研討會和講座;

10、完成祕書長交辦的其它臨時性工作任務。

(三)綜合事務部工作職責

1、綜合事務部是商會負責內務、後勤及協作的工作部門,在祕書長領導下工作,向祕書處負責;

2、負責商會各部的工作協調,及時向祕書長提出合理化建議;

3、負責召集各部工作人員定期召開祕書長辦公會議,協助祕書長檢查各部每月工作計劃的制定、執行及落實情況;

4、負責做好商會日常工作事務的管理,搞好商會祕書處辦公環境、公共衛生及形象工程的展示。

5、搞好工作人員考勤管理及後勤生活保障工作;

6、負責商會的財務管理工作,按社團財務管理要求,搞好核算、出納、建好帳目、做好報表並按時上報;

7、定期或不定期走訪省委、省政府及各相關部門,整合良好的政府資源為商會工作服務;

8、每年度向省民政廳報告工作,按要求完成社團組織年檢工作;

9、搞好各類檔案資料的整理、歸檔和管理;

10、完成祕書長交辦的其它臨時性工作任務。

(四)宣傳策劃部工作職責

1、宣傳策劃部是商會負責內外宣傳策劃,釋出資訊、展示形象的工作部門,在祕書長領導下工作,向祕書處負責;

2、深入服裝市場、掌握行業動態,根據行業需求,及時開展適合於服裝企業的各類宣傳活動;

3、負責《湖北服裝報》、《湖北服裝》雜誌稿件的編輯工作;以及《湖北省服裝商會網站》資訊的釋出管理工作;

4、協助會員單位的宣傳策劃活動、指導各會員企業適時開展有助於企業經營的宣傳活動;

5、負責對重大會議活動的組織與安排和商會各類大型活動的策劃工作,並認真抓好落實;

6、及時向商會領導成員和廣大會員組織為商會報約稿,建立專兼職通訊員隊伍;

7、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負責對會報會刊的排版、設計工作;確保會報、會刊的質量,杜絕政治事故的發生;

8、及時將商會會報、會刊送達各相關單位和會員單位,使其增強對商會工作的瞭解;

9、建立與省市新聞媒體合作的廣泛聯絡,虛心學習其寶貴經驗,促進商會宣傳工作的順利開展;

10、完成祕書長交辦的其它臨時性工作任務。

(五)對外聯絡部工作職責

1、對外聯絡部是商會負責對外關係聯絡、整合社會資源、開展公共關係活動的工作部門,在祕書長領導下工作,向祕書處負責;

2、開展對外聯絡,負責與省市職能部門以及各商會組織之間的往來與交流;

3、加強與各兄弟商會的友好聯絡、互通訊息、相互扶持、共同發展;

4、積極開展與省內各市縣及其他省市相關部門的有關聯絡工作;

5、加強與媒體之間的友好往來,建立密切的聯絡,擴大商會的影響;

6、負責商會與外界各相關單位的聯絡,收集和整理相關資料,建立對外聯絡資訊庫;

7、及時向商會領導、各部門和會員提供可用資訊,逐步建立交流與合作的網路資訊系統;

8、做好商會關於外聯資源工作的其他事宜,負責做好外聯部檔案、資料的管理工作;

9、積極配合商會祕書處其他部門的工作,相互協作,使各項工作開展的有聲有色;

10、完成祕書長交辦的其它臨時性工作任務。

篇二:商會祕書長崗位職責

1、商會祕書長崗位職責

一、全面負責商會的日常事務管理工作;

二、負責商會組織結構的設定或管理體系的建立;

三、建立健全商會社會活動的評定、議事規則和辦法及制度;

四、組織管理團隊,廣泛吸收理事、會員單位並擬定會費;

五、廣泛參與社會活動,增進商會與政府、事業單位、各工商界、工商聯及各類商會的溝通與關係;

六、協助會長制定商會的宗旨、方針、目標及戰略規劃;

七、協助會長處理商會重大事件並增進商會信譽保障體系的建設;

八、加強商會的社會責任和形象,併為會員單位提供交流與發展的廣泛平臺;

九、提升其作為會員單位與工商聯或政府溝通與聯絡的橋樑作用。

徐州市工商聯家居裝飾行業商會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2、商會祕書長崗位職責

1、協助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做好商會日常工作;

2、督促檢查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

3、收集傾聽會員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所反映的要求和建議,及時向會長彙報,並提出初步建議,根據具體,提交會長辦公會議研究解決;

4、代表商會參加有關會議的活動,向區、市有關部門反映有關意見和建議;

5、做好來訪接待工作;

6、負責商會與主管部門、業務指導等有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7、組織實施本會會長辦公會、會員代表大會的決定和決議;

8、組織擬訂本會的工作報告、計劃、總結、決議等檔案材料工作;

9、審閱來往公文,簽署意見,並檢查處理結果;

10、稽核修改商會檔案、簡報、會刊及大事記等材料工作。

11、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和地方的有關政策法令,並及時傳達到相關領導、會員及會員企業單位;

12、負責考察瞭解新增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理事,提交有關會議討論通過;

13、負責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和會長辦公會的籌備工作;

14、完成會長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15、按時上下班,每日進行簽到。(早8:30到下午5:30)

3、商會祕書長崗位工作職責

一、主持商會祕書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聽從會長指揮,落實會長指示,及時準確與副會長溝通;

三、協助會長抓好商會的日常工作,對階段重點工作進展情況及時瞭解彙總,上報商會領導,並提出意見與建議;

四、根據工作計劃,督辦檢查完成情況;

五、負責會員服務,商會聯絡、宣傳教育;

六、組織會員企業參加各類相關的評比活動;

七、組織安排並實施商會的政治、業務等各種學習、培訓;

八、組織會員參加上級舉辦的各種學習培訓;

九、負責督辦行業抱團發展小組開展工作;

十、負責抓好商會各種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

十一、幫助會員企業引進各類人才;

十二、為會員企業參加各類會展,技術交流,技術合作牽線搭橋;

十三、為企業幫助提供法律諮詢和維權服務;

十四、為會長辦公會、理事會和會員大會作好籌備組織工作。

篇三:商會職務職責

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商會全面工作,對理事會負責。

2、批准、召集和支援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長辦公會。

3、負責會員代表大會、常務理事會、理事會決議的執行和落實。

4、提名新增副會長人選,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

5、批准商會重大組織變動和重大人事安排。

6、代表本商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7、稽核財務開支情況,並在有關憑證上簽字。

8、特殊情況可委託常務副會長代行上述職權。

9、特殊情況可委託祕書長代行會長職權。

常務副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1、維護商會形象,協助會長開展商會工作。

2、受會長和常務理事會委託,處理商會有關工作事項。

3、受商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委託,分管有關部門和機構。

4、商討,議定商會重大方針、發展目標及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5、特殊情況,受會長或理事會委託,行使會長職權。

副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1、服從分工,協助會長開展商會工作。

2、受商會常務理事會委託,負責商會有關部門工作。

3、監督商會的制度建設、隊伍建設和商會工作的決策情況,積 極提出合理化的建議。

4、抓好商會基層組織建設和理事、會員的發展工作。

5、圍繞商會中心工作,積極組織招商引資和企業維權工作。

6、緊密聯絡理事和會員單位,反饋基層企業資訊和幫助他們解 決經營中遇到的實際困難。

7、做好與當地政府和部門的聯絡和協調工作,加強橫向聯絡, 積極開展市場調研和考察工作。

8、按規定參加會長會議和其他有關會議。

祕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開展商會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2、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3、提名副祕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 構主要負責人,提交理事會或會長辦公會決議。

4、決定商會專職人員的聘用。

5、主管財務工作。

6、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1、組織召開理事大會並報告工作,執行理事會決議;

2、制訂商會發展規劃,提交會員大會審議。

3、組織開展會員培訓和各種協作活動。

4、接受、答覆、處理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提出的有關質詢和建 議。

5、決定會員入會、退會、除名、獎勵、處分等事項。